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剛好」這個詞的定義為何?
請問「剛好」這個詞的定義為何?
請不要給我這個詞的同義詞,請給我完整的定義說明。
例如:「概念」這個詞的定義是「一個抽象且普遍的認知,其用來點出一些相同種類的事
物或關係」。
但是「概念」的定義不是這個詞的同義詞。「概念」的同義詞如:「觀念」、「見解」..
.
順道一提,
我總覺得教育部國語辭典裡很多條目的「釋義」根本就不是所謂的「釋義」,
而是只用簡單幾個同義詞就隨意帶過,
根本完全沒有解釋或說明像是某個字詞的意思、定義或涵義是什麼。
某些字詞用同義詞隨意地含糊帶過可能會讓某些不懂這個字詞觀念的人完全不明白這個「
解釋」到底在幹什麼。
用另外一個相同意思的詞來表達所謂的「釋義」其實根本就是錯誤的觀念,
有的時候我們甚至把辭典所給的同義詞一直反覆地查到最後根本沒有得到完整說明的結果
。
說穿了整部辭典有點像是「同義詞辭典」,
而沒有完全地達到所謂「國語辭典」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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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229.9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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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reebug (110.26.229.93 臺灣), 12/10/2020 08: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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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我不能接受這樣的解釋。
首先,
你必須假設查詢者在完全不曉得這個字詞所具備的「深遠涵義」及「文法定義」之前提下
對這個字詞完整地「說明」與「定義」。
換言之:
你不能以自己主觀的想法認為這樣的「解釋」是符合自己所謂的「可接受範圍」或者只要
知道它的「表面意思」就好了。
我再舉個例子:
請問我們國文中的「肯定」一詞就教育部國語辭典「必定、毫無疑問」的釋義內容而言,
是否可能帶有本身主觀性質的猜測與想法?
我不知道你對國文的實質了解程度為何,
不過今天就假設你不了解這個詞背後真正具備的文法定義為何。
於此同時,你也看到教育部國語辭典裡對「必定、毫無疑問」這個釋義的例句:「雷電交
加,看情形肯定會下一場大雨了」,
並且根據此例句的上下文來判斷或許這個詞可能具備自己主觀的猜測意義。
但是就解釋內容本身而言似乎也無法推測出這個詞是否具備所謂的主觀推測涵義,
我們頂多只能知道「肯定」這個詞可以替換成「必然」及「毫無疑問」,
然而替換出的這兩個同義詞你又能保證它們的真正涵義以及文法上的定義為何?
所以這就是我要點出的問題所在。
辭典對於一個字詞的解釋及定義最好不要用這種類似「同義字替換」的方式來解釋,
而是以深入且完整的「百科式解說」來說明一個字詞在文法上的嚴謹定義。
今天一個字詞無論其表面意思在我們的認知上是簡單與否,
但我們是否真的了解其深入的涵義與文法定義又是另一回事了。
總之,
我認為教育部國語辭典裡有很多我們覺得相當基本的生活常用字詞條目並沒有很明確地給
出適當且完整的解釋,
我認為這是他們應該要改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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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誤解我的意思了。
我要的是比較完整且深入的文法性質解說,而不是更文言艱澀的解釋內容。
也就是說辭典應該要用「文法學」的角度去完美詮釋一個字詞的定義。
這才是我的看法。
※ 編輯: freebug (110.26.229.93 臺灣), 12/10/2020 11: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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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為什麼你會認為國文裡「剛好」這個詞是「界定模糊」的詞呢?
一個詞的文法定義如果很模稜兩可的話不是有可能會造成許多種不同的用法嗎?
如果這樣是不是等同於這個語言似乎不重視所謂的「文法結構」了嗎?
甚至這個語言會不會被推斷成「沒有邏輯的語言」呢?
另外,你回覆的後面那句「有人覺得剛好,有人覺得不剛好」是什麼意思?
這句話我就完全看不懂了。
※ 編輯: freebug (110.26.229.93 臺灣), 12/10/2020 11: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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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接下來的說明就讓我更看不懂你要表達的是什麼意思了。
你是要說:「 『剛好』這個詞跟 『好看』這個詞都具有文法意義上的主觀感受」嗎?
還是說:「 『剛好』這個詞它可以很主觀地被人們使用,就跟 『好看』這個詞一樣」?
如果你的這個說明是上述所列第一個問句中的論述句,那麼就跟你之前所說的「界定模糊
」
的定義矛盾了。
因為你既然說它在文法學上有所謂的「主觀感受」,就代表它已經有明確的實質意義存在
了。
而你前面又說「這個詞在界定上很模糊」不是就不符合你之後的說明了嗎?
