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被大陸公司雇用在台灣跑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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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請先搞清楚法律喔。. 蠻傻眼的. 這代表這間大陸商,沒有在我國建立辦事處,更別說分公司了. 那你就是涉嫌非法在台灣工作啊,而且還是幫大陸商工作。. 你是否知道,這樣有犯法的可能?. 大陸公司想在台灣進行業務就可以進行業務嗎?. 那服貿吵那麼多幹嘛? ECFA討論這麼多是講心酸的?. 另外提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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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先進的指教, 補充幾點如下:. 1.公司是上市公司, 賣光電元件. 2.公司有幫小弟辦就業證及在地銀行開戶. 3.試用期有特別談縮短到三個月. 4.薪資結構為RMB 5,000+X, 公司會幫我繳五險一金. 另外, 這間公司本來是我在前一份工作認識的廠商. 因最近離職, 在聊天過程中得知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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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這是合法的嗎?. 就算受大陸勞動合同保護;人不在深圳,出事情還得自己花飛機票錢飛去打官司. 你覺的去了打的贏嗎?. 個人覺得這就是在鑽法律漏洞,抓取巧心態. 你簽了大陸的勞動合同結果外駐在臺灣,這樣是否算是「外派」呢?. 他肯定不會幫你辦五險一金,臺灣勞健保也有很大機率不幫你交. 如果是用外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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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小弟最近談了一個工作機會. 雖然有爬文跟網路上找相關資訊. 但仍對兩地稅務及金融匯兌部分還不是很懂. 因此想跟板上的前輩們請教. 簡單的說, 我幫深圳的上市公司在台灣跑業務. 所以我將來是locate在台灣, 在大陸開了戶頭領RMB. 請教問題如下:. 1.有大陸公司的薪資證明, 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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