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證實已和林秉聖簽約 台新:絕無惡意挖角

看板basketballTW作者 (瑁)時間8月前 (2023/08/18 20:17), 編輯推噓148(155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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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的理解,認為台新聲明意思應該如下: (當然我的認知或法律部分可能理解有誤,歡迎指正討論) 1 在中信8/15前提前終止合約前,其他球團可以「接觸談價」但不應該「正式簽約」。 關鍵字:正式管道提出報價(獅跟台新都有提到,中信也歡迎)、提前終止前,不應簽有 拘束力之合約 2 大聖是在「8/15前簽約」沒錯,但他已在「8/16書面拒絕獅」,所以台新「8/16簽的時候 」,大聖身上並「沒有有效的合約」,至少在大聖和台新的主張中根本不存在兩份契約都 有效的問題。 那這邊當然很多人會質疑憑什麼大聖或台新說契約無效就無效? 首先依我的理解,這裡再吵「簽約日或生效日」根本都不重要了。 依獅球團聲明,和大聖簽的約是「委任契約」,又依民法549條第一項「當事人之任何一 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又契約之「終止權」為「形成權」,即終止契約之意思表示 到達對方時,即發生形成之效力,「不必得到對方同意」。 所以大聖自己就能終止契約了,根本不需要得到獅的同意,當然獅能依民法549條第二項 請求大聖負損害賠償責任,至於大聖後續要賠多少這邊先不討論。 所以在台新的主張裡,至少依目前的委任契約和法律條文,大聖自己就能終止和獅的契約 ,那台新之後自然是跟「身上沒有約」的大聖簽約。 那話又說回來,獅能不能回過頭去主張兩邊簽的委任契約「實質上不是委任契約」,那大 聖不得單方行使契約終止權,所以契約還有效,那就是後續法庭上可能要吵的了。 ※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快訊/證實已和林秉聖簽約 台新:絕無惡意挖角 : 記者杜奕君/台北報導 : 針對PLG職籃新竹街口攻城獅指控T1職籃台北台新「惡意挖角」林秉聖產生之合約糾紛 : 事,台新18日晚間緊急發出聲明如下,證實已於8月16日和林秉聖簽約,並無惡意挖角 : 事。 : 台新球團聲明如下: : 茲就近日報導本公司惡意挖角球員乙事,本公司嚴正澄清並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之「臺北台新球團」係循正式管道於6月25日向中信球團提出書面報價,並 於8 : 月15日中午取得中信球團書面回覆將不匹配報價,因而中信球團已於8月15日提前終止 : 林秉聖合約,並正式宣布林秉聖成為自由球員。嗣後於8月16日,「臺北台新球團」始 : 林秉聖簽約,一切程序合乎規範,並無所指摘之惡意挖角情事。 : 二、在8月15日中信球團尚未提前終止合約前,任何球團在未收到不匹配報價之前,本 : 不應該有與林秉聖簽署任何具有拘束性之合約並強令遵循。其後林秉聖也已於8月16日 : 式書面表達拒絕其他球團之意,故本公司確實係在林秉聖無其他有效合約之狀態下始進 : 簽約,祈盼各界勿被不實資訊所誤導。 : 三、臺北台新球員林秉聖目前代表 中華隊出賽瓊斯盃,考量球員備戰狀態,本公司祈請其 : 他球團勿再散播不實訊息,影響球員表現;也期盼各界應重視球員意願,以球員最大權 : 處理本案。倘後續仍有對於本公司或球員之惡意指控,本公司將採取必要法律措施以維 : 本公司球團及球員權益。 :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2564109?redirect=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33.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692361055.A.B24.html

08/18 20:18, 8月前 , 1F
有可能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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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19, 8月前 , 2F
所以就證明自己是惡意挖角了 公關猛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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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19, 8月前 , 3F
你是聖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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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19, 8月前 , 4F
原來看台籃真的可以學法律 又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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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19, 8月前 , 5F
08/18 20:19, 5F

