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男友的媽媽竟然是別人的小三
認識一個跟這情節很像,是一個女的,長得很
漂亮,文組,商業金融方面。
她跟她媽媽住在一起,但是她都稱呼她媽媽為
「阿姨」。而她媽媽是別人的小三,這個出軌
的男人有原來的家庭和配偶,以及小孩,是個
律師。
她都稱呼她爸爸為「叔叔」,她爸買了一棟大
樓的一戶給她跟她媽媽住,時常來一起住。
而這個男人的原配和家庭小孩也都知道這個男
的有外遇和有個外遇的女兒,吵過一陣子,最
後簽字離婚。
不過我很好奇,外遇小三的小孩稱自己的媽媽
為阿姨,和自己的爸爸為叔叔,是常態嗎?
那怎麼簽聯絡簿?和怎麼參加家長懇親會?
難道不會精神錯亂嗎?
我很好奇怎麼調適這種身分轉換?
※ 引述《sevenchichi (七七乳加)》之銘言:
: 男友是單親家庭,之前常常聽到男友提過他媽媽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他和弟弟都會稱對
: 方「叔叔」。
: 從過去和男友的談話間可以發現,這個「叔叔」很照顧男友媽媽和男友家,像是:男友媽
: 媽打疫苗後叔叔來會陪她、有一次晚上男友的車壞掉,叔叔也是開了30分鐘的車程來幫忙
: 修理。
: 對我來說,叔叔的存在就像男友媽媽的「男朋友」,雖然曾經一度很好奇,為什麼男友介
: 紹「叔叔」時是用媽媽的朋友,但後來也沒有多想,直到今天和朋友聊天才知道原來叔叔
: 也是有家庭的人!
: (補充說明一下:我和男友是朋友介紹認識的,男友的前任和朋友也是好友,所以朋友對
: 於男友的家庭狀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 在我知道這件事情後,我的腦子一片空白,甚至覺得心情很沈重,直到剛剛沉澱一下,我
: 才慢慢理出一些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 第一個是媽媽為什麼要介入別人的家庭;
: 第二個是男友為什麼可以和這位「叔叔」相處融洽。
: 仔細思考後我發現,我更在意後者,因為男友是一個三觀很正的人,平常遇到有人在感情
: 上出軌,他也表現的不太認同,但為什麼對於他媽媽介入別人婚姻,且還和外遇的叔叔相
: 處的這麼融洽,讓我覺得毛骨悚然.........
: 在發文之前,我有和我的親姐姐聊過這件事情,她認為我有些反應過度,因為這不是男友
: 可以決定的,也也許男友很孝順,覺得媽媽辛苦這麼久了,只要她快樂就好。
: 這些理由看似容易理解,但對我來說卻很難認同.........
: 所以請問各位,我有這樣的反應是正常的嗎?
給原PO一點建議好了,是我的話我不會跟這樣
的人交往。
他們從小被建立的家庭觀會有別於常人家庭,
對家庭和婚姻的忠誠度會比較低落,認為不那
麼忠貞或是可以介入別人家庭、破壞別人的家
庭,是OK的。
父母輩如果有外遇或小三或破壞他人家庭的前
例,小孩一樣踏上同樣道路的機率很高。
不過這不是很符合當代覺青的進步價值嗎?
這年頭家庭觀念越趨淡薄,大法官都說性器官
不能獨占了,離婚也是很多的。刑法都拿掉通
姦罪了,改歸民法判賠個30~50萬就差不多了。
這年頭,你若家庭觀念強,那不用勉強,也沒
什麼好期待的。是吧!
還是你已經不適應這個時代了?是你的問題,
還是時代的問題?這是個值得思考的哲學題目。
如果妳覺得這個男的不錯,而且結婚的可能性
相當大,那麼我就建議妳放下這個心結,別在
糾結在這個心結上,好好經營妳跟他感情、將
來的婚姻與家庭。然後把我這篇文章當屁即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67.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35182398.A.2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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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聯絡簿罪大惡極,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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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家小王或小三的人,通常性格上都自私和
愛自己的,就是下面癢,享受自己性愛的歡愉
,而不顧別人和原生家庭(元配)。
他們子女偏愛尋找正常家庭的對象,尤其是像
阿信或是另外一個韓國劇傳統女性型的,來對
他們忠誠,但也是計算利用關係。計算剩餘價
值,如果沒有剩餘價值,也是會很快就跑了。
他們內心是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至於說什麼想要有個正常家庭的話術,就聽聽就好了。
你若不提出疑惑,若不設防,那才是愚蠢的。
很多女生比你還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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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倒一次不用把衝突性用語提升到那麼高
層次的對抗用詞。能說是觀念不同或價值衝突
。
歧視,是不至於。但若涉及己身(白話:我自己
本身),要交往或結婚,那我會多思考一下,是
絕對合理,也是應該的。對不對?
