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給小上班族一點建議已回收
睡前看到這篇,認真點給原po一些綜合建議,
但個人身份比較敏感,本身做這行難免會舉身邊例子代入,
也麻煩版友容忍些,完全只是好心建議當參考,沒有廣告意味。
我己經很久沒在車版說話了,別這樣。
中古車和新車的戰爭由來以久,當然不同人有個別支持的理由,
就我自己的想法來說,我不會買新車,
就像原po說的買個10~15萬中古車開,很棒!這是我認為最實際的做法。
冒味舉一下前文版友的推文案例,先跟這位版友道個歉無意冒犯:
→
02/23 00:08,
02/23 00:08
→
02/23 00:09,
02/23 00:09
→
02/23 00:09,
02/23 00:09
→
02/23 00:09,
02/23 00:09
二年只開一萬出頭,平常丟路邊怕髒怕刮怕撞怕偷,
重點是新車落地打八折,過半廠牌的車過三年價值都只剩不到三分之二,
新車以八十萬來說好了(這應該算很基本的數字),落地折舊掉的數字,
就跟原po說「當做投資練經驗,浪費了也沒那麼痛~」的預算總額相同。
錢不是問題,問題是沒錢呀!
而且原po文中有說還是半新手,又住在稠密的台北市區。
經常逛討論區看到新舊車的戰爭時,支持新車論點的朋友也幾乎是買新車,
通常經濟還過的去,甚至連買過一部中古車的經驗都沒有,
家裡有車庫不怕停放在外的風險,或許買車的經費還是家人贊助的。
而我親身見到的例子,曾經遇過瞎一隻眼領殘障手冊在加油站上班的爸爸,
說冬天快到了,想買台車載小女兒上學,三萬現金拿不出來,
信用條件太差連我幫忙壓到四分利(行情七到九分)的融資信貸都直接被打槍…
(不要戰這個,這部份被客人搞的案例太多,現在完全沒在碰了。)
還有一例是我手上正在煩惱的之前案子,94天王星TX5我賣3.8萬去年,
夫婦倆帶著一對女兒新開雞排攤,老公心疼老婆補貨騎機車太冷又麻煩,
辦到好5.8萬,頭款拿1.2萬,剩下五期一個月一萬自己放給他們繳,
結果只繳第一期,拖了半年都沒消息,車拉回來前面撞掉只好報廢,
到監理站查,發現光這段期間的超速罰單就接近三萬塊。
我拿著當初賣車時對方簽的本票,還真的不知道該不該去申請強制執行= =
買中古車怕被黑被騙?我賣車也很怕!
最黑的是人心,無論是買,還是賣。
當然這部份是需要留心注意,但也沒必要因噎廢食。
還記得以前版上有po文詢問車不小心撞到,要怎麼處理的時候,
下面有版友推文回不要講修好趕快賣掉,還不只一位這樣回應!
怎麼自己車變事故車就說趕快便宜賣,身為買主挑車的時候就深惡痛絕呢?
當我的賣車經驗中客戶拿現金買的比例只有10%以下,
甚至在其中還有七成,連稅金頭款都拿不出來,只能全額貸。
而卻又看到一堆鼓吹買新車的說話,甚至之前推文還出現過經濟學這玩意。
當每個人的狀況、環境、需求、喜好和經濟能力都不同時,
您對一位條件差異甚大、非關專業,且毫不認識的人詢求建議,這…
理性點的做法應該是,條列出不同做法的優點缺點來,
再根據個人不同的狀況,來做出最適當的分析與建議。
以原po的狀況來說,住台北是個買車的劣勢,而且還挺大。
台北車多停車位難尋,沒有固定的安全停車位那只能丟外面承受風險和老化,
再加上又有足夠的現金,那麼如心裡想的那樣買15萬左右的車也確實是首選。
或是加一些整理的預算,目前行情總額20萬整理好的車可以開五~十年算是很ok的。
是買20萬車況好的車呢,還是買10萬看起來一般的沒撞沒泡代步車再抓回來整理?
對於整理的部份,就需要對車子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但這部份的預算,我還是建議保留一點下來,畢竟就算是新車也有剛回來就要修的。
而購車後開在路上的養車花費評估,也是應該要做好的。
預算不是問題,環境的考量如果覺得ok,那剩下的就是需求和喜好。
而通常這個問題,我會給的答案是「喜歡就好」。
開車確實有很大的優勢,這部份原po在南部家中有車也開過就不贅述,
在這「優勢」和買車及後續養車的「劣勢」之間如何評估,也只有您自己能做主。
而買賣這種東西,很多時候靠的是一股衝動,
如果您不急著買車,那就可以慢慢地找尋物色會讓您衝動的「對象」,
比如那時候看到台車況ok感覺很棒價格也ok的車,那就迅速下手。
當然相關的經驗和知識也是要累積一點的,不懂的人才會怕被騙嘛!
