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亞運選訓-籃協及選訓委員會

看板basketballTW作者 (曾經的感動)時間7月前 (2023/10/01 05:50), 7月前編輯推噓30(3003)
留言33則, 30人參與, 7月前最新討論串1/1
亞運打到目前,「選訓」應該可以是一個檢討的方向。 關於國家隊教練 相信大家有印象,去年11月籃協決定不續聘Parker教練,開始有了接下來男籃國家隊總教 練誰接的討論。 https://reurl.cc/edXaGm ▲可以注意到內文有「經本會選訓委員會同意通過」的文字。 今年1月初新聞報導,籃協秘書長李雲翔表示:「目前中華男、女籃都會以徵詢本土教練 為主,但不會停下尋找外教的腳步。…只要是國內符合資格的教練籃協都將會一一詢問, 會將有意願的名單提到委員會中選出最符合戰力的人選,…相信這個人選不會讓大家太失 望。」 https://udn.com/news/story/7001/6883621 ▲可以注意到內文有「提到委員會中選出」的文字。 接著有關於邱大宗教練有意角逐的報導: https://reurl.cc/a41zeY ▲內文提到李雲翔秘書長表示「不會預設立場,一切由男籃選訓委員會決定。」 1月底,籃協公布,中華男籃總教練由桑茂森教練出任,將帶領中華隊迎戰瓊斯盃、杭州 亞運和亞洲盃男籃資格賽第一輪第一階段主客場賽事 https://reurl.cc/EX3OQn ▲內文提到籃協「洽詢多位國內各聯盟符合資格的教練,包含周俊三教練、李逸驊教練、 鄭志龍教練、許晉哲教練、邱大宗教練、桑茂森教練、顏行書教練、楊哲宜教練、陳國維 教練等人,將彙整後的名單提交至男籃選訓委員會討論,經過選訓委員針對名單內的教練 逐一討論,考量到每位教練個人意願與能配合組訓的時間、所屬球團配合度、過去執教經 歷等,最終遴選桑茂森教練出任2023年度中華男籃隊總教練。」 以上提到的「選訓委員會」,是〈國民體育法〉2017年大修(政府推行的體育改革)時所 訂,作用在促進營運專業 https://i.imgur.com/cVNz0LO.jpg
https://reurl.cc/6QNY26 https://i.imgur.com/1aEUi8W.jpg
但落實的如何呢? 國體法的子法〈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規定:「特定體育團體關於國家代表 隊教練與選手之選拔、培訓及參賽,應由選訓專項委員會負責執行」,且「應明定於選訓 委員會組織簡則,並報教育部備查。」 https://i.imgur.com/Ih16jeV.jpg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選訓委員會組織簡則〉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並報教育部備查(依籃 協章程第30條規定),內容在此:https://reurl.cc/L6NZZX(在中間須往下找一下) 名單在此:https://reurl.cc/4WQGGj https://i.imgur.com/41RM9GV.jpg
https://i.imgur.com/YcGBUaA.jpg
https://i.imgur.com/x3wOpWU.jpg
https://i.imgur.com/thk6BnT.jpg
到這邊想分享之前參加籃協會員大會的見聞: 今年會員大會時談到選訓委員會,籃協的代表要我們猜委員每次會議的出席費多少,結果 很低,我現在忘了確切金額但確實低於我所知的行情(印象是1000元之類,查中央政府機 關的規定是最高2500元,個人之前在私部門大約3500元),籃協的代表因此說,委員領得 微薄,卻會被拿出來批評,為他們感到心疼。 我想寫當時沒說到的話(籃協的人輪流說話時,真的會抓不到空檔發言):選訓委員既然 肩負為國家代表隊提供專業意見的責任,不是本來就可受社會公平嗎?出席費不是年領上 億元補助的籃協應該加強的嗎? 怎麼會本末倒置要大家體諒委員出席費微薄,故不可批評呢? 〈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第7條要求於網站公告選訓委員會審 議會議紀錄,籃協你們有做嗎? https://i.imgur.com/utaXpTS.jpg
(順帶一提,今年會員大會已經開完3個半月了,但現在都還未在網站上公開會議紀錄, 是因為會員質疑工作人員待遇的紀錄很難寫嗎?) 國體法修法要做的營運專業業務公開,籃協做到多少,請拿出來給社會大眾看。 不過,回頭細看〈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選訓委員會組織簡則〉規定,確實是可以為選訓委員 叫屈,看這條: 「七、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 (四)各委員會之會議決議經理事長同意後,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依程序陳報教育部體育 署備查後始得執行。」 這個規定是什麼意思?如果理事長不同意怎麼辦?再作決議直到理事長同意嗎? 設置委員會原意是要借用專業人士的專業,但這樣的規定,有尊重專業決議嗎?既然如此 ,委員何苦為難自己,就當協會理事長的橡皮圖章不就好了? 奇妙的是,不只是籃協一個協會的選訓委員會組織簡則有這樣的規定,不禁讓人不解,這 真的有改革過嗎? (不過有其他協會的選訓委員會組織簡則並沒有這條規定,例如: 滑冰協會的:https://reurl.cc/NyqEd9,沒有這樣的規定,還有利益迴避的規定; 拳擊協會的選訓委員會決議是要提報「理事會」通過,而不是「理事長」同意 https://reurl.cc/QZ4G92,水中運動協會的也是https://reurl.cc/nL74o2關於球員的遴選 大家都在問,為什麼亞運最終12人名單必須由18人培訓名單中選出? 杭州亞運競賽技術手冊-籃球中,並未提到最終12人名單必須由18人培訓球員中遞補。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p1DupeI6XxTen0bxtfrjPluxBevpwApj 而我們國內的「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參加2022年第19屆杭州亞洲運動會男子籃球培訓/代表 隊教練暨選手遴選辦法」有相關文字: https://www.nstc.org.tw/Uploads/Common/202307061108174653155.pdf https://i.imgur.com/vJ1cOvz.jpg
https://i.imgur.com/oDA7Q1W.jpg
可以看體育署提供的格式https://www.sa.gov.tw/PageContent?n=4582 及比對棒球協會網站的「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準備參加 2022年杭州亞洲運動會代表隊教練 、選手遴選辦法」: http://www.ctba.org.tw/news_detail.php?cate=gamei&type=2&id=10753 看到這邊,我是覺得應該是籃協自己擬訂的遴選辦法綁住自己。 籃協應該好好說明,也希望記者訪問(可交叉比對國訓中心和體育署說法)。 關於後勤 職籃工會一直以來都訴求為球員投保遭遇受傷時能補償收入損失的「運動員暫時失能險」 ,但看籃協的培訓參賽實施計畫: https://reurl.cc/ZyXqaV https://reurl.cc/5OMZkR https://reurl.cc/0ZElgk 都是寫:「六、所需行政支援事項及建議處理方式: (三)醫療:請協助支付健檢及醫療意外保險費用。」 籃協在計畫時,知道「醫療意外保險」和「運動員暫時失能險」的不同嗎? 跨聯盟賽時工會對外公開說的事情,籃協有出來否認,但籃協自己有做到位嗎? 以上這些,就幫籃協檢討了。 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一個專業負責的籃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5.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696110656.A.1C9.html ※ 編輯: beautydots (111.240.15.69 臺灣), 10/01/2023 06:04:27

