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為什麼動保法的"動物"只包括特定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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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4(14推 0噓 83→)留言9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ohnruby (柳丁)時間13年前 (2012/08/15 23: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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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法的動物定義為: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 為什麼只有這麼少的動物被納入保護、而不是擴及所有動物呢?. 在參考版友的回答之前,我憑直覺對於這個問題有些想法:. 1. 貓、狗很可愛:. 但是... 可不可愛是非常見仁見智的事情. 很難接受居然有這樣一部只保障特定審美觀的法律存在.
(還有753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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