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博客來使用購物金之訂單退貨

看板book作者 (圓夢下一站ToykoDome)時間11年前 (2013/04/24 00: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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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itle 詢問了客服後尚未解決待後續回覆 想請教大家經驗或意見確認我的想法是否正確 希望我的寫法不是太複雜<囧>,謝謝~ 以下舉例說明(無任何運費問題) 我向博客來購買了AB兩項商品共700元 使用購物金100元折扣後實際消費600元 而"系統"則把100元拆列折扣於各項商品中 EX.A500-60、B200-40 現在我因個人因素退貨B商品 請問博客來應該要退我多少錢? 不就200元嗎? 而我卻看到博客來系統退了40元購物金給我,帳戶退160元,這樣合理嗎? 我的疑問在於: (1) 非消費者指定於B商品折扣40元 (2) 即使沒有B,我的訂單500元的A亦可使用全部購物金100元折抵(30%規定內), 200元的B只退160元,等於我本來花400就可以買到A,現在卻花了440元, 傻傻損失40元? (3) 另退40元購物金,但購物金是贈品非等同現金,有使用期限,如果我沒有使用到 又等於40元不見?這不是要強迫消費嗎? 這樣的做法已經影響消費者權益了吧.... 除非B商品200元而A只有價值100,消費300-購物金100=付款200 退B後"整筆訂單"只能折抵30元購物金A變為70元, 那博客來就應該退130元(原訂單付款金額200-訂單剩餘金額70), 然後另退70元購物金(回到未抵用狀態)。 相對套用至原例,退款金額即600-400=200元 看計算式好像有點複雜,但我的原例很簡單..... 只要訂單剩餘金額足夠扣除原本全額購物金,退款金額即等於商品價格, (大家也知道,購物金本來就無法隨你意拆開折抵) 這樣才符合"訂單返還"-未購買B的原狀態吧! (所以我一直不懂為何我們結帳時是整筆訂單使用購物金扣除, 卻於訂單成立後要被拆列,搞那麼複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19.133
文章代碼(AID): #1HThQf0n (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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