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請問試用期和遣散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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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12→)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ndShow (ShowHand)時間10年前 (2014/02/18 12: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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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因為網上目前查詢不到相關資料. 而小弟我在上海剛剛被資遣~想先詢問前輩的經驗. 再看看是否要打回台灣詢問相關法令規章. 首先請問各位前輩知不知道在上海或大陸有無正式機構的台灣員工法律諮詢服務???. 有的話直接詢問比較快速~感謝!!!. 再來說明小弟我的情況. 我工作未滿三個月~面試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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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siawenc (↙㊣煞氣a 發哥↗)時間10年前 (2014/02/18 13: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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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沒有大陸的勞動合同,也沒有臺灣公司出具的派遣證以證明你是外派工作人員. 理論上應該也不會有《就業證》,所以你和貴公司在大陸是沒有勞動關系的. 大陸法律沒有明文說不保障你,但無論仲裁或訴訟你都立不了案. 2.你有臺灣的勞保的話,通常表示你和該公司在臺灣存在勞動關系,受臺灣法律的規範. 臺灣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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