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我今天面試了5個工作消失

看板WomenTalk作者時間9年前 (2015/07/05 02:14), 9年前編輯推噓4(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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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直覺得大部分的台灣人對了解自己的權益很不積極。 比如說像是法律,如果發生狀況時可以積極了解相關的法規,就可以避免吃很多悶虧。 政府也有設立免費諮詢的法律顧問,提供一般民眾協尋求助, 有些狀況也可申請免費律師打訴訟,但這些清楚的相關規則都必須花一點時間了解, 我相信花一些時間研讀(真的不會太久),讓自己不吃虧不是很好嗎? 另外打從薪資開始,大多回應「依照公司規定」, 有位朋友在做人資,很直白的說「通常這樣回應的,就是給這個職缺的最低薪資」 很多狀況經常在發生,比如說從勞健保看起,大多公司都會幫員工保「最低勞保金額」 也就是說公部門設限最低保額是多少,他的員工無論薪資多少都是保那個金額 然後剩餘的薪資就會報在其他項目,比如說: 實際每月固定薪資:30,000,薪資條可能這樣寫: (以下僅為參考範例) 薪資:20,000 伙食津貼:5,000 通勤津貼:5,000 朋友發生過勞災,在外跑業務時被花盆砸傷,結果給付金額就只拿到:20,000- 不過這是3~4年前的事情,現在有沒有調整我沒有再去更新,有誤也請更正。 再來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相關規定,像是年終、福利、甚至是上下班時間、或是請假規定。 以及公司是否都有符合勞基法規定,還有如果進公司有簽署任何文件,一定要自己留底! 我覺得一間公司對你的學經歷需要如此深度的了解,來評估是否錄用這名員工; 那為什麼我們不能了解這間公司的員工制度,來評估自己是否要加入這個工作環境? 有太多都是上了班才知道自己某些員工權益被吃掉了,或是薪資被扣得不明不白 就拿我自己曾經遇到的公司來說: 1. 專利商標事務所: (網路很多就職過的負評,104寫很可笑說要員工先努力再問收穫,就是不准先問福利 ) 第一份工作什麼也不敢多問,都是等錄取了才知道上下班時間、午休、員工福利等 這間公司相當的詭異,我跟幾位離職的同事到現在還在覺得那是我們人生最倒楣的 時期,搭配進一間最爛的公司。而且我們到職不久之後,身體都相繼出問題(尤其 是腸胃)。進公司之後才知道,滿一年的七天年假,不得休周休或國定假日前後。 什麼意思呢?就是不準你排星期五或星期一、或是國定假日前後,就是不准休連假 所有事假/病假一律視為年假,但是會先扣錢,等年底清算的時候,才會折現給你。 而且我們離職的時候,完全沒有將年假的薪資還給我們。 2. 食飲品大廠: 面試的時候說是周休二日,到職的時候才告訴你:其實我們是隔周休二日,但是因為 星期六常常很多人請假,太少人上班會浪費公司水電,所以強制全公司都會休周休二 日,但是基本上就是你每兩周就「欠」公司4小時工時,要嘛你加班、要嘛你年底一次 請事假扣錢。重點是我加班可以*1.33倍,當然算起來大家當然選正常加班費啊! 比如說- 平均薪資約$200,加班*1.33所以加班費是$266,我怎麼會傻到不賺66? 這到底影響有多大呢~ 我有次跟人資聊天問他說,我滿一年是怎麼計算呢?是隔年初 還是我到職日開始算成是一年(因為有些公司是算隔年初就給你年假的唷!) 結果他說:「妳沒有年假啊」 我一時還聽不懂想了很久,他才接著說: 「妳沒有看公告嗎?明年每個人是欠公司56個小時,不就是七天嗎妳怎麼會有年假」 我頓時真的是很懊惱......有種很受騙上當的感覺,我沒有讓自己吃虧、跟主管提出 面試的情形、與實際工作有所落差,主管知道後還算不錯,隔月薪資調整就有加1,000 大概舉這些例子,我仍然覺得在工作上要有所堅持......大家出來都是混口飯吃 什麼叫做要先付出再來問收穫,我工作大部分原因就是為了賺錢,為什麼不能問? 勞工是必須意識抬頭(但也不能濫用啦),大家在找工作一定要多多保護自己權益。 基本該要有的一定要有,不要讓自己吃虧,有些公司回應迴避或模菱兩可的時候, 就一定要問更清楚、還有三思而後行,網路發達也可以找到很多面試/工作評價, 還有觀察公司流動率是否很高,可以透過職缺開放時間跟是否為「加開」。 大家離職都一定有不開心的原因啦,也有是找到更好的~面試有機會觀察一下工作氛圍。 可能有些人會說有工作就好誰敢要求這麼多......我必須說這也是促成老闆無良的助力~ 所以大家面試的時候多多發問,不要怕問錯,錯了才知道怎樣是對~ 尤其是已經有工作資歷的朋友,更應該勇敢開口詢問福利多做比較, 也不要害怕「試用期」(其實這也不合勞基法),因為同時也是你在試用這間公司啊~ 另外的確有「草莓族」存在,但是這不是被無良老闆拿來濫用壓榨員工的藉口! 以上為個人經驗與感想 ----另增加補充 @14:50 on Jul. 5, 2015 好的制度與福利會激勵員工努力付出。 大家也要對自己的努力有自信。 我的正職工作是內務性質的,以前打工也有作過餐飲,有勞保,良好的上班休憩制度,我 們喜歡這個環境喜歡得想多上班也不能,因為勞基法規定工讀生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 。 我覺得職業不分貴賤! 很多人作服務業是源自自己的熱情,也有朋友有高等學歷作餐飲, 外場超重要的,塑造 你用餐氣氛的主因之一,比如說你不會在美式餐廳遇到講話很小聲秀氣的人。 服務生是第一線接觸消費者的人員,而且立即反應你餐廳的素質落在哪裡。外加現在「消 費意識高漲(講好聽點是這樣,但有一半以上是太自我)」,第一線處理就影響了後續的連 帶狀況。 所以不見得是人家只能作服務業啦,作行政不見得比較聰明厲害啊!我朋友做到店長月薪 還七萬多呢 ※ 引述《aaa1111 (xoxo)》之銘言: : 今天總共面試了5個工作 : -- : 第1個是位於臺南夢時代的5F : Pizza相關的工作 : 面試時先要我填他們自己的制式履歷 : 面談時 : 面試者說:我們這邊時薪是從115開始 : 正職也是哦 : 正職的話是月休6天 : 從13點到晚上22點 : 中間休息一個小時 : 正職的薪資是23000元 : 全勤+1000, 每日的餐費津貼是50 : 所以薪資大概是 25000元左右 : 那我們有勞健保 : 那我們確定面試結果會再通知你哦 : 大致上第一個面試到這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104.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36033677.A.AA7.html

