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謝維洲關禁閉? 警告申誡週一公佈

看板a-diane作者 (為台灣加油)時間16年前 (2008/03/31 17: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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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veryant (誰想打撞球 清交附近)》之銘言: : ※ 引述《ntuwalker (322補刀救台灣)》之銘言: : : 所以呢? : : 很多人違規,就表示它變成合法的行為? : : 底下部分我覺得還可以商量,可以檢討他是否不當使用軍中違禁品, : : 但是你這兩句辯解讓我很不以為然 : : 如果他有,抓到了,就處罰 : : 其他人有,有證據,也一並懲處,就這麼簡單 : 我大概三年前退伍 在營中的狀況是 只要是下哨 : 每個人愛怎麼獎就怎麼講 看單位吧 : 手機視為違禁品 為什麼 : 大部分是可以使用的噢 我大概四年前退伍 我單位按照規定 需要跟輔導長申請登記 原因為業務需要 在手機弄個貼紙 蓋輔導長章 這話題應該可以結束了 因為 謝維洲已經確定處罰為 口頭申誡 國防部真是高招 藍綠應該都滿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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