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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思辯] 賣淫=犯法 這論點是否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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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起頭而已, 賺 P幣. 嚴格算起應該是賣淫的一些背景資訊 :). 這不是我問題的答案. 即使沒有愛, 一樣可以有自願的性行為.. 即使有愛, '金錢' 也只不過是變相存在--不是在發生性行為後付白花花的鈔票.. 能說明為什麼有愛就不違法? 你對愛的定義又為何?. 另外, 難道沒有愛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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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部分是想要表達些什麼呢??. 如果有愛,那麼發生性行為就是自願的,何必要金錢?. 大致上來說是如此。. 誰告訴你說人要接受教育、勝出本能、脫離控制而自豪的?. 大致上還是有關聯的。. 那正是反對的理由啊。. 成功人士本來就不需要金錢來賄賂女性。. 他們通過本身的魅力、事業、財富,就能夠吸引足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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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道德的束縛制定成法律我覺得很奇怪.. 每個人的道德標準都不盡相同. 那麼要用誰的標準?. 難道要採取最 '嚴格' 的標準? 還是以少數服從多數?. 若51%的人的意願被採納,那麼剩下49%的人的意見就一文不值?. 性交易除了無受害者(當然並非出於自願或是被強迫等除外,. 但這些情況的非法性不僅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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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好奇為何成功的生命是這樣定義的,這究竟只是想當然爾還是有什麼確切的. 根據。或者,這也許在人類以外的動物可以成立,但是人類是否也如此單純呢??. 如果成功的生命真的是這樣定義,那麼收養別人的小孩究竟有何好댿捐助孤苦無. 依的小孩又有何好處??這些人也許是少數,但在社會地位上來說,比例上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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