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請問被抄球的人常常會不爽嗎?

看板basketball作者 (滑稽)時間16年前 (2008/07/04 16:37), 編輯推噓10(10024)
留言34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 引述《wilson1000 (瘋狂肌渴男的就好)》之銘言: : ※ 引述《pptuser (pttuserxxx)》之銘言: : : 你如果只是偶爾打到手,對方就不爽,當然是對方有問題。 : : 但如果常常,那你應該先檢討你自己 (年輕球員常犯的錯誤)。你打手即使未造成得利 : : (對方失球或你拿到球),但讓對方見紅或手指因而受傷,也都是規則保護的範圍之內。 : : 就像三步上籃的撞人或阻擋,裁判判定是看後做動作的人能避免而不避免的犯規。 : : 例如你在二步之前做好防守位置,對方當時的速度勢必會撞上你,那就是你阻擋。 : ^^^^^^^^^^^^^^^^^^^^^^^^^^^^^^^^^^^^^^^^^ : 請問你的說法有任何根據嗎? 照妳說法只要進攻全力衝就沒人可以擋了 : 只要還沒收球 運球一方有義務隨時變換方向 : 就算防守方只先佔好位0.01秒,發生衝撞就是進攻方的責任. 必須要是正面衝撞....或是有出拐 所以你說的全力衝沒人可擋=>理論上是沒錯的 但實際上進攻方要往籃框勢必要繞過防守方 所以只要進攻方全力往空擋衝基本上一定進的去 但進的去不一定能擺脫防守或出手這才是防守重點 所以PPTUSER大大解釋的雖然保守但那是裁判判斷的方法 防守方站好位的因素太多..不能側身..不能用手拉住人.. 或是你只有一腳到所以只有一部分被撞到...等等 所以一團亂中如果沒看到進攻方有明顯出拐 那很抱歉至少80%以上都是判阻擋犯規 就算你站很久...我繞過你肩膀甩到那還是阻擋犯規 四、撞人與阻擋: 1.現今籃球比賽,發生撞人的機會比阻擋多。當進攻球員沒有閃避或閃避 不及遭成的接觸,進攻者要負較大責任。 2.然而防守者在進攻者已經取得通過的剎那,造成的碰撞接觸,防守者要負較大責任。 3.請注意:雙方發生碰撞或身體接觸,在不影響權益之下,就算人仰馬翻,裁判也不要輕 易宣判任何一方犯規。 4.正面碰撞嚴重接觸,進攻者要負較大責任。 5.進攻者下半身通過防守者,造成的嚴重接觸或身體妨礙,防守者要負較 大責任。 來源:2008年國際籃球總會規則與判例 : : 許多人搶球都說自由球可以隨便打,都不考慮進入別人垂直領空或後做動作有避免 : : 碰撞的責任。那我不是請相撲選手來打就好,反正都不用考慮垂直領空的問題, : : 身材大就撞得贏。 : : 抄球有沒有打手,我會看當時後做動作的有沒有避免碰撞來決定。 : : 例如你乾淨抄球 (揮動手的前後沒有打到對方任何部份),然後對方為了扭轉劣勢 : : 而後做了造成雙方碰撞的動作,那就是他犯了。 : : 但你揮動手從開始到完成 (抄球通常會進入對方四周範圍吧),自己要避免碰撞或 : : 對對方身體的傷害吧。有不然我掌力大一點,抄球同時將你整個手揮開而失球, : : 那這運動就讓孔武有力的人玩就好了。 : : 除非對方很肉,要不然我會覺得觀察對方/自己/藍框的相對位置變化,而 : : 據以變化自己守勢比較重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10.141

07/04 23:37, , 1F
太離譜 有沒有一句話是有證據的?
07/04 23:37, 1F
※ 編輯: lazzyboy 來自: 218.35.9.229 (07/05 00:12)

