[問題] 擦撞正要停路邊的機車已刪文

看板car作者 ( )時間10年前 (2013/12/06 21:24), 編輯推噓9(20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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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有點長 下面敘述一下狀況: 今天早上在內湖 轉彎進了一條雙向單線道 我的右側是一整排的機車車位 下一個路口前面的車都轉彎之後 我前方有一台機車 機車前面有一台腳踏車 他們大概騎在路的中間偏右 因為腳踏車阿北真的很悠哉 機車一直跟在他後面也沒有要加速的意思 我就持續用滑行的速度(腳都放在剎車上)跟了一段 等對向沒來車後就想切出去超過他們 還沒加速 只是打方向盤時瞄了一眼左邊後照鏡 再往前看的時候機車往右偏停住了 那個時候當然是立刻煞車踩死 但是還是讓機車後牌擦到大燈下面0_Q 因為已經停了我就沒有再動 但對方不停往前嚕還轉頭惡狠狠的看 我朋友下車察看 他的車完全沒事 但我的車有些痕跡(X1 4個月大而已Q_Q) 這時旁邊掛收費單的老伯過來關心(我才發現他應該是要停車) 然後我下車請我朋友先去上班 這時收費老伯在跟對方說話的樣子 但只聽到對方很兇的說"我停在這邊是她來撞我欸" 我一股火就上來說"你要停也不打燈 又突然停 甚麼叫做我來撞你" 接著他就不停嗆聲說叫警察來啦 我說好阿 那你就打電話阿 他也不打 我本來想說算了 但是對方態度如此 想想搞不好事後給我弄個肇事逃逸 我就報警了 警察來了先幫我畫粉筆線 (我左後輪有約三分之一壓中間的黃虛線 因為剛經過一個停車場出口有飄開一點再回來) 但是對方車有移動(我 老伯 他自己都知道)所以警察就沒有幫他畫 中間等超久的部分我就不說 總之對方拒絕溝通 交警來了之後 我車已經移到旁邊 所以交警跟我走過去看車情況 一邊走他就一邊說 阿你這就是後車撞前車當然是你錯 又是大撞小 然後我就舉出機車應該要打警示燈(交通安全規則92條) 交警卻說基本上沒轉彎不用打 看了傷痕之後 他就說沒凹阿 我就說對阿因為我用滑的阿 根本沒甚麼速度 他就說 阿反正你現在就是沒保持行車距離 這個我就可以先開你單 後來現場照完相 量完 就上警車要做筆錄 我的部分先(有錄音) 最後警察記錄單上我的說法是: 本車北向南行駛 時速10 要向左超越前車 因前車未打方向燈就停車 煞車不及發生撞擊 事故發生當時行車距離及處理方式那邊是: 因看對向車道所以不記得距離 但立即踩煞車 發生後未移動車輛 而機車騎士的部分則是(對方自述我沒閱讀 所以記得比較不全): 北向南行駛 時速低於10 欲停車即發生撞擊 行車距離那邊則是說不知道 而問到是否有移動車輛時 對方遲疑 交警重覆詢問他才回答 沒有 被撞之後滑行就煞車停下來了(說謊阿!!) 拿完單子之後要等一個月裁決 我現在有幾個忐忑的點想請問大家 第一個就是該不該跟BMW業務說= = 這台BMW算是我工作需要 老闆家裡(沒有用公司名義)買給我開的 因為我昨天才停紅燈被撞 對方要負完全責任但是很盧 業務已經幫我處理了出險的事情 總覺得一直在麻煩業務先生處理......(而且他的語氣都很冷酷) 我的想法是沒有現在要修 而且交警也說應該就是我的肇事責任(他寫筆錄時不公正 後述) 現在處理跟之後處理都是保險公司要出錢 應該不用在敏感時機火上加油... 再來就是 如果考慮到對方之後可能要求我賠償今天早上的薪水 我應該去申請要做筆錄補充 將後來思考覺得不足的地方補上嗎 因為警察作筆錄前就說了 你們爭執也沒用 各自做完記錄送去裁判就好 在車上聽到機車騎士說謊時(移車問題)我沒有馬上舉出 也因為昨天的事故警察問完話畫完圖之後 有問我們雙方是不是還有問題 並且把雙方說法寫在圖上 所以我以為有疑慮這時候可以提出或補充 但是沒有......畫完圖之後就結束了...... 而且交警做我筆錄時 行車距離那邊我說我在看對向車道 他就說那就是未注意距離 對方未打警示燈這個問題在他那邊的筆錄單子上卻沒有記錄 最後 行車安全距離計算方法是不是時速取十位數平方(EX時速50→5*5=25米) 那我的安全距離是1米...我絕對是有保持好.... 順便跟大家分享一下昨天的心得 BMW好貴阿!!!!我昨天才真正體會到 後面被對方車牌螺絲弄兩個洞我本來以為還好 事後我問業務為什麼警察叫對方賠現金 不要用保險 結果業務跟我說"警察是要吃案....直接跟他說18000他是不會賠的" 兩個洞一萬八我都嚇傻了= =難怪老闆家每台車都買全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94.73

12/06 21:33, , 1F
好爽,老闆還會買BMW給員工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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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1:34, , 2F
沒轉彎不用打!? 那我變換車道或靠邊停都不用打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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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交警看我的眼神有點不屑= =好像在說 女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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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沒打方向燈 你:未留意言前車狀況+安全距離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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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是大車,肇事責任大約你七他三,這已經是樂觀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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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上次被撞經驗,被撞車輛移動與否,不影響最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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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你輸...不用爭了...阿你車禍當下就是沒注意前方是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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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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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車道後車撞前車就是100%,如果騎士是閃坑洞閃狗還要打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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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從後方追撞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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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打不打燈根本不影響路權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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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對方已經停車狀況,你撞上去是你100%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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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對方惡意攔車急煞那種才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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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開車發生事故怪東怪西怪天上有隕石就是不會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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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注意前車狀況還怪人停下來是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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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要問安全距離阿 我開在他後面是可以看到馬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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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距離應該超過了安全距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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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當然兇啊 誰被追撞還會心平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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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距離指的是不要撞到的距離 都撞到了還談什麼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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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凹了,再凹紅色的要出來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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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都是開這麼低的時速 他不是已經停了很久 是突然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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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高速公路小型車安全距離是車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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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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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台車都有可能突然停啊,不然什麼是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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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交警說的有像"阿會撞到我們都是先開沒保持距離 不管你離多遠 反正是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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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撞三可能: 1.太快 2.太近 3.開車不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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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就那麼小臺,就算咬著他屁股開要看不到前面挺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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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停車不打燈的汽車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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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我還看得到和機車中間的馬路 不是像停紅燈會遮住前車底盤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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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選誰都是後方趨近 100% 責任 你選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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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只好選3= =畢竟我是要超車的確是有看對向車道 ※ 編輯: aircat 來自: 112.105.94.73 (12/06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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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大車撞小車一定大車錯就一肚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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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他煞車燈故障啦 那就還有0.0001%的機會妳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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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大撞小的問題 