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虧了14億的媒體英雄
雖然內容不錯,讓人看清楚一些事實..
但是標題與內容不符...
金額差了十倍..
還請G兄修正阿..
※ 引述《guest22 (我要去睡了...)》之銘言:
: 虧了14億的媒體英雄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dec/5/today-o5.htm
: 2006年12月5日星期二
: ■賴坤成
: 郝署長一開始即將這單純的海洋汙染事件昇華上綱為「國格尊嚴」層次,
: 無視於相關國際海洋公約與實務判例及涉外海事汙染案件之耗時、耗費、有限責任的特性
: ,寧願拒絕船公司一億五千萬元的賠償,反而委任與郝家關係密切的陳長文律師所主持的
: 理律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打官司,結果多花了二千四百四十餘萬高額律師費,
: 最後卻落到僅以三千四百萬和解,國庫白白損失一億四千萬元。
: 甚且,郝龍斌辭去環保署長後,不旋踵即到陳長文擔任理事長的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擔任
: 秘書長,如此巧合的關係,也引起一些 質疑。
: 郝龍斌除「阿瑪斯號」讓國庫失血,塑膠袋風波、焚化爐沒有足夠的垃圾燒等,
: 也爭議至今,無怪乎會提出「四年一百億整治淡水河」的幼稚政見。
: 看來,台北市長還是留給有經驗的老師傅卡妥當!
: (作者為律師、前台東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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