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傳統與禁忌】
※ 引述《barjack (暴.漢.狂.風)》之銘言:
: ※ 引述《barjack (易歐明)》之銘言:
: : 這隻新來的猴子又試了幾次,又遭逢同樣的下場。
: : 牠雖然不明所以,但也學乖了,不敢再打那串香蕉的主意。
: : 壞心的心理學家們又換了一隻新猴子進來。同樣地,牠也想抓那串香蕉。
: : 想當然爾,牠也被揍了。先前那隻不明所以的猴子,揍得最是起勁。
: : 如此換了又換,直到最初所有那四隻猴子都不在了,
: : 籠子裏的猴子們依然不敢去動那串香蕉。
: : 而當牠們看到有誰膽敢去動那串香蕉時,肯定是群體上前圍毆之。
: : 但是,已經沒有一隻猴子知道為什麼不能去動那串香蕉。
: 我後來想了想
: 覺得很奇怪:
: 「心理學家怎麼能確認 猴子不知道禁忌的原因?」
: 猴子又不會告訴心理學家…
: 真是有鬼…
今天去一個讀書會,在讀系統論的盧曼
裡面說到"文化"的功能我覺得蠻有趣的
文化,是一種掩飾無知的工具
文化的界定一方面等於是劃分了某種差異
然而另外一方面又等於是肯定了某種同一
當我們指認說我們和你們不同我們是不同的文化的時候
好像就能斷然的區分你我(差異面)
然而文化這樣的概念卻是要去統合差異
比方說台灣文化氣質的時候我們就必須要去包含各種的差異
比方說閩南客家原住民等等的差別
文化這樣的詞彙事實上就只是告訴你你我的不同
然而這個個別的你和個別的我之間的不同同時也被消滅於無形而不在可以被看到了
雖然沒有提供任何的理由說明我群和他群的不同
但是文化這個語意似乎已經說明同時證明兩者的不同
當我們訴諸於文化差異的時候
其實我們就只是去相信文化的存在和他區分的能力
但是實質上我們沒有能力去了解文化本身
因為文化不是那種一開始就渾然天成的躺在那裡而成為我們可發現的真理
相反的是被我們所發明和創造出來的
而在創造和發明的過程中往往是人為的更是為了權力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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