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陸企面試 談薪水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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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7→)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RZYSZ (VICTORIA)時間12年前 (2013/12/10 10: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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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一下,上面這個住房費用、生活費用的個人所得稅. 免納入應納稅收入的法條和計算方式的法條全名是甚麼?. (另外請問這些住房費用和生活費用發票憑證的要求又在哪裡
(還有49個字)

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nterburyNZ (簡單快樂)時間13年前 (2012/06/13 19: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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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這個. 小弟在上海工作 想請教下列政策是否合理. 公司鼓勵我們外籍人員 收集"食品"發票給公司報帳. 發票總金額不得超過薪資上限的20%. 退稅後的金額5%返利退回我們手上. 小弟的疑問在於:. (1) 剩下的95% 是被公司吞了 還是我們就只能拿回5%. (2) 若(1)成立 我們外籍個人如何

推噓2(2推 0噓 14→)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saacc (小元宅爸)時間13年前 (2012/06/13 16: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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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合理且合法的,而且代表貴公司很有制度. 但是妳用詞不太準確. 基本上這不叫做【報銷】,因為妳還是得花掉這些錢. 差別只是大陸政府希望你擴大內需盡量消費. 因此這些支出部分是【免稅】的. 前提是妳要提出相關的收據/發票. 而且總額多半上限不超過全部薪水的40%. 請google "tax plan
(還有22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chen34 (小貓僕人)時間13年前 (2012/06/13 15: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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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很多前輩的文章有爬過. (非常感謝大家寶貴的經驗談). 知道大家都建議談"稅後"以及住房津貼與本薪分開談. 但是我與某陸企的HR初步彼此試探(?)與溝通的結果是. HR告訴我薪水中有20%可以用餐飲的發票報銷. 剩下的80%中又有20%可以利用住房的單據報銷. 所以最多薪水約有36%可以不被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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