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通姦罪但書廢除還是完全除罪比較好

看板WomenTalk作者 (心裡有數)時間7年前 (2017/05/19 12:49), 7年前編輯推噓14(584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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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廢,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本來就是為了解決告訴不可分的矛盾,而專為元配設計來 可以只告小三(或小王,以下簡稱小三)用的,為何要廢? 如果沒有這個但書,以後元配對於配偶及小三就只能全告或全撤了,這才是不合理的事。 畢竟對元配來說,配偶跟婚外對象通姦雖然讓人心碎,但畢竟還是有夫妻之情,還是可能 原諒。但小三對元配來說根本沒感情,甚至對她們只有恨,法律當然會針對這部分的人性 特別設計,讓元配可以只告小三,這條但書的存在反而是極富人性的部分,讓法律真正能 發揮解決實際問題的功能。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小三破壞人家家庭,還要求元配必須「平等對待」而對小三也撤告, 這會不會太囂張了?不撤告就是元配不對甚至法律不對了?等等,不去破壞人家家庭不就 沒後續這些困擾了? 其實觀察起來,這整件事有一個很有趣的地方,有些支持通姦除罪的人會把「還有民事可 求償」掛在嘴邊,好像民事訴訟對一般沒有法律背景的人很簡單似的。簡單一句,民事訴 訟這麼簡單的話律師賺什麼啦 XD 除罪後單純民事訴訟要勝訴遠比現制難太多了,對方若脫產或窮光蛋妳更拿對方沒皮條, 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雖然都是訴訟,但本質上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蒐證請徵信社要錢( 會不會被敲也是問題),打官司請律師要錢(外行人不請律師勝率更低了),什麼都要錢 。 民事訴訟的本質就是私人糾紛,法院只是被動介入,所以什麼都要自己來,沒人會幫妳, 可以想像通姦除罪後因為沒有刑事的壓力,民事求償只會比現在更難了。 而通姦該不該由刑法介入?當然要,就像私人借貸也是單純民事關係,但只要跨越了某條 界線,刑法也會以重利罪介入處理,類似例子很多。所謂「通姦是家務事所以刑法不應介 入」的說法其實漏洞百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73.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5169378.A.96D.html

05/19 12:58, , 1F
A跟B簽約,B把東西賣給C,結果不告B告C對嗎?
05/19 12:58, 1F

05/19 12:59, , 2F
A跟C沒有任何合約關係,何罪之有?
05/19 12:59, 2F
能把婚姻與商品買賣類比我也是醉了。 XD

05/19 13:00, , 3F
就仙人跳條款啊
05/19 13:00, 3F
法律本來就有極限,實際上因這但書受益的元配更多。

05/19 13:02, , 4F
婚外情又不一定全是小三(王)的問題,元配刻意隱瞞
05/19 13:02, 4F

05/19 13:02, , 5F
已婚事實跟外人勾搭不用負責嗎?
05/19 13:02, 5F
所以元配可堅持對另一半提告,沒問題啊。

05/19 13:03, , 6F
外遇本來就是兩人都有責任,如果因為私心而偏袒配偶那這樣
05/19 13:03, 6F

05/19 13:03, , 7F
公平嗎
05/19 13:03, 7F
人家有夫妻之情為何不能偏袒配偶?妳怎會把小三拿來跟配偶比? XD

05/19 13:03, , 8F
我的另一半最乖了 都是被別人帶壞的
05/19 13:03, 8F
那妳告小三不就好啦 XD

05/19 13:04, , 9F
妻子寬宥不得提起通姦告訴 現在不是要證明誘姦這件事嗎?
05/19 13:04, 9F
不討論個案,因為不知真相。

05/19 13:04, , 10F
那可是針對像林奕涵這樣的案子,不就是怕反被告妨礙家
05/19 13:04, 10F

05/19 13:04, , 11F
庭嗎,那這樣又該怎麼辦QQ
05/19 13:04, 11F
不評論個案。原則就是犯法的事別做就對了。

05/19 13:08, , 12F
小三小王被騙單身,不知對方有配偶豈不是很衰
05/19 13:08, 12F
你知道相姦罪只處罰明知對方已婚的小三小王嗎?

05/19 13:09, , 13F
這不是XD王嗎
05/19 13:09, 13F
看對象啦 XDDDD

05/19 13:11, , 14F
法律講求的就是公平啊,你才是怎麼會把私情拿上去講
05/19 13:11, 14F
妳怎會覺得元配必須對小三也撤告才是「公平」?

05/19 13:14, , 15F
對婚姻有責的是劈腿者不是小三 真正違約的不罰合理嗎?
05/19 13:14, 15F
誰說不能告元配的?又是誰跟妳說破壞人家婚姻的小三應該沒事的?

05/19 13:15, , 16F
婚姻是民事關係 為何要用國家的力量介入私人糾紛 用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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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3:15, , 17F
的力量報仇有意義嗎
05/19 13:15, 17F
原文已回答了。

05/19 13:15, , 18F
不知所云,鬼話連篇
05/19 13:15, 18F
丟這一句倒真的是不知所云。 XDDD

05/19 13:16, , 19F
覺的選了爛男人也該罰錢~來個眼光爛條款好了~
05/19 13:16, 19F

05/19 13:17, , 20F
台灣是個保守的國家有保守的法律沒問題,只是這個法
05/19 13:17, 20F

05/19 13:18, , 21F
05/19 13:18, 21F

05/19 13:19, , 22F
律已經侵犯了基本人權
05/19 13:19, 22F
通姦罪怎麼侵犯人權妳說說看。

05/19 13:20, , 23F
要告就一起告我覺得很公平,但你的前提就是配偶一定會因為
05/19 13:20, 23F

05/19 13:20, , 24F
夫妻之情徹告,所以你覺得不公平
05/19 13:20, 24F
我沒有說一定,我說若念在夫妻之情撤告是能理解的,妳重看一次原文。
還有 371 則推文
還有 116 段內文
05/21 00:59, , 396F
報的後果,只是造成元配的二度傷害。
05/21 00:59, 396F
是的,通姦除罪可以討論,但沒合理配套就直接除罪可能會造成社會失序,後果將遠比部 分人利用通姦罪搞仙人跳更嚴重,台灣經不起這樣的社會實驗。

