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數學是發明? 還是發現?
※ 引述《micklin (mick doohan)》之銘言:
: ※ 引述《Zzgt (zzgt)》之銘言:
: : 我認為數學的演進是一種發現,而數學本身是一種人類的本能,
: : 就像邏輯、美感一樣,是一種人類自身天賦的、可供運用的資材
: : 。
: : 舉例來說,就像樹木本來就存在,我們把它砍下造成房屋,或獨
: : 木舟,只是一種材料使用方式的新發現(演進),無法因此就稱我
: : 們發明了樹木本身。
: : 因此,不論是從四則運算進步到微積分,或者是從數手指進步到
: : 電腦,在其背後,不變的是邏輯(數學),這是一般人類天生就有
: : 的能力與傾向,無法謂之為發明。
: 鎢絲加熱可以發光, 是發現.
: 把鎢絲裝到玻璃容器中, 插電開開關就會亮, 這樣的東西是一種發明.
: 數學理論是一種發現, 因為這些符號所具備的關係是定義後就己經存在,
: 只是藏在那裡, 沒有人知道, 有個數學家推來導去, 最後證明了這個性
: 質是存在的, 所以我們說, 他發現了這個性質, 並發表了這樣的一個理
: 論, 拿去開發成一個工具軟體, 我們就說他發明了一個好用的工具。
我比較同意這個論點
更進一步推廣到主題
數學上的符號定義與基本公設都謂之發明
其他推導出的定理都謂之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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