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女「危險期」交砲友 男判賠30萬

看板WomenTalk作者 (ilovegoodgame)時間6年前 (2018/01/31 18:51), 編輯推噓6(717)
留言15則, 12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 注意!每人每日限發一篇新聞。 新聞標題: 少女「危險期」交砲友 男判賠30萬 新聞內容: 少女「危險期」交砲友 男判賠30萬 16405出版時間:2018/01/31 18:03 (更新:動新聞) 4年前台北一名18歲朱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一名14歲少女,兩人到萬華區旅館發生性 關係,事後少女雖向父母吐露經過但沒報案,直到兩個月後少女又與其他男子發生性關係 ,社工介入調查揭發朱男犯行,少女父母才提告性侵並附帶民事求償50萬元,高院去年依 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朱男6月徒刑、緩刑5年,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今再判朱男應賠30萬 元。 朱男到案辯稱,當初少女主動投懷送抱,他才在情慾高漲下,雖戴上保險套,但想到少女 尚未成年而臨陣煞車,最後沒有發生性關係。 但因少女指證當天和朱男進行了完整的性行為,一、二審都認定朱男犯與未滿16歲少女性 交罪,但考量他因年輕識淺、一時衝動而犯案,輕判6月徒刑且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內付 保護管束。 民事求償部分,少女父母向朱男求償50萬元。台北地院簡易庭審酌朱男高職畢業,已在私 人企業上班有每月3萬餘元收入,父母則分別任職公家機關與私人機構,各有年收入數十 萬元,屬於小康家庭,去年3月判他應對侵害少女「貞操權」賠償30萬元。朱男上訴今遭 台北地院駁回確定。 全案發生於2014年8月間,朱男透過交友APP「BeeTalk」結識少女,趁少女放暑假誘使她 翹家,兩人某天前往西門町某旅館發生性關係,少女的母親四處尋人,輾轉找到朱男把女 兒要回,少女回家後一開始不願透露發生什麼事,但媽媽厲問一句:「妳現在是危險期! 我不知道該不該幫妳買事後丸!」少女害怕懷孕,才將事情原委表明,媽媽想要報案,但 少女卻又袒護朱男拒不上警局,不過少女後來又與其他男子發生關係,因而被社工介入調 查,朱男之事也隨之曝光。(李奕緯/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11:37 更新時間:18:03 新聞連結: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31/1289126/ 心得: 男生真的只想那個 最好上賓館知道年紀後會想煞車 受不了 男生自愛點好嗎 敢作就要承認很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17395919.A.91A.html

01/31 19:05, 6年前 , 1F
明明女生也有份,千錯萬錯都是男生的錯就是,對嗎?
01/31 19:05, 1F

01/31 19:06, 6年前 , 2F
這媽媽好猛 女兒危險期都記清清楚楚
01/31 19:06, 2F

01/31 19:12, 6年前 , 3F
男的沒甚麼好說的,但覺得父母問題比較大....
01/31 19:12, 3F

01/31 19:13, 6年前 , 4F
14歲叫心智未成熟,當然男生的錯,不然法律為什麼要規定
01/31 19:13, 4F

01/31 19:13, 6年前 , 5F
這樣
01/31 19:13, 5F

01/31 19:15, 6年前 , 6F
人家女森欸 人家心智不成熟欸
01/31 19:15, 6F

01/31 19:16, 6年前 , 7F
重點跟本是年齡,角色反過來也是一樣啦
01/31 19:16, 7F

01/31 19:18, 6年前 , 8F
男孩兒要好好保護自己 不要對16歲以下的女孩兒出手
01/31 19:18, 8F

01/31 19:23, 6年前 , 9F
下半身思考,這女生以後一定是高風險群...
01/31 19:23, 9F

01/31 19:34, 6年前 , 10F
樓上說的在男的身上也是成立的
01/31 19:34, 10F

01/31 19:48, 6年前 , 11F
14歲也吃 愛吃嘛 活該
01/31 19:48, 11F

01/31 20:46, 6年前 , 12F
媽媽還有記女兒危險期 這麼專業喔
01/31 20:46, 12F

01/31 22:43, 6年前 , 13F
14歲,就沒啥好說的
01/31 22:43, 13F

02/01 01:06, 6年前 , 14F
少女家裡問題也
02/01 01:06, 14F

02/01 10:24, 6年前 , 15F
94niQQQQQQ
02/01 10:24, 15F
文章代碼(AID): #1QSP_FaQ (WomenTalk)
文章代碼(AID): #1QSP_FaQ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