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機車垂直凌空迴轉360度 (忠孝東)
※ 引述《vsvs5566 (文山金城武)》之銘言:
: 先不管這個影片的case
: 假如車禍沒有發生碰撞
: 可以裝做不甘我的事就走人嗎?
: (之前有聽過朋友間聊天是可以的)
: 那下面的這個case又該怎麼判?
: 假如今天這個女的沒有在黃線違規
: 是在小巷子出來
: 出來又有探頭看
: 後面的車也是這樣突然看到有車子出來
: 自己緊張滑倒
: 這樣該怎麼判?
我剛剛也很好奇,於是查了一下
99年交訴168號判決
這件判決書裡面有講到一段:
「...惟前述刑法肇事逃逸罪,不以肇事雙方均駕駛車輛且所駕車輛因碰撞造成他人死傷為限,
被告駕駛本件計程車之前述過失行為,造成告訴人因閃避碰撞而緊急煞車倒地受傷,即便
兩車未碰撞,被告仍須為告訴人倒地受傷負起業務過失傷害罪責,已如前述,然被告於肇
事後,縱未下車察看,應已透過車內、車外之照後鏡,發現告訴人以車倒人傷,竟罔顧告
訴人受傷情事,逕自駕駛本件計程車逃逸離去,所為自與刑法肇事逃逸罪之構成要件合致
,而應負上開罪責。」
簡單講就是,只要你知道有人受傷,不管有沒有碰撞都沒關係....
而回到本件的話,那個亂鑽出來的,他有回頭看,但馬上就走了
如果進入訴訟的話,他大概也會說「我不覺得跟我有關係」之類的卸責之詞
不過照上面那段判決所引的,很明顯本件的肇事原因就是他了...
SO
肇逃 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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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車車| █ █ψ
|| 禁 | 禁 | 車| █ █
|| 行 | 行 |︹ 車| 騎士: ██ ███
|| 機 | 機 |公 車| 我以前和你一樣是個好公民, █ █
|| 車 | 車 |車 || 直到我跨上了我的車。 █ █
|| | |︺ 車| This is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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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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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