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人民幣可以直接匯台灣帳戶嗎?

看板WorkinChina作者 (qibusini)時間14年前 (2010/04/06 11: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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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建議 : 法律工作者還是不要這樣分享法治觀念比較好 : 如果把對于違法成本之評估的重要性擺在違法與否前面 : 那該如何“憲法法律至上”呢——這可是中國強調的東西 : 如果在違法之前,就先去掂量違法的成本 : 無異于認為“其實違法也沒什么,傷不到我就好了” : 所以違規停車、橫穿馬路的人越來越多,上海還控煙個啥呢 : 這絕對不是一種正常的法治觀念 : 起碼我非常不贊成WICers在大陸被教育或養成這樣的習慣 : 因為事實證明,很多生意失敗的臺商都是這樣來的 : 他們甚至還受欺詐或誤信認為不存在違法成本(例如地方為招商引資亂開“優惠”) : 這跟法律漏洞是不同的,法律漏洞不一定是違法或具有可罰性的 只是商榷,說的不對多指教。 作為企業的法務,法務是作為為企業規避風險,實現利潤而存在的。從這個角度出發 ,我倒是覺得,不懂得評估法律風險和違法成本的法務,似乎不能算一個好的法務。 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凡是企業員工都是要按照一定 比例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一般企業按個人工資的10%,員工個人也交10%)。但是就我所 知,絕大部分生產型的台企都沒交。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違法成本太低,住房公積金不 歸勞動部門管,法院也不受理。那麼,作為公司的法務,如果僅僅告訴公司的管理層, 不交住房公積金是違法的,而不告知不交的法律後果很輕微,最多就是行政催繳,甚至 連行政處罰的概率都很低,我以為這個法務是不稱職的。 以及,至于違規停車、橫穿馬路、室內吸煙這些,我倒是基本不做的,不過不做的 原因不僅僅是因為他們違法,而是因為妨礙了第三人,不道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6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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