08/18 20:19, 8月前 , 6F
獅就要打官司了,大聖就去台新爽領高薪打球邊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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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19, 8月前 , 7F
合約裡面就說明不能單方面取消契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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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19, 8月前 , 8F
推一個 看台籃學民法 漲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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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19, 8月前 , 9F
不是 終止前是跟球團談 不是跟大聖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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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0, 8月前 , 10F
台新早就知道有跟攻城獅簽了啦!聲明只是在玩文字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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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0, 8月前 , 11F
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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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0, 8月前 , 12F
你這說法如果成立 以後台籃球員想轉隊就轉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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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0, 8月前 , 13F
應該說,台新就是踩著這點,所以聲明才是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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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0, 8月前 , 14F
上面有說 工程師是照規則跟中信談的 台新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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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0, 8月前 , 15F
合約終止前的報價是球團跟球團 FA後價碼可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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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0, 8月前 , 16F
最高法院判決說過委任契約中排除單方契約終止權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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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0, 8月前 , 17F
約無效了,當然獅也能用這點再去法院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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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1, 8月前 , 18F
台新就是玩文字遊戲直接接觸大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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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1, 8月前 , 19F
本來就於法沒有問題 有沒有法律問題跟惡意挖角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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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1, 8月前 , 20F
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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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2, 8月前 , 21F
原來如此 所以要打官司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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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2, 8月前 , 22F
重點在於可以假處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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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2, 8月前 , 23F
所以理論上前面那PART跟中信有關的部分跟現在完全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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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2, 8月前 , 24F
08/18 20:22, 24F

08/18 20:22, 8月前 , 25F
那篇新聞很好笑啊 標題說:絕無惡意挖角
08/18 20:22, 25F

08/18 20:22, 8月前 , 26F
結果內文在證明自己惡意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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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3, 8月前 , 27F
到這步 應該就是等法官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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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3, 8月前 , 28F
跟特攻有關的就是台新挑對自己有利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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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3, 8月前 , 29F
台新就想說可以不依照台籃的默契來,主主張合約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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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3, 8月前 , 30F
效,這也不是他可以說了算,但簽約前肯定知道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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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3, 8月前 , 31F
簽約,還想硬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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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3, 8月前 , 32F
所以喵跟大聖的報價 跟喵跟中信的報價 有可能是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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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3, 8月前 , 33F
法律上攻城獅不一定會贏,但形象上贏爛了,職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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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3, 8月前 , 34F
隊哪個比較重要就見仁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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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3, 8月前 , 35F
價格 不該把喵對中信報價當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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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3, 8月前 , 36F
獅是和中信談,確定中信無意跟進,所以才簽委任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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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3, 8月前 , 37F
沒差,台新只會越來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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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4, 8月前 , 38F
台新聲明就是我沒錯 你獅合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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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0:24, 8月前 , 39F
可以談呀但能簽嗎?
08/18 20:24, 39F
還有 375 則推文
08/18 22:50, 8月前 , 415F
問題
08/18 22:50, 415F

08/18 22:51, 8月前 , 416F
現在只是工程獅可以向球員提賠償而已
08/18 22:51, 416F

08/18 22:52, 8月前 , 417F
或是向法院提出這份合約非委任契約而是僱傭契約
08/18 22:52, 417F

08/18 22:53, 8月前 , 418F
但台新這樣搞 我覺得台新律師審視過這份工程獅合約
08/18 22:53, 418F

08/18 22:53, 8月前 , 419F
認定委任契約的機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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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2:53, 8月前 , 420F
重點就是委任可以單方面告知就解除,大聖有通知解約
08/18 22:53, 420F

08/18 22:54, 8月前 , 421F
台新也踩很硬 不怕你告 就好奇他們所恃的是什麼
08/18 22:54, 421F

08/18 22:55, 8月前 , 422F
就委任契約可以單方面告知解約這點吧
08/18 22:55, 422F

08/18 22:56, 8月前 , 423F
台新看起來是球員也要也沒有要付違約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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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2:56, 8月前 , 424F
違約金0才要付就不要說會幫你付好嗎zzz
08/18 22:56, 424F

