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高速公路被閃燈?已回收

看板car作者 (無心插柳..)時間10年前 (2013/09/17 12:23),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27 (看更多)
※ 引述《tachikoma (塔奇庫馬)》之銘言: :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 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三、究其立法意旨, :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仍應讓其先行, : 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 =========== : 翻譯: : 1.你可以用最高速限開在最內側,但是不能擋到別人 : 2.抗議,我開最高速限了,擋到後面車,可是它超速 : 高公局:超不超速我說了算,你閃開不要擋人就對了 : 還有更新的回函嗎? 小弟每天上下班平均開一百公里以上,這樣開大概三四年了 碰到慢速車,閃燈大概一百台只有一台會讓,我是覺得要開內線沒影響到別人, 我是沒甚麼意見,但是請尊重一下其他用路人好嗎? 你如果覺得自己是開在最高速限,有權利開在內線,坦白講我沒意見,但是你們 是否有想過,人家閃你大燈可能是有急事,所以希望你可以行行好讓一下道呢? 至於連最高速限都開不到的,只能默默希望你們這樣在內線開車可以行車平安 有時比較誇張甚至看到三台慢速車併排,如果人家趕時間,要人家怎麼辦? 主張自己的權利是否也可以多少將心比心一下呢? 警廣有時會聽到一個廣告,如果是走路時說借過,大部分人都會讓,為何上車 就完全不同了呢? 坦白講一堆人都這樣開在內線,高速公路都不高速公路了 哪邊車少哪邊開,後面有車更快就讓道,很難嗎? 最討厭的一種人是 上高速公路就像螃蟹一樣切到內線龜,閃燈喇叭都沒用,等到他切到外線我就知道, 他要下高速公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98.184

09/17 12:32, , 1F
都說借過了
09/17 12:32, 1F

09/17 12:34, , 2F
再十年還是無解吧
09/17 12:34, 2F

09/17 12:53, , 3F
其實我覺得開110擋內線很佛了,遇到90-100的欲哭無淚。
09/17 12:53, 3F

09/17 14:06, , 4F
哈哈 開久真的會覺得內線開110已經算佛心了
09/17 14:06, 4F

09/17 14:14, , 5F
可能沒聽到聲音所以不曉得閃燈是借過,看來要裝麥克風
09/17 14:14, 5F

09/17 14:44, , 6F
按喇叭也無效阿,有的駕駛還會把影片貼出來哭哭
09/17 14:44, 6F

09/17 23:49, , 7F
最後二行描述的駕駛通常大概也是很可怕的那種 --> 閘道一上
09/17 23:49, 7F

09/17 23:50, , 8F
國道後, 連切三個線道從最外側切到最內側那種.
09/17 23:50, 8F
文章代碼(AID): #1IDzbL0e (ca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IDzbL0e (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