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長得不像? 男驗DNA才知2女兒都非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pittybug)時間8年前 (2016/04/14 14:03), 編輯推噓5(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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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何不換個角度思考驗DNA這件事? 孩子從娘胎出生,母親是誰基本上是無庸置疑的,那父親呢? 今天男性朋友你主張這個孩子是你的,跟你有血緣關係,要跟你姓,憑什麼? 憑的當然是親子鑑定啊!如果從法律層面規定結婚時要繳交雙方的DNA樣本, 孩子出生時直接做比對,證明你的確是孩子的生父,才有資格在孩子的父親欄 填上你的名字,你才能夠被稱作一位父親,以這樣的角度思考,驗DNA反而是 值得自豪的一件事,而非信任問題,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74.1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0613803.A.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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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需要 有需要的自己去驗法律也沒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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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沒驗過的都要從母姓嗎?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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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從母姓沒甚麼,養別人的孩子問題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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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驗過還會在一起?跟你那不知名的老爸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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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阿 幹嘛拖男方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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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與孩子的關係是有法定關係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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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跟別人搞出來的小孩來跟你談法定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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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真的蠻可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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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係存續中出生的孩子會被當作婚生子女,在科技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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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明的今天已經顯得有些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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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難想像時至今日還有這種想法,憑甚麼已婚者的DNA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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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給國家建檔保存?? 既違反平等原則也違反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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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要把驗DNA這件事做負面解讀,爭議自然會降低,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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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賴我們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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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生前爸爸就過世 不就終生父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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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建議結婚時要備份dna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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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不要把驗DNA作負面解讀是事情的糾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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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把驗DNA跟"紅杏出牆"、"對老婆不信任"劃上等號,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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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很大,可是我覺得隨著 DNA醫學發達,將來驗DNA根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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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就像現在為了輸血需求必須驗血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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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偷換概念,這串在討論的是作親緣鑑定,驗DNA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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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現在一堆遺傳性疾病就在驗,羊穿也是一種DNA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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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但個體的DNA檢測不等於親緣比對,而且背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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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一樣,何況這篇又進一步主張結婚要繳交DNA樣本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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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供子女出生時比對,又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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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意思,不要把親緣鑑定污名化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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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樣意思,親緣鑑定的目的是甚麼?? 除了發現真實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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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之外有甚麼公益性的目的嗎?? 有強大到必須立法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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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這都是可以思考討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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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強制也不等同於汙名化,畢竟又沒禁止,每個國民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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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主選擇要或不要做親緣鑑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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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順便跟你說一下,發現真實血緣這件事,在立法者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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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重要順位排在婚姻安定、家庭和諧、子女教養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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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禁止生父對他人婚生子女提否認之訴,現在放寬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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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利害關係人也可以提了,畢竟牽扯到扶養、繼承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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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但是依我對我國現行法制度的觀察,還是沒有重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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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生時就強制確認親緣關係來釐清真實血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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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確認真實血緣有甚麼不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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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後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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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誤解之下而產生的悲劇,在我看來公益性足夠了,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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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機制及配套措施也是同等重要,沒有完善的規劃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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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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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建立DNA資料庫應該是未來生技的趨勢,血緣確認反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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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的效果(或者說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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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個念頭,親緣關係透明化也只是水到渠成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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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喔,比方造成家庭關係的崩解之類的吧,立法者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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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影響很大,畢竟你個人白養別人小孩,是個人的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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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損害賠償,但如果因為這樣造成家庭關係崩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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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公益,所以不立這樣的法(這不代表我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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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DNA資料庫不代表親緣關係必然要被比對、透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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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從指紋資料庫的前例來看,我覺得真的還很遙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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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狀況是沒有禁止你驗,但也不強制驗,我認為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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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應該短時間內不會被動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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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往往慢於社會潮流而鮮少有前瞻的立法也是見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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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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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XD 不如這樣啦,以後一出生就建檔啊 犯什麼罪一下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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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五年要去更換確定指紋 有沒有超棒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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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完整配套的話,我認為都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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