05/21 01:04, , 397F
到底為什麼會有通姦罪廢除大家就會開始通姦這種錯覺在
05/21 01:04, 397F

05/21 01:05, , 398F
又到底為什麼會以為有通姦罪就可以保障到元配
05/21 01:05, 398F

05/21 01:06, , 399F
到底是有多不食人間煙火才會有這些錯覺
05/21 01:06, 399F
所謂「通姦除罪後,通姦行為不會更嚴重,社會不會因此失序」只是主張除罪者單方面的 猜測,不該由這樣沒根據的片面猜測來進行通姦除罪社會實驗,台灣經不起實驗失敗的後 果,這不是遊戲。還是那句,通姦除罪可以討論,但在有合理配套之前不支持直接除罪。

05/22 11:51, , 400F
煩死了 你到底要不要面對一下刑法的功能是什麼?
05/22 11:51, 400F
注意到妳的情緒一直很激動,難怪我耐心解釋這麼多都聽不進去。這次(0522)的這串留 言仍然是處於對基本認知有誤的情況(尤其是法律部分),而且用詞仍然比較情緒化,所 以這次我決定協助妳先冷靜,6月1號再回覆,這段期間請妳再想想。特別是如果還堅持主 張用一般民事判賠或懲罰性賠償(台灣目前不存在這種懲罰性民事法律來除理通姦問題) 來處理通姦行為的話,也應該要先了解一下民法判賠的基本原理,以免陷入自相矛盾前後 不通的處境了。

05/22 11:51, , 401F
明明上面就解釋很清楚了 雙人才能成立的犯罪只有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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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1:52, , 402F
承擔責任 而且還不是產生通姦相姦罪的簽約者 倒底哪
05/22 11:52, 402F

05/22 11:53, , 403F
裡合理?兩個人的婚姻關係沒處理好,結果最重的責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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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1:54, , 404F
然落在第三者身上 請問片面刑罰對於外遇配偶有產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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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妳在說什麼?第三者負自己的相姦罪責任是天經地義,何時特別重了?

05/22 11:54, , 405F
何刑罰功能嗎? 前面都寫了你自己自助餐選擇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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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2:03, , 406F
其他的部分都已經回應了 你既然選擇性忽略 我也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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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2:03, , 407F
沒必要再花時間放在一個只選擇看自己想看的論述的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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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2:04, , 408F
05/22 12:04, 408F
再說一次,第三者本來就該負相姦罪責任,配偶可以選擇撤告,那是配偶的權利,不是義 務。妳一直沒搞清楚這個基本關係,才會有後面一連串的問題。

05/22 12:05, , 409F
幻想通姦除罪社會就會失序的一直都只有會忽略掉真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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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2:06, , 410F
姦罪在社會上是怎樣運作有怎樣影響的人才會有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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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2:06, , 411F
所以才叫你面對現實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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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2:07, , 412F
別人早就已經有真實的案例了 你還在那邊社會經不起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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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2:07, , 413F
驗 大家的婚姻都那麼假掰只要沒通姦罪就亂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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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2:08, , 414F
我看該檢討的應該是整個婚姻制度是哪裡出了問題
05/22 12:08, 414F
台灣通姦從來就沒除罪,所以對於通姦除罪後的社會不會失序,是除罪主張者的幻想,台 灣經不起這樣的社會實驗。

05/22 12:08, , 415F
但是我猜你應該不在意這些 只會覺得堅持有刑法就有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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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2:09, , 416F
阻力、就能保護配偶、就有公平正義 你就自己慢慢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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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2:09, , 417F
己的世界裡幻想吧 不回了 這篇我也不會回頭看了 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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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2:09, , 418F
以不用再花時間了
05/22 12:09, 418F
那是妳的幻想,不是我的。

05/22 12:26, , 419F
還有 如果你連刑法和民法的差別在哪裡都不清楚 到底還
05/22 12:26, 419F

05/22 12:26, , 420F
能談什麼呢? 為什麼堅持刑法才能斷對錯 民法就不行?
05/22 12:26, 420F

05/22 12:27, , 421F
你還是先搞清楚什麼同樣是"錯"的 但犯罪和違反道德有
05/22 12:27, 421F

05/22 12:27, , 422F
什麼不同吧
05/22 12:27, 422F
已經說過了,妳若不懂法律,我們不談法律也可以。但妳的論述前後矛盾,這才是我必須 花大量時間來向妳解釋的主因。

05/22 12:28, , 423F
我認為一個行為該除罪就表示我認為該行為沒有"錯"嗎?
05/22 12:28, 423F

05/22 12:29, , 424F
到底是怎樣的邏輯可以解讀成這樣
05/22 12:29, 424F
再看一次。

05/24 20:30, , 425F
國家刑罰可以是原配選擇的結果 ㄏㄏ 開眼界了
05/24 20:30, 425F
妳不知道刑法一堆罪都是告訴乃論? ※ 編輯: todao (180.217.134.167), 05/31/2017 19:27:39
文章代碼(AID): #1P7dbYbj (Wo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