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人知道聯合文學出版社的內幕嗎?

看板book作者 (破壞女王)時間6年前 (2017/10/04 19:22), 編輯推噓16(16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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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吟發出新的聲明解釋過程,這真是越來越霧裡看花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1288983291415&id=284200758666905 https://i.imgur.com/5skAUWV.jpg
※ 引述《striving (灰狼)》之銘言: : 這邊有一篇解釋整件事,我覺得算完整:https://goo.gl/fmCTGm : 「況且,作家至今依舊惜情追隨的,也是當年她獲獎時的總編。」 : 從這篇來看,你會發現一件很有趣的事:賴香吟當年文學獎獲獎時,當時的聯合文學總 : ,剛好是現在的印刻文學總編,初安民。   : 是的,他離開聯合文學,成立競爭對手「印刻」,並且帶走一些作者。   : 身為當時文學獎總編輯,他會不知道賴香吟的那篇文章,版權在聯合文學身上嗎?拜託 : 怎麼可能不知道,他經手的耶。   : 然而,他現在卻選擇在印刻重版上架。   : 令人難以理解,為什麼?他明明知道這是盜版、侵權的行為,還硬要做?盜的是自己前 : 家的版,侵的是自己前東家的權,初安民可曾經是聯合文學的社長兼總編輯啊。 : 莫非,是他忘了? :    : 然後現在被聯合文學提告,再來跟作者一起公開道歉(並且形成「作者為了自己作品而 : 歉」的荒謬場景,誰見了都火大),下架那些印好的書籍,然後引來駱以軍痛批聯合文 : 。    : 接下來呢,現在沒有人在意侵權的起心動念了?   : ﹣﹣ : 另一方面,靠文學獎的20萬獎金,讓出版社直接獲得永久版權,是不是好事?其實很難 : 。如果我不有名,20年前能拿到20萬,確實是钜款!誰知道我是不是接下來一輩子就默 : 無名,連200塊都拿不到呢。 :    : 衹能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尤其20年前的文學風氣盛,聯合文學風光得很。一部分 : 於把文章永久授權給了出版社,另外一部分何嘗不是藉出版社的力量出名呢? : 還是那句話,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 (我也有投聯合文學獎,衹是我資質駑鈍,從未得獎。)    : 現在,我怎麼看都覺得奇怪:一個疑似明知故犯,一個依法提告,然後引來無數人攻擊 : 個提告的一方,無視整件事情的脈絡。      : 這套路,真狠。 : ※ 引述《wowwowken ()》之銘言: : : 作者: wowwowken () 看板: Gossiping : : 標題: Re: [問卦] 有人知道聯合文學出版社的內幕嗎? : : 時間: Sat Sep 30 14:21:31 2017 : : 賴香吟作家 : : 今年出版的書籍裡有收錄三篇早年在聯文寫的短篇 : : 但這三篇文的版權與發行權屬聯文所有 : : 一個二十幾年來都沒有好好做這本書 : : 只看到了當年的萬年合約就為了利益出手攻擊 : : 本來是 出版社與出版社的事情 : : 但聯文卻連賴香吟作家也一起提告 : : 出版社的事情關作家什麼事? : : 賴香吟在今年出版前也有寫信去電 : : 通知聯文說要解除當年哪三篇文的合約 : : 結果聯文連理都不理 現在書出版了 : : 聯文不僅提告還要書全部下架 : : 文學是建立在利益之上嗎 : : 出版的圈子這麼小 一本書的上架 : : 對於作家來說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情 : : 更扯的事大總編輯竟還威脅自家生重病的編輯 : : 不得請假看醫生 因為沒有職務代理人 : : 你如果請假因而讓書的deadline延期 : : 就要開除編輯 並且讓他在出版業被封殺 : : 然後自己請爽爽的免費假去健檢或是帶家人看醫生 : : 真是讓聯合報系全體感到蒙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90.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ok/M.1507116122.A.6BE.html

