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這次的法律小學堂學得是詐欺?口頭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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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1(21推 0噓 18→)留言39則,0人參與, 9月前最新作者KKbiger (UUUU)時間9月前 (2023/08/10 22: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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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 我覺得說詐欺有點超過. 但是這樣又感覺是利用自己公眾人物身份搞事. 我不知道這在法律上面應該屬於民法還是刑法. 有請板上法律專家開示. 但我覺得講詐欺真的太超過了啦. 聯盟和球團也不應該有太過度的解釋吧?. 我覺得就比較嚴重的消費糾紛?. 所以我們應該定義這件事是屬於哪一個層級呢?. 聯盟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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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6→)留言12則,0人參與, 9月前最新作者TAZUSA (黑貓)時間9月前 (2023/08/10 23: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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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講求證據的地方,但平民老百姓不用. 所以可以來合理懷疑一下. 詐騙跟債務不履行的差別不難. 就這次高的案例來講. 關鍵就在於. "是否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幫鞋販發業配文?". 如果一開始高就沒打算發文. 還以發文為條件,便宜取得鞋子. 當然就是詐騙無誤. 所以大家覺得是.... (1)本來就沒打算
(還有1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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