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休旅車違停機車道上 二兄弟撞飛

看板biker作者 (星野純)時間10年前 (2014/04/13 01:33), 10年前編輯推噓10(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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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ti87 (天機老人)》之銘言: : http://tinyurl.com/mjutyg7 : 休旅車違停機車道上 二兄弟撞飛 : 台南市新營區新進路二段今天上午11時30分,一名李姓車主把休旅車停在機車道上就下車 : 到賣場裡買東西,沒想到才過不到10分鐘,賣場外頭突然傳出巨大撞擊聲,李姓車主和賣 : 場裡的員工外出查看,發現一輛機車撞上休旅車,一名機車騎士還被壓機車下方,另一名 : 乘客飛到快車道上,李姓車主打電話報案,消防人員趕到現場時,飛到快車道上的哥哥人 : 已自行爬起來探視弟弟的傷勢,他的弟弟因右腳骨折痛得在地上抓不起來,消防人員趕忙 : 將受傷的二兄弟送柳營奇美醫院,車禍原因由警調查。(王智勇/台南報導)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很多開車的都把機車優先道當停車場 新營人+1,剛剛跑去確認新進路的車道規劃(平常不常走 那邊是一快車道+機慢車道,路肩約同機慢車道寬 快車道無禁行機車,路口沒有待轉指示 簡單幾個結論 1. 以新營的步調來說,騎快車道沒什麼風險 2. 以新進路來說,速度慢的就走外側、快就走內側(不論什麼車) 3. 機車族不要矮化自己,內側可以走/路口可以直接轉就不要客氣,外側騎快風險大 4. 臨停在車道上就是不對,沒什麼好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31.18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ker/M.1397323988.A.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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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台灣人就是奴性重 無論是政治或是騎士行車 永遠有這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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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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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9:39, , 3F
臨停違規不代表可以毀損人家車子吧?有賠修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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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07, , 4F
違停是造成後方車禍的主因,結果就相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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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違停被撞到還要對方賠償,那下次大家直接在內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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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就好了,多方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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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21, , 7F
2樓你懂原因跟結果嗎?那我開我的砂石車去賭你家門口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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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破壞我的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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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啊= =如果我家巷子你砂石車進得來,歡迎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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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35,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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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如門牌,來來來來來,哩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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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40, , 12F
看到臨停違規就高潮,有正義感可以拍照檢舉,不是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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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機車和肉體去撞,車子不會流血,你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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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41, , 14F
多檢舉幾次它就怕了,你命硬到夠你撞幾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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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還以為它違停吃滿整個機車道,結果才吃不道三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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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45, , 16F
一,違停是事實但不太會是肇事主因der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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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誤會什麼了,我沒說違停=肇事主因 交通事故上很少有單方面100%肇責,這起事故我不覺得全是四輪違停的錯 但客觀來看,停在車道上這件事就是不對 車道是車輛行駛的地方,不是停車的地方(管你幾分之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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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有人反駁的語氣跟屁孩童個調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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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開車記得就不要臨停違停喔^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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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汽車族 也痛恨亂停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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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大家臨停都一定會違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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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1:10, , 21F
有人就是閱讀文章有障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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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1:13, , 22F
你好像誤會什麼了?我是說它就只錯在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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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的論點,一個正常的台灣人 1.為了路權的正義平等,義不容辭地往違規車輛撞下去 2.為了一時方便違規停車 正常人要選哪個?

04/13 11:15, , 23F
本來就一直是汽車有幾趴責任錯在違停啊 一直都是 請問在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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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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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1:15, 25F

04/13 11:25, , 26F
某人真好笑 KER KER 各種護航違停失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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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d大就是違停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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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3:40, , 28F
X6-2229 是你的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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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3:46, , 29F
看到某人,終於知道為何鬼島一堆機車都只能扮汽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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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汽車車主壓根把慢車道當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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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下面是紅線?所以這張檢舉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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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騎車也是很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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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4:37, , 33F
總之 台灣車多 加上交通觀念也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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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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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第三點,搞不懂為何很多人喜歡騎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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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根本沒有宣導盡量騎在車道上以及不要並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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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arislove3 (1.174.131.184), 04/13/2014 17:11:53

04/13 20:13, , 37F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款 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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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0:14, , 38F
這邊的汽車駕駛人準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第一款嗎?
04/13 20:14, 38F

04/13 20:21, , 39F
= =不用檢舉了,那張我已經檢舉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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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0:22, , 41F

04/13 20:23, , 42F
就是拍來檢舉用的,是在說明拍照檢舉好過你肉體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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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0:25, , 43F
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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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5:05, , 44F
蛙 這麼近拍 不擔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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