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放"的"下or放"得"下
※ 引述《yuhlong (Lucifer)》之銘言:
: 這樣說好了!
: 一般說來
: 形容詞 + 的 Ex.好的 美的 漂亮的 高的 醜的
: 動詞 + 得 Ex.長得 懂得 放得
可是查國語辭典好像不是這樣耶...都可以通同了...
的
1.結構助詞:
(1) 附在形容詞後。
如:美麗的風景﹑聰明的小孩。
(2) 附在 名詞或代名詞後,表示所屬﹑所有的關係。
如:我的書﹑太陽的光。
(3) 附在修飾片語或子句後(在上下文清楚的情況下,被修飾的名詞可以省略)。
如:他寄來的信,我昨天收到。﹑那賣花的沒零錢找。
(4) 夾在動詞的間接受詞與直接受詞間,以表示動作的對象。
如:別生老張的氣!﹑他總是扯我的後腿!
(5) 附在副詞後。同地。
如:慢慢的走﹑高高的飛。
(6) 連接動詞及其後置修飾語。同得。
如:跑的快﹑笑的好開心。
2.置於語尾。表示肯定或加強的語氣。
如:這樣做是不可以的!﹑你不是這樣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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