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外派到大陸勞動合同解除問題

看板WorkinChina作者 (Dos)時間2年前 (2022/03/06 14:26),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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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魯鍵盤律師,在上海執業。 簡單來說,在中國大陸工作,不管外國人還是港澳台,只要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範疇的就受勞動合同法保護,惟17年之前因為就業工作證相關原因,有部分條款可以適用其他條例來改為約定,而不是強制適用勞動合同法,譬如社保就是很好的例子(詳見老魯以前的文章)。 其實諮詢的律所跟12348說的都對,但也都有一些問題。 12348部分:因為勞動關係必須建立在公司(單位)與個人之間,應符合勞動三要件。而台灣公司跟中國大陸設立的公司,哪怕是母子公司,在法律定義上也是不同主體。因此,台灣公司雖然不受中國大陸勞動合同法規範,但我們提供的服務是向建立在向中國大陸依法設立的公司主體進行該公司主要業務範疇的勞動行為,那麼只要依照勞動三要件及一大堆的司法解釋,成功主張勞動關係建立在中國大陸公司跟我們之間,這個案件就比較穩了。 律師事務所部分: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是自第二個月起算的,如果前三個月確實屬於台灣外派,且有合同(或勞動契約)情況,那麼計算基礎就需要相應調整;另外,也要看你工作所在地在哪裡,因為中國大陸各省對於未簽卻超過一年的實踐認定是有落差的,有的地方認為超過一年的部分歸零後重新起算雙倍(因為超過一年未簽,需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仍然未書面簽訂),有的地方認為超過一年後這個雙倍就不能主張了,因為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個案件如果在大陸起訴台灣公司,肯定不會受理;如果在大陸起訴大陸公司,那麼原則上一定會受理。 受理之後進入勞動仲裁階段,公司方原則上就會提交之前在台灣簽訂的勞動契約,然後證明你跟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關係存在於你跟台灣公司中。 只要能在審理中證明工資是大陸公司發的,你在大陸公司的崗位、職責與工作地點與台灣無關,你實際上接受的管理是中國大陸公司管理,那麼這個案件的勝訴把握就會非常高。 勞動糾紛案件在中國大陸法律界裡面是非常不討好的,收費上不去,容易得罪人,細節規定一大堆,各省市還有各種不同判案依據,也會導致當事人自己上網查詢的時候感覺最終結果跟查詢結果不一致。 就簡單說到這吧。 各位在中國大陸打拼的朋友,有遇到法律需求時,可以找我們協助。 WeChat : Dos-Xu 《tomes (活力吧!男孩)》之銘言: : 週遭案例 : 台灣公司外派到大陸公司工作 : 在台灣簽了勞動合同日期只有試用期三個月 : 過試用期後在台灣及大陸都再無簽訂正式合同。大概福利一年四次返台每次五個工作日,薪 : 水,當地上下班時間等。 : 工作多年因為公司太多不合理的事想提自離(比如無證運輸危化品)。又想拿補償 : 找了很多訊息 : 其中台灣是勞工局是說可以直接以公司凹走特休假違法勞基發自己發通知後隔天就可以不上 : 班了。但是頂多賠你年假跟福利。 : 大陸的話資訊好複雜 : 問了一般律師事務所是台灣人適用中國勞動法,可以依照無簽訂勞動合同自提解除勞動關 : 係,要求補償11~17個月 : 問12348法律專線,說因為屬於台灣境外公司派遣所以無法以勞動法合約原因自離拿到補 : 償。 : 只能想辦法抓公司把柄實名檢舉讓公司自己fire。 : 請問有人有相關經驗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152.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rkinChina/M.1646547974.A.D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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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專業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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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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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徐律師! 受過您很大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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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8:28, 2年前 , 5F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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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Y95G6s_ (Workin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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