07/05 00:15, , 2F
沒有閃避就代表是正面接觸...只要有繞過去都算有閃避
07/05 00:15, 2F

07/05 00:21, , 3F
一個就規則本身來解釋,一個就實際判例來解釋,嗯~我嗅到"戰"
07/05 00:21, 3F

07/05 00:22, , 4F
的味道啊~~~ 老闆!雞排要切不要辣,再一份甜不辣:p
07/05 00:22, 4F

07/05 00:54, , 5F
提出證據了...如果要反駁也請提出證據吧..不是一句太離譜
07/05 00:54, 5F

07/05 00:57, , 6F
你的證據說得很清楚 進攻方要負責
07/05 00:57, 6F

07/05 00:59, , 7F
"就算你站很久...我繞過你肩膀甩到那還是阻擋犯規"
07/05 00:59, 7F

07/05 01:00, , 8F
這句真的是太離譜 無中生有沒啥麼好再說的
07/05 01:00, 8F

07/05 01:16, , 9F
如果我的肩膀撞到妳..是不是代表已經取得通過了?
07/05 01:16, 9F

07/05 01:17, , 10F
當然如果站定了..也可能都不吹..但基本上有人倒就會吹了
07/05 01:17, 10F

07/05 01:24, , 11F
你的意思是 1進攻方用肩膀撞人= 過人
07/05 01:24, 11F

07/05 01:25, , 12F
2.被過=犯規 3. 有人倒就會吹某人犯規
07/05 01:25, 12F

07/05 09:36, , 13F
1肩膀撞人=已經通過=>阻擋或沒事
07/05 09:36, 13F

07/05 09:38, , 14F
2被過還能衝撞=防守方責任大
07/05 09:38, 14F

07/05 09:39, , 15F
3.正常情況下如此除非找A級來判
07/05 09:39, 15F

07/05 09:40, , 16F
4.你說早0.01秒進攻方就要負責..有沒證據...太離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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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1:17, , 17F
肩膀過去就代表進攻方有繞過防守者阿wilson...
07/05 11:17, 17F

07/05 12:39, , 18F
還是不要跟沒看過規則的人討論
07/05 12:39, 18F

07/05 15:20, , 19F
就說防守方站定位後要給攻擊方反應的時間, 攻擊方有
07/05 15:20, 19F

07/05 15:20, , 20F
反應時間卻仍然正面撞上才是進攻犯規 當然一切看裁判
07/05 15:20, 20F

07/05 22:20, , 21F
W大真是特別的人物,通常規則背這麼熟的不是A級裁判就是B級
07/05 22:20, 21F

07/05 22:22, , 22F
裁判,想必W大是想要讓我們了解規則的真諦,所以我們的錯誤認
07/05 22:22, 22F

07/05 22:24, , 23F
知W大都嚴厲的加以斥責(例如:真是太離譜了),謝謝W大的教導~
07/05 22:24, 23F

07/06 01:07, , 24F
可是我常常遇到過不乾淨硬用肩膀撞進來的人 囧
07/06 01:07, 24F

07/06 01:08, , 25F
所以對於第2點,何謂"取得通過剎那"我很好奇
07/06 01:08, 25F

07/06 01:09, , 26F
怎樣算是"取得通過"
07/06 01:09, 26F

07/09 17:53, , 27F
因為球在進攻者身上,所以現實中阻擋的機會比撞人機會大
07/09 17:53, 27F

07/09 17:54, , 28F
掌握一個原則:後做動作的人不能影響已做動作者的動線
07/09 17:54, 28F

07/09 17:56, , 29F
這樣說好了,兩個人以相同角度起跳投籃與攻守,本來都不會
07/09 17:56, 29F

07/09 17:57, , 30F
碰撞,但進攻者在空中再撞桿往防守者身上而造成碰撞...
07/09 17:57, 30F

07/09 17:57, , 31F
我會判進攻犯規,因為那個拉桿是後做的動作。
07/09 17:57, 31F

07/09 17:58, , 32F
"撞桿"改"拉桿"
07/09 17:58, 32F

07/09 18:03, , 33F
本文中防守者已建立防守位置,進攻者手臂甩進來碰撞算犯規
07/09 18:03, 33F

07/09 18:04, , 34F
要不然進攻者手進來撞你臉或眼睛不就輕鬆了?
07/09 18:04,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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