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普發5000元其實也沒很多吧
※ 引述《freshbud (萌蘖)》之銘言:
: 我住北部房租一個月就要7500
: 還不含貴死人的一度五元電費還有水費
: 5000元連住的需求都無法滿足
: 普發5000元
: 真的很多嗎?
每人5000,大概就1100多億,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當初八年8800億也是在吵
,平均一年1100億,也是每人5000元,還是有人擔心債留子孫,不過這兩年股市
每天成交都好幾千億,證交稅也多收了不少,只要預算程序過了,經費應該不是
問題。話說桃園市議會也通過每人普發5000元現金,我在桃園可以領,財源請市
府解決,自己想辦法。
關於紓困與振興的差異,紓困的目的是要幫助財務陷入困難的人度過難關,所以
發現金最直接最省事,只是發的對像與標準如何認定是另一個問題,例如特定行
業營收與去年同期相比降低超過50%的,然後不能減薪不能裁員,以正職薪水來計
算,所以如果都是兼職,或者有裁員或減薪的就不能補助,目的在於避免太多失
業問題衝擊社會,其實企業不是目的,只是撿了便宜。
紓困本來就是針對可能活不下去的對像,所以不用考慮會不會存起來的問題,生
吃都不夠了,怎麼還會曬乾?發現金最實在。
振興就不同了,是希望你消費,而且最好是用在受影響的產業,餐飲、住宿、旅
遊、百貨等等,所以如何讓發出去的錢用在這些行業就是一個問題,發劵當然是
一個方式,然而缺點就是行政成本,包含印製、配送、領取、兌換等等,去年三
倍券光是行政成本好像花了20多億吧!這是額外的費用。至於好處,當然就是針
對特定行業消費,所以你不能拿去繳房租,另外各個商家也可以針對這種劵子提
供額外的促銷,刺激出更多的消費,不過,哪些行業可以用哪些不行又有得吵了
,之前搞到只要是消費幾乎可以,所以替代性消費的問題也出來了。
振興是否適合發現金?也是可以討論的,一樣各有利弊,現金可以省下額外的成
本,但畢竟不是紓困,以東方傳統的美德來說,生活無虞的存下來的機會高多了
,對於沒錢的窮人來說當然還是會花掉,是最好的。相對來說,發券就有額外成
本,但是可以大致追蹤消費流向,也比較容易讓人們花在目的產業,但是對於拿
券的來說,當然不如現金方便。
日本我不清楚,美國國情很適合發現金,畢竟他們不太儲蓄,有錢就會花掉,基
本上沒有存起來的問題,而且美國有錢,雖然欠債很多,但是美國欠越多,就越
有錢,有貨幣霸權就是霸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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