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博客來使用購物金之訂單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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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了客服後尚未解決待後續回覆
想請教大家經驗或意見確認我的想法是否正確
希望我的寫法不是太複雜<囧>,謝謝~
以下舉例說明(無任何運費問題)
我向博客來購買了AB兩項商品共700元
使用購物金100元折扣後實際消費600元
而"系統"則把100元拆列折扣於各項商品中
EX.A500-60、B200-40
現在我因個人因素退貨B商品
請問博客來應該要退我多少錢?
不就200元嗎?
而我卻看到博客來系統退了40元購物金給我,帳戶退160元,這樣合理嗎?
我的疑問在於:
(1) 非消費者指定於B商品折扣40元
(2) 即使沒有B,我的訂單500元的A亦可使用全部購物金100元折抵(30%規定內),
200元的B只退160元,等於我本來花400就可以買到A,現在卻花了440元,
傻傻損失40元?
(3) 另退40元購物金,但購物金是贈品非等同現金,有使用期限,如果我沒有使用到
又等於40元不見?這不是要強迫消費嗎?
這樣的做法已經影響消費者權益了吧....
除非B商品200元而A只有價值100,消費300-購物金100=付款200
退B後"整筆訂單"只能折抵30元購物金A變為70元,
那博客來就應該退130元(原訂單付款金額200-訂單剩餘金額70),
然後另退70元購物金(回到未抵用狀態)。
相對套用至原例,退款金額即600-400=200元
看計算式好像有點複雜,但我的原例很簡單.....
只要訂單剩餘金額足夠扣除原本全額購物金,退款金額即等於商品價格,
(大家也知道,購物金本來就無法隨你意拆開折抵)
這樣才符合"訂單返還"-未購買B的原狀態吧!
(所以我一直不懂為何我們結帳時是整筆訂單使用購物金扣除,
卻於訂單成立後要被拆列,搞那麼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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