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老闆未給足薪水,如何檢舉

看板Yunlin作者 (excess)時間5年前 (2018/12/17 09:52), 5年前編輯推噓24(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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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會計給點意見 ※ 引述《b8002012 (b8002012)》之銘言: : 發文前請先閱讀板規 (本行可以ctrl + y 刪除) : ---------------------------------------- : 如題 : 家人在上個月底工作結束辭職, : 結果這個月卻發現惡質薪水未給足, : 去公司好聲好氣的說話拿薪資條, : 卻被會計大小聲(我方從頭到尾沒講髒話甚至都非常輕聲), 未給足很常見,非常悲哀的常見 請準備半年來的薪資條跟上個月出勤記錄送勞檢 : 事後家人在勞工局寫申請書時, : 老闆打電話限家人在當天下班前回來拿錢, : 否則揚言提告。 : 最後家人還是沒回去拿, : 申請書也寫了, : 就在這陣子老闆傳訊息跟家人說, : 限明天叫家人跟他與他會計道歉, : 否則提告, : 但打電話回去問我方該道歉原因是什麼, : 他卻說不出來,只說不道歉就提告。 就嚇嚇你 如果你沒散播不實謠言也沒辱罵當事人,沒啥好告 還在生證據中當然不知道要你道歉什麼 : 我們只是一個鄉下的傳統家庭, : 但別以為我們好欺負! : 所以想問鄉民們還有什麼其他方法來讓惡老闆受到教訓的嗎? : 聽說縣市勞工局有點偏袒資方, : 不知道是真的還假的? 全台灣只有台北勞檢對勞方好一點但是被揍了 雲林勞工處有勞資協商,這種薪資議題去通報 勞工處會請資方提供近期明細備查 通常會計出來坦一下說疏失漏記,會馬上補發 然後罰個三萬塊就結案了 離職前請注意3件事: 1.出勤記錄留底 2.最後一個月薪資明細確認 3.離職申請書留底 缺一都會導致日後吵架被搞 因為記錄可以做、薪資明目可以調、還能強調你已在離職時被告知並同意 至於教訓嘛... 雲林的直轄單位是台中勞檢所 最近的案子是勞資會議、一例一休更新跟加班費明細 你可以直接電話問問台中勞檢所,若有證據能舉報人家就會去查 隨便一條都是3-15萬 個人覺得會凹你小錢的其他鐵定不會做 就算沒罰到,老闆會計主管們全都要因為勞檢督導加班做假資料 一通電話就能讓人家忙多美好啊 (?) 但請不要跟老闆舉報我摸魚發廢文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5.67.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Yunlin/M.1545011558.A.3F9.html

12/17 09:55, 5年前 , 1F
推最後一段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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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9:56, 5年前 , 2F
啊 順便提醒你 現在年底會計超忙 最討厭人家來查了!
12/17 09:56, 2F

12/17 10:09, 5年前 , 3F
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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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1:08, 5年前 , 4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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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1:22, 5年前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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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1:37, 5年前 , 6F
(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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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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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1:54, 5年前 , 8F
(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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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3:41, 5年前 , 9F
推,很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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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3:52, 5年前 , 10F
大推
12/17 13:52, 10F

12/17 14:12, 5年前 , 11F
推!
12/17 14:12, 11F

12/17 14:36, 5年前 , 12F
雪衣大一出手果然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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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6:28, 5年前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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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6:53, 5年前 , 14F
必須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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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7:02, 5年前 , 15F
大推!!
12/17 17:02, 15F

12/17 17:04, 5年前 , 16F
看到學長就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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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9:18, 5年前 , 17F
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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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9:44, 5年前 , 18F
雲林版難得優文啦~~神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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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9:47, 5年前 ,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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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1:12, 5年前 , 20F
推直上中檢所,在地企業老闆都跟勞工局有點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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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2:26, 5年前 , 21F
推,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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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3:16, 5年前 , 22F
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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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6:06, 5年前 ,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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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4:08, 5年前 , 24F
幫你補充一下 雲林縣「勞資糾紛」是在雲林縣勞工處
12/18 14:08, 24F

12/18 14:08, 5年前 , 25F
調解 而中區職安中心(以往俗稱中檢所)是管職業災
12/18 14:08, 25F

12/18 14:08, 5年前 , 26F
害及職業安全的(北至苗栗南至雲林)五都才會有「
12/18 14:08, 26F

12/18 14:08, 5年前 , 27F
勞工局」其他縣市都是「處」,所以說單純的勞資糾
12/18 14:08, 27F

12/18 14:08, 5年前 , 28F
紛請往勞工處申訴,因職業災害受傷公司沒有依規定
12/18 14:08, 28F

12/18 14:08, 5年前 , 29F
補償才往中職安申訴,
12/18 14:08, 29F
應該這麼說 勞工處的用途只是辦活動跟蓋章,每個區域都要有 而勞檢則是稽查用的,如果有人舉發就得辦 工廠有哪些可以舉發呢? 最基本的就超時、加班費低報、吃假 進階的就廠內設備或工安缺失 看你業務接洽到什麼就報到哪 一般勞資協調被壓掉才會跑勞檢 重大職災沒通報,勞檢會主動來找你泡茶 原po這案子坦白講就是最後一個月薪資短缺,嚴重不到哪去 勞工處鐵定是愛理不理,年底大家都很忙的... 但勞檢剛好今年的重點之一是加班費 你如果用檢舉的名義去戳,會不會拿到短少的費用其次 勞檢承辦就會安排時間過去泡茶,就算沒接也會註記當下次業績 再怎樣都比什麼也沒做划算啦... 勞檢來稽查的那些也都是老鳥了 別說老闆,連其他縣市老闆搞不好也有交情 但他們單位的性質比較需要業績,加減罰一下跑不掉 當然 如果狀況沒有原po認知的這麼嚴重 寫寫報告就結案的也是有,就留給當事人自己斟酌吧 ※ 編輯: snowcoat (211.75.67.205), 12/18/2018 14:43:53

12/18 17:45, 5年前 , 30F
推 :)
12/18 17:45, 30F

12/19 00:22, 5年前 , 31F
勞工處的用途只是辦活動跟蓋章 <<誠實
12/19 00:22, 31F

12/20 08:09, 5年前 ,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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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8:59, 5年前 , 33F
一通電話就能讓人家忙多美好啊 xDDDDD
12/20 08:59,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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