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已滿26歲之緩徵問題

看板You_out作者 (chu2009)時間16年前 (2009/04/30 09:11),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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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aapen (感動越深刻寂寞就越傷人똩》之銘言: : 看了一下置底文之徵兵規則」第四十條及第二十八條附件 : 它寫說表列第十類之原因消滅後,碩士班已年逾二十六歲者 : ,博士班已年逾二十八歲者,不得再以同一原因申請。 : 想請問,因為我重考碩士班有考上,原學校碩士班想去辦退學 : 但年紀已經超過上述規定,兵單應該很快就來,那我可以拿錄 : 取證明去辦緩徵嗎? : 因為附註有寫說不得再以同一原因申請,我以前並沒有拿准考證 : 之類或根據此一原因申請過 97/10/22 yahoo知識+ 有人這麼說: 你收到徵集令後,可以用錄取、備取通知單來辦延徵(延期徵集),但是有條件限制,就 是未滿二十六歲,或是已年逾二十六歲者,但之前沒有用同一原因申請。 報考研究所的升學考試辦理延徵,要帶 錄取通知單 + 徵集令就行了,是符合第十類延徵 條件:(前提是已經收到徵集令)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102105988 台北市大安區公所留言版是這麼回答: 兵役課 回覆 2009/4/1上午 09:17:53回覆內容如下: ... 若您於12月中旬錄取了研究所,可持學校之錄取通知單至本所先行辦理緩徵備查,俟學 校緩徵名冊函報市府核定,即正式延徵至畢業 ... 台北市大安區公所留言版的網址: http://163.29.38.114/gbook/history-index.asp?myYear=2007&page=2&Order=&Style=1 你可以上去看看或打電話去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46.29

05/05 13:00, , 1F
感謝...
05/05 13:00, 1F

07/12 11:56, , 2F
緩徵備查似乎只有台北市有 台北縣鄉鎮公所應該還不能備查
07/12 11:56, 2F
文章代碼(AID): #19-FghpJ (You_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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