07/05 02:16, , 1F
違法就是違法 就算勞工不耐操 也不是企業可以違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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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2:16, , 2F
所以在某版 現在滿山滿谷的批評原po沒競爭力 全是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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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作的是對的 因為企業的違法行為肯定對其它員工也一樣
07/05 02:17, 3F

07/05 02:49, , 4F
好多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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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3:07, , 5F
認為是原po個人問題的人對於這樣違法企業容忍度也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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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3:07, , 6F
… 奴性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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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3:11, , 7F
推,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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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3:11, , 8F
補推
07/05 03:11,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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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錯啦…我同意妳,既然這麼吃力不討好為什麼一定要找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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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賣喝的工作@@如果不是能力問題,考量現實面她可以先去找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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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領域的工作,況且這麼多篇下來說難聽一點就在打嘴砲而已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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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0:02, , 12F
問幾個會真的爭取自己的權益 原原篇只看到"推、支持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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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很好…"然後咧,現在最尷尬的就是都在"精神上支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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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0:23, , 14F
能力問題是一回事,不管哪種工作都應該遵守法律。能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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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任人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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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Tkim (101.11.62.143), 07/05/2015 14:54:22 ※ 編輯: RTkim (101.11.62.143), 07/05/2015 15: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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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噓某e 所以大家看到服務業沒勞健保能夠全台灣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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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乾脆不做賣吃賣喝的去找其他的嗎?? 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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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爭取的就是要爭取 該合法的就是要合法 很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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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7:39, , 19F
一直講這種消極言論削弱勞工意識抬頭的士氣是何居心?
07/05 17:39, 19F

07/06 00:07, , 20F
E大~不是有很多人協助他申訴管道嗎~
07/06 00:07,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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