與其因噎廢食反而花更多的錢,不如花一點時間學起來變成自己的。
總之,既然您的字裡行間己經透露了很重的想買車的味道,
我們其他人給的建議,也只能起到「支持」的作用。
我是覺得您己經想買車了,差的只剩買什麼車而己。
如果原po對更細的部份想尋求建議,比如說那一台車好不好價格合不合理,
什麼部份需要整理,合理的價格又在那個區間,也歡迎來信或app給我討論。
當然若是其他版友有類似的問題,同樣也可以來信:)
我不是在拉廣告,畢竟我賣的車範圍很窄,只是基於個人經驗幫個手而己^^
也有幾位非購車版友來信問過類似問題,我也都會詳細一一回答,
特意澄清只是不希望被過激的版友打上標籤而己,
如果這麼做對我有好處的話,應該也不會只有我一位車商跳出來這樣說吧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108.186
※ 編輯: flyinyouth 來自: 111.253.108.186 (02/23 02:25)
推
02/23 02:48, , 1F
02/23 02:48, 1F
推
02/23 03:31, , 2F
02/23 03:31, 2F
推
02/23 04:03, , 3F
02/23 04:03, 3F
→
02/23 04:04, , 4F
02/23 04:04, 4F
→
02/23 04:05, , 5F
02/23 04:05, 5F
→
02/23 06:22, , 6F
02/23 06:22, 6F
→
02/23 06:22, , 7F
02/23 06:22, 7F
推
02/23 08:13, , 8F
02/23 08:13, 8F
推
02/23 08:24, , 9F
02/23 08:24, 9F
推
02/23 08:24, , 10F
02/23 08:24, 10F
推
02/23 08:25, , 11F
02/23 08:25, 11F
推
02/23 08:37, , 12F
02/23 08:37, 12F
推
02/23 08:52, , 13F
02/23 08:52, 13F
推
02/23 08:53, , 14F
02/23 08:53, 14F
推
02/23 09:21, , 15F
02/23 09:21, 15F
推
02/23 09:35, , 16F
02/23 09:35, 16F
→
02/23 09:36, , 17F
02/23 09:36, 17F
推
02/23 09:39, , 18F
02/23 09:39, 18F
推
02/23 09:41, , 19F
02/23 09:41, 19F
→
02/23 09:42, , 20F
02/23 09:42, 20F
推
02/23 09:51, , 21F
02/23 09:51, 21F
推
02/23 10:16, , 22F
02/23 10:16, 22F
→
02/23 10:19, , 23F
02/23 10:19, 23F
→
02/23 10:21, , 24F
02/23 10:21, 24F
推
02/23 10:22, , 25F
02/23 10:22, 25F
推
02/23 11:45, , 26F
02/23 11:45, 26F
推
02/23 12:05, , 27F
02/23 12:05, 27F
推
02/23 13:25, , 28F
02/23 13:25, 28F
推
02/23 14:32, , 29F
02/23 14:32, 29F
推
02/23 15:12, , 30F
02/23 15:12, 30F
推
02/23 15:53, , 31F
02/23 15:53, 31F
推
02/23 18:47, , 32F
02/23 18:47, 32F
→
02/23 18:48, , 33F
02/23 18:48, 33F
推
02/23 19:03, , 34F
02/23 19:03, 34F
→
02/23 19:04, , 35F
02/23 19:04, 35F
推
02/23 21:00, , 36F
02/23 21:00, 36F
→
02/23 21:35, , 37F
02/23 21:35, 37F
→
02/23 21:36, , 38F
02/23 21:36, 38F
→
02/23 21:37, , 39F
02/23 21:37, 39F
→
02/23 21:37, , 40F
02/23 21:37, 40F
→
02/23 21:38, , 41F
02/23 21:38, 41F
→
02/23 21:39, , 42F
02/23 21:39, 42F
→
02/23 21:40, , 43F
02/23 21:40, 43F
→
02/23 21:40, , 44F
02/23 21:40, 44F
噓
02/23 22:43, , 45F
02/23 22:43, 45F
→
02/23 22:43, , 46F
02/23 22:43, 46F
推
02/24 03:55, , 47F
02/24 03:55, 47F
推
02/24 16:46, , 48F
02/24 16:46, 48F
推
02/24 22:08, , 49F
02/24 22:08, 49F
推
02/25 09:28, , 50F
02/25 09:28, 5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