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討論到全學年課程只修半年的問題..
我路過中文系的時候
順便請教了一下
中文系系辦那裡的先生說
中文系規定的
「凡屬全學年課程未選修下學期學分,或下學期成績不及格者,上學期學分不予承認。」
是說
「無論中文系本系同學或外系同學」
只要修中文系開設的這種全學年課程
都必須上下都修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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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方式簡單的說
在大四上大約10月左右的時候
學生本系系上會和教務處註冊組先作初審
然後雙方核對之後 就交由註冊組處理
此時註冊組會核對各課程學分的規定
當他們發現中文系有此規定 且該學生有「只修半年」這種現象時
他們會聯絡中文系 看中文系是否承認給予學分
中文系會回答不承認
這時註冊組會回頭通知系辦 說明這個學分應該不能採記
於是最後就不能成為該生的畢業學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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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61.230.106.133 08/0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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