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大家對於另一半要去出外拍是怎麼想 …

看板ai-photo作者 (Kimi Raikkonen)時間13年前 (2010/09/15 14:17),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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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勿戰,科科 ※ 引述《followrain (Rain)》之銘言: : 餓死胎頭 : 我的另一半 : 因為外觀出色 身材也很好 : 身高也夠 : 所以常常認識一些朋友介紹去外拍 : 有些外拍是有酬勞 有些則是沒有 : 而我的另一半不管有沒有酬勞 都執意去參加 : 另一半和我說最大的目的是為了錢 還有藉由外拍可以得到自信 那怎麼不找經紀公司簽下去? 大型的模特兒經紀公司有專業的訓練以及培養課程 而人光是有自信是不夠的 自信過剩往往成為自我盲點 甚至陷入瓶頸而不自知 : 可是我在意的內容是 : 不只是外拍 接著還有棚拍(攝影棚) 旅拍(去汽車旅館) 夜拍(就是晚上去拍夜景) : 我很受不了另一半單獨和別人出去 : 或許是我占有慾太強烈吧 不是或許,根本就是 萬一哪天他/她轉性想當職模你怎辦? : 如果對方是相對同性 我也會感覺有些怪怪的 : 如果是相對異性 那相信很多人也不能接受吧 : 我問過我的另一伴 問是不是未來就要走這行 : 得到的答案是絕對不要做這行 這只是興趣 做興趣的,那等他/她沒興趣就會退出這圈子啦 : 而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 : 另一半寧願為了這種事情讓我悶讓我煩 : 不願顧及我的感受 那你有顧及她的感受嗎? 說不定他/她出去的時候也因為你的感受煩悶 甚至因此表現失常被罵翻 又如果當次拍攝是有酬勞的呢? : 說到這或許是我太自私 : 可是有多少人能接受 另一半和不太認識或著根本不熟的人載出去 : 然後擺出帥氣 性感 自己可能沒看過的表情在別人面前給人拍 我曾經是可以接受的人 前提是攝影師的技術,作品夠到位那就ok : 重點是那些照片不知道會給多少人看 : 我的另一半 : 出去拍照10次裡面有5次是單獨出去 : 而我卻連一次都沒跟到(因為都剛好碰到我有抽不離身的事情) : 而有些因為特殊原因我不能跟去(全男生或全女生的那種場合) : 我想問問大家對於另一半給別人拍照這點 : 不管有沒有收酬勞 是怎麼想的呢? : 文中我刻意不提及我的另一半是男是女 : 我想請問各位 無論你的另一伴是男生還是女生 : 會怎麼面對這種事情呢? : 但要提醒一個大重點 : 另一半並不以此為生 或著是未來會想要以此作為工作 : 因為社會案件太多了 : 我難免對擔心會猜槍走火惹出一些事情 : 對方總是和我說 那是打工 那是工作 只不過去拍照而已 : 是不是只有我會擔心這種事情呢... : 懇請大家耐心回答 謝謝 結論:你們不適合,分手吧(誤) PT的野模在沒有經紀公司的保護傘之下 往往會有權益自損而不自知的情形發生 因此如何保護自身權益避免受到任何形式的侵害 就是十分重要的課題 我雖然只是局外人 但是有個方法你倒是可以參考一下 就是成為你另一半的經紀人 任何外拍Case(有酬/無酬)皆需要透過你作為接洽與安排的窗口 藉由這樣子的個人經紀方式 你也可以更了解以及安排他/她的工作形態與模式 同時經紀人除了安排與接洽Case之外 也必須肩負起照顧的責任,我相信這部份對於你而言應該不是什麼大問題 至於去買相機學攝影般獨佔的當另一半的“專屬攝影師“這個方案 的確有一定程度的可行性,但是先反問自己,能當多久? 這牽涉到風格的變化程度以及所學養成的涵養多寡 如果風格不夠多變,那也許拍個三五次可能就膩了 到時候又是一個惡性循環 最後相機丟在那邊只好二手便宜出清,甚至落得廉價賠售 值得嗎? -- This town deserves a better class of photographer... 這個城市值得更高格調的攝影師... ...and I'm gonna give it to then. ...而我會給這個城市一個更高格調的攝影師。 http://raikkonen.pixnet.net/albu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212.169

09/15 14:18, , 1F
簽下去?..顆顆..公...我去當兵了
09/15 14:18, 1F

09/15 14:19, , 2F
劉薰愛: 簽下去吧...
09/15 14:19, 2F
能夠跟劉薰愛簽在同經紀公司也很厲害 ※ 編輯: devgru 來自: 125.231.212.169 (09/15 14:21)

09/15 14:41, , 3F
氣到__彈出來]
09/15 14:41, 3F

09/15 15:27, , 4F
好不容易登出,才不簽勒!!
09/15 15:27, 4F
剛從模特兒經紀公司登出嗎? ※ 編輯: devgru 來自: 125.231.212.169 (09/15 15:48)

09/15 16:38, , 5F
你的說法不錯,不過給你建議敢情是雙方得事情
09/15 16:38, 5F

09/15 16:39, , 6F
所以局外人還是不要替他們下適不適合在一起的結論
09/15 16:39, 6F

09/15 16:40, , 7F
若有心想要在一起就會互相包容與溝通
09/15 16:40, 7F

09/15 16:41, , 8F
當然你寫法以玩笑方式寫,不過我怕當事人會當真:)
09/15 16:41, 8F

09/15 16:43, , 9F
以上建議供參考
09/15 16:4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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