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蘋果小學堂:行人走斑馬線 有優先路權
唉, 本來就應該是這樣啊~~
最近大家一直在講路權路權~~
人跑出來撞死活該, 機車跳出來撞死活該??
小學不是都有講嗎~~
路權是用來讓的, 不是用來搶的~~
路口請減速...
就是要減到有人冒出來你也來得及煞車的速度~~
否則為何要有速限?? 學校為何要時速20-30~~
全道路時速100 到紅燈再停就好了~~
三寶也是用來讓的, 你年輕力壯也不好意思連個1-2秒的光陰都要跟老人家搶吧!!
台灣之所以為鬼島, 就是人人都要搶那個權~~
斑馬線本來就是保護行人的一塊區域, 不然何必要畫
※ 引述《civicl (\)》之銘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221/165908.htm
: 這樣路權是怎麼劃分的?
: 小巷道這樣規定也就罷了
: 畢竟小巷道不一定有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紅綠燈,車速也慢
: 可是主要道路,快速道路,車速較快
: 遇到人突然闖紅燈
: 駕駛猝不及防不就很倒楣
: 大家是否在任何地方看過老人不怕死地闖馬路?
: 建議這條只適用在路寬小於X米之內的路
: 這可就要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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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行雲、披雲戴月、翻雲覆雨、排山倒海、烏雲閉日、重雲深鎖、
撕天排雲、雲海波濤、燮雲無定、殃雲天降、雲萊仙境、愁雲慘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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