但如果你之後的說明是上述所列第二個問句中的論述句,那麼你後來的這個說明句子在表
達
上就很奇怪了。
你應該要這麼說:「就跟 『好看』和 『不好看』一樣,都可以很主觀地被大家所使用」
※ 編輯: freebug (110.26.229.93 臺灣), 12/10/2020 12: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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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語言發展的歷史而言,
確實一開始每個人都是按照自己的說話方式與語言邏輯去表達的,
不過這是從非語言學家的角度來思考的。
我從語法理論和語法規範的觀點而言,我相信語言終究會跟法律之類的社會規範一樣,制
定一套共通的文法規則以符合溝通的標準,
否則語言這種東西如果都還是利用像你們所說的是主觀性的、各說各話的方式去表達而沒
有一套系統性的規範,我覺得那種語言就不會得到共識,甚至嚴重點可能某個人在講什麼
東西,大家都完全聽不懂,那麼這還符合語言所謂「使某人透過某種方式來讓其他人了解
該人所欲表達意思」的定義嗎?
我承認文法這種東西的生成確實跟由語言歷史角度去論所謂的「因果關係」是有關聯的,
不過我們人類文明的發展終將邁入未來標準化的趨勢吧?
不然我們為什麼還要為了語言而去發明文法這種東西呢?
我們為什麼要為了發展民族意識、技術水準、禮儀規範、宗教思想、風俗習慣以及科學知
識之類的文明而去訂定各方面的規則和標準呢?
就舉「道德」做為訂定標準來延續文明發展的一個示例吧:
為了道德文明的發展,我們是不是得制定一套規範道德的標準去讓道德文明繼續發展呢?
換個說法而言:為了讓人們心裡的善惡良知等觀念得以延續並不被糟蹋,我們是不是應該
制定法律之類的標準來讓它可以繼續存在下去?
不然講白一點:我們也不用制定什麼法律之類的標準啊,殺人放火什麼的就隨它們去做吧
!
如果按照你們的邏輯大概可以這麼想啦!
所以我要講什麼?
語言算不算文明的一種?
如果算,語言這種文明我們是不是要讓它得以保存?
如果要,那是不是就得訂定一套規範語言的標準?
那所謂的「文法」是不是一種語言標準的一種?
請各位好好的思考這個觀念吧!
※ 編輯: freebug (110.26.229.93 臺灣), 12/10/2020 13: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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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部分而言確實可以這麼說。
我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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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這是問問題沒錯。
你看到的可能只是我額外把我的觀點陳述出來的那部分而已。
如果造成你的困擾,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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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
你不太懂我的觀點和邏輯。
不過沒關係,如果你要這樣說我也沒辦法。
我尊重每個人的說法,我只是給出我的觀點讓大家好好去思考這樣的問題吧。
※ 編輯: freebug (110.26.229.93 臺灣), 12/10/2020 14:15:10
※ 編輯: freebug (110.26.229.93 臺灣), 12/10/2020 14: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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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這個說法是相對蠻有道理的,我應該會比較支持你的想法啦。
或許一部較好的辭典要怎麼定義一個詞彙、我們應該以怎麼樣的邏輯順序先學習哪些初步
應先認知的詞彙等,我想這應該是個蠻有趣可以進一步深入探討的課題...
當然我舉的那兩個副詞應該都是在有了其他已經定義成功的詞彙之後的情形下,才能進一
步再定義出相對較抽象的詞彙。
總之,我認為真的要用比較有清楚概念的敘述方式來說明一些字詞。
而不是一部辭典一直以同義詞來解釋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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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還有那個板的存在啊...
但我認為即便我之前就已經知道有那一個板的存在,
要根據此發問問題內容的性質來判斷到底要發在哪一板,
我認為這個問題本身也是相當困難的。
畢竟所謂的「問板」和「問問題板」就板名的字面上意思的性質來講實在太難區別了,
因為就字面意思上來討論,「問」和「問問題」根本就幾乎一模一樣的概念:「問」這個
動作包含「問問題」這個事情;而「問問題」這個事情屬於「問」這個動作。就只差在其
中一個板名只有一個字、另外一個板名有三個字這樣而已。
所以老實說我一時間也真的搞不懂這兩個板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有誰能告訴我「問板」和「問問題板」這兩個板的核心性質最明顯的區別在哪嗎?
先感謝回答這個問題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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