是候車撞前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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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不突然停,那是他的事,但從後方追撞的,就一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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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車道後車撞前車 前面就算是四輪也是你責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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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車道 後車撞前車 基本上是輸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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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不夠快就再離遠一點,公式不是適用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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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小型車安全距離是車速/2,太可怕安全距離 5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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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4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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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開雙b 也是有____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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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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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C大,我以上說的4點跟你現在提的(轉移注意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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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衝突,反而覺得原po和你上次推文是要把「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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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在第一時間看到狀況」這件事歸咎到前車沒先打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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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轉移注意力。安全距離是從看到狀況開始算,但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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駛沒在第一時間看到狀況是駕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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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的機車還在車道上,亦無侵犯後車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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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這點的確是駕駛的問題,但是因為我本身對路上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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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欠佳比較敏感,所以才會覺得沒打燈也是事故的部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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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本來就該盡量做到讓其他車輛充分了解自己的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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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路上很多駕駛都做不太到,機車汽車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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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原PO的事故,在打燈上對路權判斷是沒影響的,基本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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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原PO要負大部分甚至全部罩責都合理,這的確沒啥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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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覺得原PO有點運氣不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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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本案並不是說駕駛不能轉移注意力看後視鏡,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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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反應較慢的駕駛,要做出會拖延反應時間的事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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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後視鏡或其他事),就應該留更長的安全距離來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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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倒是中肯,這樣分析,原PO大概能比較清楚認知自己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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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蠻想知道我在前面第3點提到的問題,可以請原po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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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只要說明左前輪的位置在哪?也是壓黃虛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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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在黃虛線右邊?)知道這個答案或許可以再解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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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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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說明:對「安全距離」中所述「突發狀況」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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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是指未經警示﹑無法預料,而突然發生的狀況。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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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若改成:機車因為突然撞上腳踏車阿伯而停止,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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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駕駛看了後視鏡再撞上機車。後車該對撞上機車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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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嗎?(機車沒打警示燈自行停止和沒打警示燈撞停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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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情況,對於後車的判斷並無差異,結論都是後車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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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看到)。不過,機車已經龜速行駛一段路才停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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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是突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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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你的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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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保持好不就不會撞上..很明顯是你的注意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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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太近,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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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撞前怎樣都你吃虧 對方人車都沒事你就萬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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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工作 為什麼老闆會買bmw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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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3:39, , 137F
噓交警,行政該中立,發表什麼狗屁意見,如果要開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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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3:40, , 138F
持距離的紅單,那對方發生事故後沒標示位置就移動,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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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3:40, , 139F
開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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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eT0V4H (car)
文章代碼(AID): #1IeT0V4H (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