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f板的去留

看板Zhongzheng作者 (歡迎光臨中正區板)時間17年前 (2006/12/30 01: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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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L_TaiwanPlaz板提出申訴 用違規申訴來讓組務處理 之後...就可以再選個新板主了...XD ※ 引述《nak (Love Doesn't Come)》之銘言: : 我想我們不一定要用連署罷免 : 之前我常瀏覽的某個板也曾因板主荒廢板務發起罷免 : 印象中後來也是由小組長直接撤掉板主 : 在台灣遊園地組務板板規中有一條關於板主懲處 : ======= : 三、版主懲處 : 1.版主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 1>警告。 : 版主警告集滿兩次就解除版主職務。 : 2>解除版主職務。 :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版主之權。 : 2.累犯者加重懲處。 : ======= : 雖然找不到關於對於板主的規定(不知道BM板裡有寫嗎?這板聽說只有BM看得見?) : 不過板主久未處理板務明顯失職 : 板上#70檢舉南投板板主即以此為根據 : 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檢舉f板主未處理板務 : 小組長在觀察一段時間後會警告 再不回應可能就會免除職務 : 在About_Life裡也有提到 : ======= : 作者 claus (La Jolla) 看板 About_Life : 標題 罷免版主新規 : 時間 Thu May 8 00:59:30 2003 : ─────────────────────────────────────── : 1.為提高效率,若該版超過半數以上版主同意罷免另一位版主, : 則無須經過連署,可直接提出申請,但罷免原因需詳細呈述。 : 2.非經連署上任之版主,任該版版主未滿2個月不得參與罷免。 : 3.西元2003年5月7日前上任之版主不受限於第二條規定。 : ======= : 在#104宜蘭板板主群罷免其中一位板主時有提出這個條文 : 依小組長回應來看這條文應該仍未廢止... : 恩..大家可以參考一下罷免南投板跟宜蘭板板主的討論串 : 或許這兩條路是可行的 : 不好意思用telnet上站不方便上顏色(畫面是黑白的) 看起來很亂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9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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