10/01 06:08, 7月前 , 1F
這麼多項目在人治制度面前都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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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瞎 修國家法律希望法治化 但下有對策協會內輕易可以改回人治

10/01 06:26, 7月前 , 2F
很久沒被批判的邪惡組織,猜這次大概也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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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7:05, 7月前 , 3F
有生之年你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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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哭 好像真的是這樣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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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吃蛋糕的找張承中某種程度也是想應付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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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自己能訂好遴選辦法、選訓委員會組織簡則...這些規定,也是好事 鄉民找錯很麻煩,找了跟他們說也不會輕易改變(嘆氣) 接下來觀察他接任會怎麼樣

10/01 08:20, 7月前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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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大宗不可能被選為國家隊總教練,永遠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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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感謝你願意真的為了台籃在努力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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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acerttt大稱讚很開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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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認真文的流量少的可憐,關心的人算少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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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持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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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啦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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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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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推,感謝您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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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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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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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21, 7月前 , 27F
推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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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11, 7月前 , 28F
太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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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41, 7月前 , 29F
推,結果是我們自己的官僚體系拖後腿?
10/01 13:41, 29F
看起來自己訂的遴選辦法綁死自己,為什麼不能修遴選辦法我就不知道了 覺得這很麻煩,籃協不擅長訂制度、落實制度,卻要負責全國國家代表隊的選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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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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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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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autydots (111.240.15.69 臺灣), 10/01/2023 17:09:19

10/02 00:40, 7月前 , 33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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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69X079 (basketbal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