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司法若是公正的,為何還需要請律師?

看板ask-why作者 (Cosmajoonitist)時間10年前 (2013/10/02 02:32), 編輯推噓6(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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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Sipaloy:你只要想清楚一個癥結就好... 09/30 21:54 : → Sipaloy:真相只有一個,但是誰敢說自己到達真相... 09/30 21:54 : → Sipaloy:法官、檢察官、被告這個三方角力的設計,就是為了確保 09/30 21:55 : → Sipaloy:可以透過多方的努力,達到所謂的「真相」.. 09/30 21:55 : → Sipaloy:就像我覺得我說得很有道理,你只要相信我就好.. 09/30 21:56 : → Sipaloy:你自己不需要在另外尋找其他意見了,我也覺得我蠻有誠意的 09/30 21:56 : → Sipaloy:但是真的就這樣嗎?審判也是一樣的道理.. 09/30 21:56 這真的很弔詭 說法官在意什麼是真相也就算了 檢察官會在意什麼真相我還真的很懷疑 說明白了,檢察官就是政府養的律師 跟一般的律師差別只在一個公一個私 既然都起訴了,當然死活都是要打贏 檢察官的資源跟被告的資源差那麼多 檢察官要去哪裡調查都有整個國家機器幫他撐腰 被告能隨便調用證物來看嗎 被告要去現場調查,警察會幫忙嗎 被告有資源去找證人嗎,就算找到了證人會理他嗎 檢察官官司打贏打輸都有薪水拿 被告打輸搞不好就要坐牢或是槍斃 打官司還要自己掏腰包請律師 一般來說你買東西還可以貨比好幾家,還可以上網查哪位大大的使用心得 請律師又不能這樣 首先資訊相對缺乏,再來消費者(被告)缺乏足夠的知識來判斷產品(服務、律師) 買錯也不能退費 只是講講話就要用小時計費,他胡說八道浪費時間你也沒辦法 你不滿意付錢他還會來告你 整個就很不利不是嗎? 而就被告的角度而言,他也不在乎真相阿 被告只要怎樣有利,他就怎樣好不是嗎? 說到底,真正可能在意真相的,也只有法官 但是提供法官資訊的人都不在意真相 就像能接近皇帝的都是一些太監小人一樣 這樣到底要怎樣公正法? : 推 skyjade:即使法官主觀想達到公平公正,他也不是全知全能 09/30 21:56 : → a001ou:司法公正不表示司法需要主動保障你的權利 09/30 22:15 : → a001ou:司法賦予你的權利是需要自己去聲明與維護的 這是律師的職責 09/30 22:17 你這個論點不就等於說明司法不公正了嗎 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這個平等如果不能包含執行面,那不就是講來自爽的嗎 事實上法律就是偏好口才辯給的人像是律師、或是有錢有勢可以雇用嘴巴厲害的律師的人 就連訂定法律的國會,都是被有錢有勢的人買通的 然後大家還相信什麼國會自律,不是很奇怪嗎? : → xiaoa:我覺得除了"真相"的問題,公正也有問題,因為陪審團是人 10/01 01:12 : → e0928558056:法院就是大家上去講故事,法官又不是當事人。 10/01 02:19 : 推 skyviviema:瞎子摸象 每個人摸到的都是大象 但是每個人的描述都不 10/01 14:49 : → skyviviema:盡相同 法官要做的事就是聽取兩邊的說法 拼湊並參考重 10/01 14:50 : → skyviviema:疊的部分 從中找出最符合真相的部分 10/01 14:51 : → skyviviema:更何況人性本來就有私心 也可能會有失誤 只看一方的說 10/01 14:51 : → skyviviema:法一定會有偏頗和誤差 這只能靠多方面聽取降低 10/01 14:52 : 推 souldragon:原波對司法誤會很大 司法不看真相 它看的是證據。 10/01 22:00 : → souldragon:法官 檢察官 律師皆非當事人 怎知真相?當事人又有立場 10/01 22:01 : → souldragon:會選擇性陳述有利自己的片面之詞 真相只存在阿卡西記錄 10/01 22:02 司法不看真相,那要司法幹嘛? 證據自己不會說話 還是要看人怎麼把這些證據穿鑿附會起來 穿起來然後看看能不能稍微接近一下事實的全貌 如果司法不看真相,法律也不保障沒腦袋的、結巴人或是窮人,那誰還要守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3.6.219.2

10/02 06:01, , 1F
你怎麼知道法官會在意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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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4:22, , 2F
我不知道阿,只是比起另外兩方,機率比較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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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4:44, , 3F
也不見得吧,檢查官和律師是份工作,法官也是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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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8:01, , 4F
所以法官判斷公正, 誰來判斷法官是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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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20:21, , 5F
法檢律都只是一份工作 所以證據到哪他們就辦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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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20:21, , 6F
每個案子你都要追根究柢把自己累死而已 本來就是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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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20:22, , 7F
而在意案子的當事人只會選擇性陳述利己證據 哪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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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22:50, , 8F
所以有些地方有陪審團制度,這些問題法學家也是研究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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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47, , 9F
我寧願相信檢察官都是有理想的~而律師都是要賺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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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1:56, , 10F
如果真如樓上所說,司法官就不會比律師更難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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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0:19, , 11F
法律有詮釋空間,而司法只是尋求公義及真相的過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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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0:20, , 12F
會改變這個大前題的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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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8:43, , 13F
法官本來就不在乎真相啊 毒果樹理論不就代表"法律"比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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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8:43, , 14F
來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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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4:18, , 15F
毒果樹理論是代表"程序正義"比單一個案的真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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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4:18, , 16F
程序正義影響的是全部的人,不能因為單一個案而捨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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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4:19, , 17F
不表示真相不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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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1:41, , 18F
"真相不重要",也要套用毒果樹吧? 因為它牽涉到正義的必要性
10/21 01:41, 18F
文章代碼(AID): #1IInKtwl (as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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