你不能說我多考慮一下或多思考一下,就是歧
視。畢竟是涉及己身之事項。
就像原PO提出來討論一下,讓大家提供意見,
那也是合理,如果他真的搞不清楚、有疑惑、
不知道不清楚的話。
我是認為你跟我的觀念應該是不一樣啦。也沒
規定觀念要跟你一樣呀。你不就跟大法官用釋
字作文矯正全台灣人的家庭觀念一樣荒謬可笑
。
你不同意我的家庭價值思維,那我就要同意你
的家庭價值思維嗎?不能有不同的意見和看法
嗎?左膠一定要掰彎別人傳統家庭價值思維,
或致令陷於混亂、混淆或錯誤嗎?
再者,你不用拉出整個「單親家庭」這四個字
的整個廣泛涵蓋層面來進行救援和混淆概念、
置換概念,迷惑一些搞不清楚的人。
原PO提到的這種小三家庭與子女只是單親家庭
的一小部分態樣,但不是絕大多數單親家庭的
態樣。單親家庭也不是全然就是小三或小王的
狀況。
在美國,對「單親家庭」的社會救援工作,主
要是集中在非自願脫離原生家庭的年輕女性或
婦女身上,因脫離家庭(自願或非自願或因制度
而被迫)而產生經濟上的困難和人身安全問題,
並擴及波及他所伴隨的年幼子女身上的問題。
常見的單親和脫離原生家庭的狀況像是:
(1) 高中年輕女性未婚懷孕,父不詳,被原生
家庭或父母逐出家庭。
(2) 高中或高年級義務教育學生的女性,跟父
母吵架,被逐出家庭,或負氣自願性離家出走
。
(3) 女性(成年或未成年)受丈夫家暴,自願或
非自願,脫離家庭。
(4) 女性因其他原因攜帶年幼子女自願或非自
願脫離家庭。
(5) 其他。
你不要把其他無辜、非當小三小王的單親家庭
拖下來救援好嗎?
你若搞不清楚,攪在一起做撒尿牛丸,就不用
在那以為別人都搞不清楚,可任由你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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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可以簽聯絡簿,原來如此(筆記)。
那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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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想當小王吧,潛勢小王,這邊女版、BG
版和O2版那麼多Alpha男,每個都非常的具有
「魅力」,隨時都能一把的將妹子拐走。
除了我這個Beta男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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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我發這篇有點多餘,我是能接受這種(
多餘的廢文)的說法(評語)。畢竟,這個世界
可以不用知道的太清楚。講得太明白,套句
陳時中的話:有人會不高興。
會讓別人、有心人,喪失誘拐別人良家婦女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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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緊跟上時代,觀念思想不跟上時代會被淘汰
和被批鬥喔。
搞不好等等大法官那些不學無術和不讀書,以
及大法官的博士助理們的會出篇大法官解釋文
矯正全台灣的家庭價值觀,強迫你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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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選擇自己的父母是一回事,家庭教育的耳
濡目染是另外一回事。兩碼子事,無須混為一
談。
不用拿不能選擇父母,當作道德勒索,當作無
辜的藉口與擋箭牌。尤其是作為跟女性(第三人)
交往的一種說法。
如果小孩成長過程中看到婚外情的父母沒事,
還能生活過得滋潤滋潤,民事頂多賠償30~50萬
、簽個離婚就完事,沒了。
那他為何不能如法炮製?沒事呀。大家都過得
很好,只徒留元配和原配的子女過得難過,與
他何干?
他的父母會教育他要對家庭有責任感、責任心
?要有擔當、要有肩膀?還是到處濫情、處處
桃花開OK?
通常他的父母只會告訴他:要感恩你的父母,
生出他,給他好吃、好食、好用、給他有房子
住,給他錢。
外遇家庭,多個同父異母的家庭,小孩會彼此
鬥爭相當厲害,也是基於生存思想。看看蔡英
文那種性格就知道了。
※ 編輯: IDfor2010 (36.226.67.35 臺灣), 10/26/2021 10: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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