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她綠燈行遭闖紅燈撞 卻輸官司得賠169萬
※ 引述《Koonghuoy (Sophie)》之銘言:
: 以後大家開車騎車綠燈停車再開好了
: 因為要提防闖紅燈嘛,不能賭嘛
: 紅燈行綠燈停好公民
不要森77嘛,訴訟和平常開車是不能完全比照的。
剛剛看著判決模擬現場畫了圖,因為現場勘驗圖絕對不會上網所以只能猜。
http://i.imgur.com/VWcHZv0.jpg
再附上你的煞車距離表
http://i.imgur.com/j0qidLc.jpg
我一開始就是猜汽車的速度約40~50左右,撞擊結果反推回去也差不多如此,不過這對我
來說在經過事故路口是很危險的,即便一般道路只限速50,但該路口視線不佳的狀況下
讓我實在不敢開快,這是平常開車的狀況。
(若騎機車會快比開車快一點,視線更好、反應速度也更快)
要說訴訟的話,上訴是很有空間可以主張,畢竟煞車距離表的標準其實很寬,汽車可以
主張當時開在法定限速內的時速40必然無法避免撞擊,假如當時汽車時速40,看到黃燈
時僅有一秒時間反應,若沒即時煞車、行駛一秒後會移動11m,這剛好是表上的反應時機
,接下來才會煞車11m,加起來22m,大約在拖行停止點附近,很符合本案狀。
二審若這樣主張,被告會自打臉一審說只開20~30,如果真的只開20~30怎會無法煞停?
有法律經驗的人可以解釋這狀況怎解決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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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反應+換踏+踩下時間是1秒=空走距離
https://www.artc.org.tw/chinese/03_service/03_02detail.aspx?pid=2226
時速40會空走11m才開始煞車,不過這時候已經要相撞了;
原本煞車距離會有11m,卻因為推行機車向前所以縮減到9.3m,這樣整個說得通。
ps. 上面模擬圖畫的駕駛視角約110度,忘記哪查到的資料
但那個路口的狀況就我個人來說不會開那麼快,快到沒辦法立即在路口前停止,
這個「快」對每個人的定義不同,我是假設連右邊的轉角都會跑出東西來,
所以駕駛必須隨時為此準備。事故是雙方的事,並不是我只會檢討駕駛,
只要闖紅燈一天不消失,駕駛自身的自我保護就不能放鬆,此外也可能是左側路樹
遮蔽視野、右側建物太過於突出路面,所以這條路或這個路口的限速必須降低。
單向四線道的文心路和一線的南京東路限速都一樣是50,這難道不奇怪?
對我的說法森77的人絕對可以開快開滿再來上法院,最後即便被判沒有過失,
但這樣值得嗎?訴訟是很折騰人的事唷,你對闖紅燈三寶再生氣也沒用。
※ 編輯: Gemani (36.235.44.232), 05/04/2017 10: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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