10/04 19:31, 6年前 , 1F
就年輕不懂事 簽了一堆永久約 出新書以為對方會閉隻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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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9:35, 6年前 , 2F
永久約感覺真的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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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0:02, 6年前 , 3F
李進文只講了對他有利的部分,完全沒提作家要求解除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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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的前後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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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0:04, 6年前 , 5F
賴當時就該循法律途徑解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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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0:04, 6年前 , 6F
版稅10%的永久約也太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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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1:21, 6年前 , 7F
比賽得獎,獎金拿了,以前慣例就是版權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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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1:22, 6年前 , 8F
什麼是版權?就是出版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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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1:23, 6年前 , 9F
出來混那麼久,也不是剛出道的菜鳥,跟人家裝傻玩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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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1:24, 6年前 , 10F
如果賴真的想拿回版權,當初就要積極一點上出版社去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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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1:25, 6年前 , 11F
發了幾封信人家沒理就當人家沒意見,這麼敢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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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1:27, 6年前 , 12F
抽成才是算本數,得獎的通常都是賣斷換一筆獎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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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1:29, 6年前 , 13F
不然你拿 OO 文學獎第一名的作品難道要給 XX 出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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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1:30, 6年前 , 14F
文學作品很多人家都是當人情在發,一版都不見得賣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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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1:31, 6年前 , 15F
你去爾雅,洪範倉庫看看,算你五折,你愛搬多少給你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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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1:33, 6年前 , 16F
想怎樣先表現出誠意,大家同圈子的,故意整你會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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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1:57, 6年前 , 17F
賴的最新說明滿清楚了,印刻和她在版權上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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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2:00, 6年前 , 18F
但聯文「發行人」要求總編輯抓著永久約去求償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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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2:41, 6年前 , 19F
以前沒有著作權的觀念,文學獎幾乎都永久約。拿著版權,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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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2:41, 6年前 , 20F
不出書的出版社也不少,沒有書作家就沒有版權費。難怪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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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2:41, 6年前 , 21F
作家都得把寫作當作是副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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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2:53, 6年前 , 22F
拿得獎的獎金當買斷出版權的費用不是非常奇怪嗎?獎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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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2:53, 6年前 , 23F
獎勵作品的優秀,怎麼會變成取得永久出版權的價金,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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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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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2:58, 6年前 , 25F
出版社若覺得無利可圖,作品堆倉庫,作家不提起也無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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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2:58, 6年前 , 26F
計畫,為何不解約?幾位作家的文章也說過,聯文出版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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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2:58, 6年前 , 27F
「大作家」有類似問題,態度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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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3:01, 6年前 , 28F
永久約也是看出版社決定如何處置,講得沒辦法一樣,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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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3:01, 6年前 , 29F
不就是不想順你的意答應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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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3:03, 6年前 , 30F
今天假如是舉辦文學獎的單位取得優先出版權,沒出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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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3:03, 6年前 , 31F
才能轉投其他出版社,而不是拿獎金當永久綁定不能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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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3:05, 6年前 , 32F
不用永久綁定不給解也不至於一票作家感到反彈,因為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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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3:05, 6年前 , 33F
學本來就很難活,這種做法只是讓環境更難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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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3:39, 6年前 , 34F
永久約 法律有沒有類似有一個期限的概念? 例如70年 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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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3:40, 6年前 , 35F
假設我不缺這個錢 平常就又討厭你的話 可能就不和你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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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3:52, 6年前 , 36F
當版權成為爭議,創作者應如何自保?──在道歉和義憤填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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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3:52, 6年前 , 37F
之前,請先打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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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3:55, 6年前 , 39F
「當然在雙方都同意下,也有可能出現本次爭議的『永久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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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1 則推文
10/05 14:49, 6年前 , 111F
聯文應該有不少永久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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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4:49, 6年前 , 112F
之所以不答應賴解約 可能是怕引起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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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4:50, 6年前 , 113F
答應你解約 其他也必然想要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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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4:51, 6年前 , 114F
不告你侵權 其他作家也會跟著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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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4:52, 6年前 , 115F
所以聯文應該是很重視自己握有的永久約 不願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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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4:53, 6年前 , 116F
至於永久約作品被冷藏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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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4:53, 6年前 , 117F
其實不管永不永久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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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4:53, 6年前 , 118F
絕大多數作品 後來都是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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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4:55, 6年前 , 119F
畢竟出版社不可能把每一本作品都重新出版或重新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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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4:56, 6年前 , 120F
若是你名氣夠 又想重新出版 出版社應該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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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4:56, 6年前 , 121F
這就是聯文與賴第一時間的情境 只是賴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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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4:58, 6年前 , 122F
除非法律溯及既往 否則即使修法 聯文仍握永久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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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05, 6年前 , 123F
要讓聯文解約 唯一辦法是文壇發起抗議與抵制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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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06, 6年前 , 124F
但聯文是數十年老招牌 人脈複雜 多少作家願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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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07, 6年前 , 125F
然後文壇就這麼小 發起運動會不會是七傷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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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46, 6年前 , 126F
不需要法律溯及既往,民法本來就保障合約的自由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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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46, 6年前 , 127F
只是早期台灣著作權觀念很薄弱,永久約成為時代共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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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46, 6年前 , 128F
面連結中的律師有提到:「《民法》裡,契約本是秉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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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46, 6年前 , 129F
自由原則』,即兩個擁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個人或者法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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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46, 6年前 , 130F
據自己的意思,進入了一個共同協議,並且在共同目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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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按照契約規制的內容,履行彼此的約定。請注意,這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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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46, 6年前 , 132F
提是在於『共同目的一致』時。當共同目的不同時,契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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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46, 6年前 , 133F
結束或者解除是必然的。違約條款和解約條款的存在,也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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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46, 6年前 , 134F
為了這個目的──除了約束彼此之外,也提供相應的退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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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46, 6年前 , 135F
制。」及「法院確實不會無視作者的違約,但也不一定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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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46, 6年前 , 136F
全支持出版社的訴求,而營業的公司比起個人,有時更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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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46, 6年前 , 137F
於法律訴訟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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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54, 6年前 , 138F
另外正常未訂期限的永久約會有解約條款,不會存在不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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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5:54, 6年前 , 139F
約的永久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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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6:03, 6年前 , 140F
https://goo.gl/jovxaL 這一篇提到當年聯合文學的永久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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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6:03, 6年前 , 141F
時下文學獎的永久授權不同之處。時下文學獎的永久授權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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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6:03, 6年前 , 142F
授權主辦單位能永久使用入選作品,但作者仍保有著作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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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6:03, 6年前 , 143F
能決定自己的作品如何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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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7:28, 6年前 , 144F
一切白紙黑字依法有據
10/05 17:28, 144F

10/05 20:32, 6年前 , 145F
不違反法律跟善良風俗前提 契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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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0:34, 6年前 , 146F
哪有不能解的約 當聯文倒店契約就會解除
10/05 20:34, 146F

10/05 20:36, 6年前 , 147F
不過也看過 甲倒店前轉賣所有出版權力 這就有討論空間
10/05 20:36, 147F

10/06 06:59, 6年前 , 148F
契約自由是針對人 這件事哪裡有人不自由?
10/06 06:59, 148F

10/06 13:15, 6年前 , 149F
台灣創作產業對創作者十分不友善 你要有點機會 都只能
10/06 13:15, 149F

10/06 13:16, 6年前 , 150F
賤賣自己的著作權
10/06 13:16, 150F
文章代碼(AID): #1PrCHQQ- (book)
文章代碼(AID): #1PrCHQQ- (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