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陳水扁,郭瑤琪,為何DPP貪污犯都能出書?已刪文

看板WomenTalk作者 (0.0)時間7年前 (2016/10/21 01:45), 7年前編輯推噓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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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本案爭議點在哪裡的女孩們,我這篇可以當簡易的懶人包 --- 卸任交通部長後,檢調單位以監聽南仁湖集團疑涉浮報捐贈逃漏稅案,監聽到負責人李清 波打電話給兒子李宗賢送兩罐茶葉,內放兩萬美元作為郭前部長兒子出國留學費用指控郭 瑤琪貪汙起訴。由於有監聽證據,法院一、二審判決有罪。 辯護律師的顧立雄認為,這案子沒有找到2萬美金的下落,只憑證人李宗賢供詞就定罪。 被指為收賄茶葉罐的數目,李宗賢原先的說詞是「兩罐」,後來筆錄變成「一罐」;茶葉 罐的顏色,李宗賢原先說詞是「絕對不是紅色」,後來筆錄卻改為「紅色」;裝茶葉的袋 子,原先的說詞是「塑膠袋」,後來筆錄變成「絲質蕾絲袋」;茶葉罐的材質,原先說詞 是「鐵罐」,後來筆錄變成「厚紙」;比對證人李宗賢和南仁湖集團會計小姐的證詞,放 錢的位置,兩人說法不一。 --- 以上引自維基 依據最高法院的見解,必須要有其他的補強證據(就是自白以外的證據啦)才能定罪,但 在這件案子當中,卻僅憑證人李宗賢的證詞就定罪,且李宗賢的證詞更是多次反覆,連茶 葉罐的顏色、數量都根本搞不清楚,這樣難道沒有違反無罪推定、證據裁判原則跟嚴格證 明法則? 第一,連南仁湖集團跟郭瑤琪有無就對價關係,判決書都沒有交待!!!我再說一次!沒 有交待有無對價關係!公務員收受賄賂罪的核心要件[對價關係]都無法證明了!你跟我 說構成要件該當?隨便一個大一法律系修過刑總的學生都可以吐槽你!拜託.. 第二,兩萬美金在哪裡?也沒有找到! 一堆理盲看到定讞兩個字就高潮了,判決書跟定讞都是法官做的,一方面罵恐龍法官一方 面又不自己做功課連基本的邏輯思考能力都沒有,怎麼扯最後還是扯到阿扁,是要出來救 援多少次啦幹! https://goo.gl/ldH5nu 《郭瑤琪案應再審 前大法官戴東雄批:荒腔走板、漏洞百出》 甚至連前大法官都看不下去了,想護航狗黨的可以再沒有下限一點沒關係~八年後看你褲 子還穿不穿得回去!幹 ※ 編輯: bitch426 (180.217.187.148), 10/21/2016 01:48:37 ※ 編輯: bitch426 (180.217.187.148), 10/21/2016 01: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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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有無貪汙 有沒有罪是一回事 但可以肯定的是 阿扁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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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遭受馬政府的司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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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2:04, , 3F
哈哈樓上標準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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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有沒有遭司法迫害我是不知道啦,但前年九月我倒是看到了貴為總統的馬英九是怎麼 的對付不願順從己意的自家人,而且毫不手軟,刀刀見骨... ※ 編輯: bitch426 (180.217.187.148), 10/21/2016 0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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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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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潰囉ㄏㄏ 那您又是...?XD ※ 編輯: bitch426 (180.217.187.148), 10/21/2016 02:36:39

10/21 03:47,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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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5:48, , 6F
原文講ddp 硬要扯別人進來才是好笑,二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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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8:45, , 7F
當時的大法官審判時為啥不挺身而出 現在逢迎拍菜指望「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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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語啊,坐在法官的位子上本來就沒辦法隨便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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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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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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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6:41, , 11F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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