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北市內湖區捷運沿線內側禁行機車
※ 引述《shenyang (身癢抓抓)》之銘言:
: 以下是我向台北市政府1999市民信箱所反應的內容:
: 地點:
: 內湖路一段、文德路、成功路四段至五段。
: 原因:
: 該路段具有雙線快車道與慢車道,但由於接近內湖科技園區,每逢上下班時間,慢車道與
: 外側快車道容易被公車進出站時所佔據,與政府認為機車行駛於越靠近路邊越安全的觀念
: 背道而馳,反觀行駛於內側車道不需與大量公車爭道,擁有直行車基本的路權,這才是真
: 正的安全。
: 問題:
: 同區域於康寧路三段捷運沿線底下之道路,同為具有雙線快車道與慢車道的設計,為何在
: 內湖路一段、文德路、成功路四段至五段卻在內側快車道實施禁行機車之政策?
: 康寧路三段可如附圖中看到,先前的禁行機車標示已塗銷,並且提供機車專用左轉停等區
: ,以上提出問題的路段是否可以效仿康寧路三段之配置,以提供機車能夠正常左轉的方式
: ?
: 結論:
: 為實施正確且平等之道路,希望以上路段可以評估是否適合將禁行機車塗銷,以確保機車
: 族之基本安全與基本路權,感謝經辦單位。
: ———————————我是分隔線———————————
: 以下是台北市政府交通管理工程處所回應的內容:
: 親愛的民眾:您好!
: 有關您建議「內湖路一段、文德路、成功路四段至五段塗消禁行機車標字」一事,本處說
: 明如下:
: 經本處了解您所反映路段係為雙向各3車道,並以快慢車道分隔線(單白實線)分隔快車道(
: 2車道)及慢車道(1車道),另依本市設置「禁行機車」標準與規定,並參考「道路交通安
: 全規則」第99條規定,故於3車道以上路段之內側車道原則皆佈設「禁行機車」,並提供
: 最外側2車道供機車通行,以減少汽、機車混流交織,提昇交通安全,另現採因地制宜調
: 整機車管制方式(個案檢討例外開放原則辦理),爰本處將以各車種行駛安全為優先為考量
: ,並審慎評估各路段開放之安全、必要及可行性等因素,並持續觀察車流狀況以適時檢討
: 機車管制措施。
: ———————————我是分隔線———————————
: 以下是我的附件圖檔:
: https://i.imgur.com/8SnfhWh.jpg
: ———————————我是分隔線———————————
: 案件5/22完成,隨後我回覆滿意度調查為非常不滿意,並提出理由,案件重啓,預計5/31
: 前回覆。
: 我看不太懂紅字部分是什麼意思,整個案件都沒有回答我為什麼康寧路三段與文中問題路
: 段的車道設計一樣,問題路段卻被畫上禁行機車。板上有在內科附近上班的人一定知道逢
: 尖峰時刻
: 有多壅塞,最好是可以單用禁行機車來減少汽機車交織,根本就是增加行車風險吧,能使
: 用的道路面積就那麼少,還是有一堆汽車在慢車道違規臨停、公車在慢車道進出站,不太
: 懂?
: 還有什麼辦法可以爭取塗銷禁行機車?真的很難受。
其實我從來不針對基層的承辦人
永遠針對能決定事情的長官
所以,如何取消呢?
其實我覺得,機車族群應該用個連署書(至少幾萬人以上這樣)
一起寄到交通部及各市縣市政府
要求還給機車用路人路權
但是說實在的,現在我們要路權
不如先要求交通部先把我上一篇文章要求的
把所有駕照作廢,一律比照日本、歐美國家方式考照
而且周邊道路設施也做改善
這樣騎的才安全
我相信交通部裡面還是有少部分人有腦袋
只是因為過去的政策關係,所以要變回來很困難
你說改變不了怎麼辦
當然是讓官員看到這個奇怪的狀況
而且讓交通部官員自己實際騎乘機車到任何地方
比起一群人在會議上打交通部臉,還來得有用
最後如果還是沒辦法,那只有走上街頭抗爭一條路
當初黑衫軍、白衫軍抗議
除了讓政府改革外,更讓國際社會看到台灣的現況
當初還有人在「We the People」平台聯署
當初解嚴也還不是一堆人抗議才爭取而來的
最後
而自己也有和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反映(交通部路政司函轉的,行政院院長信箱也有
函轉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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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主管機關-交通部路政司的回應
https://imgur.com/U2dwhgi
說明:
一、有關反映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一節,本部近期已於106年7月3日邀集相關用路
人團體、相關地方政府、相關單位召會研商「評估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
公路」會議,並就先行辦理大型重型機車駕駛行為之審核評估獲有共識,爰本部已責請高
速公路局辦理「大型重機行駛國3甲及台64線觀察評估檢核專案」進行客觀、科學化評估
,該局已委託中華民國運輸學會邀集相關機關、用路人團體及交通專業學者專家共同組成
檢核小組,訂定安全、秩序、駕駛行為等指標內容,自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進行
為期1年之觀察檢核,並每季召開檢核會議對外公布檢核結果,然前揭觀察檢核已進行3季
,依前3季觀察結果,大型重型機車安全、秩序及駕駛行為三項指標普遍相較於小型車仍
未達標,故本部同步責請公路總局製作大型重型機車安全宣導影片、修訂大型重型機車駕
訓班學科教材及編印大型重型機車安全駕駛手冊,強化大型重型機車駕駛人安全駕駛及防
禦駕駛觀念,並針對行車未保持前後安全距離及未保持左右安全間隔等常見違規樣態加強
宣導,逐步提升各車種駕駛行為素質及緊急應變能力,養成正確駕駛觀念及習慣,自我要
求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道路安全,合先說明。
二、另有關您反映全面取消禁行機車與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之政策一節,考量該項政策攸
