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專欄] 為義守請命

看板basketballTW作者時間10年前 (2014/02/26 13:20), 編輯推噓5(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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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討論鬥毆的程度 之前十三年前 88學年度的部份有經歷的人都知道程度 十三年來歷經千百場賽事 大大小小的火氣 大學用四年算 十三年也歷經三到四輪的大學球員世代 更別說每年有新舊血入學畢業 升降級進進出出 十三年無啥大事跟群架鬥毆有關 也沒有再有新的修訂 是否是因為這條章程關係所帶來的影響? 不知道 但因為這條章程擺在那 十三年來沒有鬥毆大事發生 這條章程沒有功勞 也有苦勞 至少躺在那邊13年都沒事 之後修不修 或怎麼修就看UBA態度 看看近幾年的NCAA喬治城大學跟副總統拜登到中國訪問 跟八一火箭青年隊切磋 最後火氣相向的內容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fLNUCVlWG0
(以上影像不支持暴力,以討論籃球為立場) 因為還有副總統中國行程 礙於一堆堆兩國高來高去的利害關係 第一時間,各自表述遺憾,訪問結束兩隊教練互換禮物 先暫緩風波 畢竟邀請賽性質 後續媒體也好像沒有去細追喬治城跟八一有無處理動作 有人有知道後續八卦嗎 ※ 引述《kbten (kbten)》之銘言: : Published 25-02-2014 04:28 by 朱彥碩 : Filed Under: RBC Taiwan Basketball Column : 在反覆看了好幾次,師大與義守那場所謂「鬥毆」的視頻重播後,再看看禁賽的處份程度 : 。我不禁要問一句:這真算是鬥毆嗎?尤其是,義守大學的部份。 : 在事件發生、並判決後,我打電話給小娟,她問我看了視頻沒?我說看了。她又問我:「 : 你有看到義守的球員打人嗎?」我說,我看到義守的球員在推人,還有從後面抱住師大球 : 員的動作。小娟說,推人是實,但這算是鬥毆嗎? : 我就默然了。 : 現在這問題的焦點在於:當天到底構不構成所謂的「鬥毆」?他們是抄傢伙了還是掄拳頭 : 了?是誰在打誰?誰被打了?打到什麼程度?這都要算清楚。我向很多當天在場的記者問 : ,對這件事的看法是什麼?他們大多數都認為,UBA罰得太重,但是沒有辦法。對於UBA那 : 條對於球員禁賽的罰則,但是為了警惕球員,所以從嚴辦理也可以理解。不過,事後雙方 : 都表現出非常大的悔過態度,尤其是義守大學。大學不也是教育的學府嗎?我真的懷疑有 : 些人是不是覺得他們出事就重罰到死最好?我可以理解,有些媒體或球迷追殺到底的心理 : ,但是,你們真的了解這也是一種傷害嗎?尤其是,並未參與其中的球員、甚至將來要加 : 入的學弟們。 : 現在UBA認定,你推人也算是鬥毆,因此做出了這個判決。退一步想,只剩下一個法子: : 訴訟。 : 訴訟?對。我不是開玩笑,而且很支持這個做法。訴訟的目的,就是要挑戰大專體總這條 : 規定,以及對這個案例的認定,是否有所偏差,這是沒辦法中的辦法。現在讓民代、立委 : 去搓,我看對想揚刀立威的大專體總也沒有用,只有訴訟,讓法院認定禁賽如此嚴厲是不 : 合理的,這也是公民的權利。這麼做的目的,並不是讓UBA難堪,更不是讓整個籃壇蒙羞 : ,而是基於對謝玉娟多年苦心經營基層籃球的用心一個最大的肯定,她覺得很冤,為了和 : 諧只能含淚接受。 : 她為她的球員做了多少事,為台灣籃球做了多少事,不必我一一述說,有的我知道的,還 : 有更多我不知道的事,許多坐在廟堂之上的「老師」們,你們自己都該汗顏。一個弱女子 : ,扛起台灣南部籃球這麼多工作,我不想看見她為了這種鳥事心力交瘁,被社會認定她一 : 手建立起的義守大學男籃隊是個會在場上「鬥毆」的球隊,這對義守不公平,更對謝玉娟 : 不公平。我不管受到多少媒體或球迷的非議,我也要這麼說:請給義守與謝玉娟一個公平 : 的對待! : 會不會提起訴訟,決定權在義守與師大兩所學校身上,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採取這個途徑 : 。如果法院的認定這就是鬥毆,那沒話好說,該禁賽就禁賽;而如果法院不認為是鬥毆, : 那麼大專體總,是否可以收回原來的裁定、斟酌處理呢? : 網址 http://www.roundballcity.com/blogs/blog/archive/2014/02/25/ : _BA70A97F885BCB8A7D54_.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5.2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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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隊還有拿椅子的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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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叫鬥毆!至於什麼13年來都是因為這條才沒鬥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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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根本就扯遠了。事實上,根本在發生前,沒幾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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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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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你乾脆說殺人前根本不知道殺人有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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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躺在那裡那麼久 說沒幾個人知道根本是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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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裁判好像也不知道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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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這就是事實啊!就是沒幾人知道,才會犯這種幾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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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拿犯錯,和了解規則這事混在一起看,根本就兩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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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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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幹麻要知道 這種本來就是技術委員會在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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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競賽規定是球員教練都該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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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要參加UBA辦的比賽就代表接受他們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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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能證明所有教練都不知道這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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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還是別太有自信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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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現在就算去做[在發生此事前,你知不知兩隊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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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毆,就極刑的問卷],有人也只會說:不知道規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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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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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寫的很清楚,你違規了,然後說你不知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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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看法院可以關了..反正犯錯就用這個理由..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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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怎嚜處理沒啥意見..但說不知道規則這真的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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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不知道規則,和處罰是兩回事啊!沒人說不知道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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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所以不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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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段談話就沒任合意義了..因為根本不清楚你想說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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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到惱羞成怒的一個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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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我是針對原文,因為大部份人知道此條款,所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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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未發生鬥毆,這件事顯然和事實有出入做回應喔!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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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沒看清楚內文,就急著參戰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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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權益且領隊會議呈文 條文存在13年加沒發生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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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證明與事實有出入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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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就這樣 條文白紙黑字13年 跟 沒發生鬥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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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不用回他了 浪費時間罷了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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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知道與否 就看領隊重視這規章的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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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不知規章就帶隊比賽還可計較是否有公務失職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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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規章內有獎勵金金額跟罰則 茲事體大 總要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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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要計較大家知道不知道 永遠計較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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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辯得很難看~頗呵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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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篇的頗呵噓文跟20010的文章 被打臉的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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