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大陸待滿183以上,領台灣薪資,未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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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記錯的話(通常會記錯). 如果您拿的護照的國家(例如日本)有跟大陸簽租稅協議,183天以下從事商業活動. 免課個人稅與公司所得稅(有錯請指教),台灣因為未與大陸簽租稅協議故沒有183天限制. 183天以上, 5年以內, 中間未離境連續滿1個月或一年內合計離境天數不滿90天,不論. 您的公司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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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我今年只有暑假會在上海工作兩個月整. 剛剛在網路上查到一篇文章,說到. 目前大陸稅務機關對「稅務居民」的認定,是一年居留滿90天,就要在大陸繳交所得稅。http://www.tklife.com.cn/bbs/viewthread.php?tid=94616. 但是又有一說是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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