關臺灣全體用路人安全,又臺灣各地交通環境特性不同,宜依現場道路交通狀況,因地制
宜綜合評估,倘您對於某路段有應取消禁行機車道及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之具體建議,建
請逕洽當地道路主管機關反映評估。
三、有關述及取消車種分流、採用車速分流及車向分流等政策之情,本部辦理「道路交通
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在「友善合理車輛行車環境」工作部分,已將「路段持續檢
討車道配置方式及路邊停車管理,使汽、機車可共享道路空間」及「路口持續檢討改善汽
、機車左(右)轉方式及相關設施配置,並提供轉向指引,減少汽、機車之轉向衝突。」納
入重點工作項目,與您建議相同,本部將督同公路總局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持續推
動辦理,以利道路配置上提供更友善的環境供不同族群用路人合理使用道路。有關您建議
試辦之地點,本部同函轉請當地道路主管機關研處,請靜候該機關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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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台北市政府回覆如下
https://imgur.com/3cxQUzP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取消禁行機車、機車兩段式左轉及取消忠孝橋、中興橋機車專用道一事,本處
說明如下:本市禁行機車管制係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規定,故本市單向3
車道以上道路原則上仍於最內側車道繪設禁行機車標字,並提供最外側2車道供機車通行
,俾符合前揭法令規範;惟考量市區道路因鄰街活動及大型車(公車)停靠等因素,致干
擾機慢車行駛空間及影響行車安全,在安全前提下方因地制宜調整管制方式,採個案檢討
例外開放原則辦理。未來仍持續檢討機車行駛路權,俾提供機車騎士合理及安全的騎乘空
間。另有關機車兩段式左轉一節,此外,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內側車道設有禁行
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在三快車道以
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式方式進行左轉彎。爰此,依上述
規定配合於實施機慢車兩段左轉路口設置「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並依道路條件繪設機車
待轉區。並檢討道路幾何設計、號誌時制配置及機車流量等交通條件,在機車通行安全下
,部分路段開放機車免兩段式左轉。
至有關忠孝橋、中興橋取消機車慢車部分,考量汽機車速差及為避免機車因變換車道與汽
車產生交織,為維持行車安全及效率,不宜取消機車專用道,尚祈諒察。另依道路交通安
全規則第91條略以:行車遇有轉向、減速暫停、讓車、倒車、變換車道等情況時所用之燈
光及駕駛人之手勢,應依下列規定:...六、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
或手勢。...汽機車變換車道時需顯示方向燈,以維行車安全。
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承辦人:李岱蔚 聯絡
,電話:2759-9741#7304,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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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回覆如下
https://imgur.com/2uYmHqt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反映本市大漢橋、重新橋、中興橋、忠孝橋橋梁取消車種分流及變換車道皆需方向燈等
2案,本局說明如下:
一、大漢橋、重新橋、中興橋、忠孝橋橋梁取消車種分流一節,查上述橋樑為往來板橋、
新莊、三重及臺北市間重要聯絡橋梁,尖離峰汽機車交通量均大,且倘取消快慢車分隔島
,恐使汽機車交織情形加重,為維護橋梁行車安全,不宜取消。
二、變換車道皆需方向燈一節,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1條第1項規定,變換車道時應先
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或手勢,車輛若有未顯示燈光部分係屬違規行為,宜由警察機
關進行取締。
感謝您特地來信,如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亦請您多多賜教,若您對本局回覆內容仍有不
了解之處,歡迎來電詢問相關承辦同仁。
敬祝
健康愉快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承辦科室:交通管制工程科
承辦人:柯吟萱
聯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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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台灣不是說說而已,而是要實際行動。熱愛台灣,熱愛這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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