08/18 22:56, 8月前 , 425F
而且強調簽約的時候大聖是沒有合約的,否認惡意挖角
08/18 22:56, 425F

08/18 23:03, 8月前 , 426F
推這篇 委任本來就可以單方向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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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17, 8月前 , 427F
合約存否只存在簽約兩方當事人之間,跟第三人(第三
08/18 23:17, 427F

08/18 23:17, 8月前 , 428F
方)完全沒有任何關係,只要有簽約,除非有違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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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17, 8月前 , 429F
強制規定才會無效,不然就是成立合約有效,所以就
08/18 23:17, 429F

08/18 23:17, 8月前 , 430F
算簽了複數個合約,其實都有效,只是在於當事人有
08/18 23:17, 430F

08/18 23:17, 8月前 , 431F
沒有辦法履行的問題,對於其中某一個合約沒有辦法
08/18 23:17, 431F

08/18 23:17, 8月前 , 432F
履行,就是違約這樣而已,依照合約內容去賠償
08/18 23:17, 432F

08/19 00:04, 8月前 , 433F
無恥球團...
08/19 00:04, 433F

08/19 00:06, 8月前 , 434F
有個問題 在中信可以執行球隊選項續留一年的狀況下
08/19 00:06, 434F

08/19 00:06, 8月前 , 435F
攻城獅是憑甚麼可以簽下一季的約?這應該不是口頭
08/19 00:06, 435F

08/19 00:06, 8月前 , 436F
承諾就可以的吧
08/19 00:06, 436F

08/19 00:10, 8月前 , 437F
推sk大 以獅隊提早簽約這點來踩 只是模糊焦點順便酸
08/19 00:10, 437F

08/19 00:10, 8月前 , 438F
獅而已 台新不能偷跑是因為台新自己跟T聯盟也有合約
08/19 00:10, 438F

08/19 00:10, 8月前 , 439F
要遵守
08/19 00:10, 439F

08/19 00:12, 8月前 , 440F
簡單只要說中信同意就沒這問題,不過照獅那邊的說法
08/19 00:12, 440F

08/19 00:12, 8月前 , 441F
是契約會因為中信匹配而失效
08/19 00:12, 441F

08/19 00:31, 8月前 , 442F
懂了
08/19 00:31, 442F

08/19 00:57, 8月前 , 443F
同意
08/19 00:57, 443F

08/19 00:58, 8月前 , 444F
準備賠錢吧
08/19 00:58, 444F

08/19 02:27, 8月前 , 445F
又再說簽僱傭zz政府就已經公告過運動員不適用勞基法
08/19 02:27, 445F

08/19 02:27, 8月前 , 446F
了到底要僱傭什麼?還是鄉民也覺得他們不是職業運
08/19 02:27, 446F

08/19 02:27, 8月前 , 447F
動員?
08/19 02:27, 447F

08/19 02:29, 8月前 , 448F
自己想想運動員簽僱傭合理嗎?比賽的時候不就可以
08/19 02:29, 448F

08/19 02:29, 8月前 , 449F
請特休 沒登錄不就可以扣薪 因為球員沒提供勞務阿
08/19 02:29, 449F

08/19 10:47, 8月前 , 450F
簽雙約不是早知道會被罵死 林有這麼笨嗎?是不是有
08/19 10:47, 450F

08/19 10:47, 8月前 , 451F
08/19 10:47, 451F

08/19 11:58, 8月前 , 452F
合約內容是不是有什麼問題啊?有掛嗎
08/19 11:58, 452F

08/19 16:08, 8月前 , 453F
姑且不論法院判決,依「大聖和台新的觀點」,是先和
08/19 16:08, 453F

08/19 16:08, 8月前 , 454F
獅解約後才跟台新簽,那當然沒有雙約的問題
08/19 16:08, 45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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