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看板WomenTalk作者時間10年前 (2013/07/20 01:32), 編輯推噓2(3179)
留言83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0/49 (看更多)

07/20 02:27,
回原PO大,是不符合聯合國的定義,不是不符合我的。
07/20 02:27

07/20 02:27,
如果按照我的定義,他這樣就是歧視了@@"
07/20 02:27
^^^^^^^^^^^^^^^^^^^^ → FinalAce:如果按照我的定義,他這樣就是歧視了@@" → FinalAce:如果按照我的定義,他這樣就是歧視了@@" → FinalAce:如果按照我的定義,他這樣就是歧視了@@" 說了這麼多 簡單一句 FinalAce大自己的定義認為A大說『同性戀不正常』是在歧視 但是礙於這違反聯合國的定義 所以FinalAce大不得不出來跟大家講講什麼才叫做是符合聯合國定義的"歧視" 要是大家不知道他真的會很困擾呢 ^.< ==============================以下為原文====================================== 作者 tomcoollee (jeremy)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Re: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時間 Sat Jul 20 01:32:24 2013 那個 是只有我覺得這系列的討論串越討論越複雜嗎? 還有人要『說話者』、『聽話者』、『旁觀者』三者都參一咖,有沒有這忙 今天既然A大敢講『我覺得同性戀不正常』 那很OK阿...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們可以尊重你表達想法的自由 本來就不可能所有人都對同一件事抱有相同的看法 但我覺得怪就怪在你卻認為這句話並沒有在歧視他們 套句F大的觀點,A大是以『說話者』的角度說沒有歧視 那OK,因為A大你就是說話者 可是今天重點是完全沒人在care『說話者』你的觀點阿 因為我們都不是『說話者』,我們都是『聽話者』、『旁觀者』 在我們聽來這句話滿傷人的 沒有人想被說是不正常 就這麼簡單 你永遠都不會知道在你口中的『不正常』,同性戀的人聽起來會是什麼感受 所以你也不能單方面地說你不是在歧視他們 只能說你不是以歧視的心態去表達你自己的想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50.213

07/20 01:33, , 1F
以下20行推文與逐字逐句回文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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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1:33, , 2F
會覺得同性戀不正常是習慣 觀念使然 都習慣了幾千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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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1:34, , 3F
最近五十年才漸漸有正名運動 一時改不過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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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1:34, , 4F
要爆炸快走了啦!!!((用力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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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1:35, , 5F
勇者,保重。這裡還有幾塊雞排,你就拿去吧。
07/20 01:35, 5F

07/20 01:42, , 6F
對阿就是因為他以說話者的角度認定沒有歧視不會準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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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1:42, , 7F
歧視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我們只能以客觀角度判斷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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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1:42, , 8F
的具體作為。
07/20 01:42, 8F
不用搞得這麼學術和咬文爵字 沒人在意客觀不客觀,甚至退一步,沒人在乎A大這句有沒有滿足你歧視的客觀條件 我們只知道從『聽話者』、『旁觀者』來看 沒人會聽到別人說自己『不正常』還會覺得舒服 這是基本的同理心問題 ※ 編輯: tomcoollee 來自: 123.192.250.213 (07/20 01:55)

07/20 02:03, , 9F
我知道你不在乎客觀與否,但是我在乎一個人是怎麼被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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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04, , 10F
歧視標籤的過程。原本清白的人莫名被汙名化,我在意。
07/20 02:04, 10F
本來就不是清不清白的問題 而是大家對歧視的定義不相同 你所謂的污名化也只是你不認同A大的行為叫做歧視 但不代表你是客觀的

07/20 02:04, , 11F
我在意這些,不代表我無法同理因為A大發言而不舒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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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05, , 12F
兩件事情是可以並存的
07/20 02:05, 12F
※ 編輯: tomcoollee 來自: 123.192.250.213 (07/20 02:09)

07/20 02:08, , 13F
請你不要剝奪我當人類的權力
07/20 02:08, 13F

07/20 02:12, , 14F
實際上對少數族群說出不正常 就是一種歧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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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14, , 15F
因為已經有自我偏見 認為自己就是正常 跟自己不一樣的
07/20 02:14, 15F

07/20 02:14, , 16F
就是所謂的不完整.有缺陷
07/20 02:14, 16F

07/20 02:15, , 17F
但明明大家都是對等的 為什麼一個正常的人 要被另個人說
07/20 02:15, 17F

07/20 02:16, , 18F
不正常呢? 這是不是已經有落差 覺得自己就是完整 正常
07/20 02:16, 18F

07/20 02:16, , 19F
同意樓上的偏見,但偏見與歧視仍有一段距離。
07/20 02:16, 19F

07/20 02:16, , 20F
如果今天A大被指稱有偏見,我完全不會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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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16, , 21F
歧視的起源不就是因為用異樣的眼光去看待別人才引起的嗎
07/20 02:16, 21F

07/20 02:18, , 22F
雖然很多人取笑我這句話,但我還是要說,判斷是依據定義
07/20 02:18, 22F

07/20 02:19, , 23F
A大的行為已經符合偏見定義了,歧視還不符合。
07/20 02:19, 23F
是不符合你對歧視的定義吧 = = 我們『聽話者』、『旁觀者』聽起來 不正常是有歧視意味的,就算A大原本的本意不是這樣 但我們接受到的感受卻是如此

07/20 02:22, , 24F
因為某人屬於特定的社會群體,而遭受到不公平對待的作為
07/20 02:22, 24F

07/20 02:23, , 25F
文字發言上的作為難道不是種作為
07/20 02:23, 25F

07/20 02:24, , 26F
實際上你會對一個你認為正常的人說你不正常嗎
07/20 02:24, 26F
※ 編輯: tomcoollee 來自: 123.192.250.213 (07/20 02:26)

07/20 02:24, , 27F
你一定是對一個你不認為正常的人說出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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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24, , 28F
缺乏的是「不公平」,我大概兩三篇提過這論點。
07/20 02:24, 28F
你太理想了,這世界本來就是不公平的,你在這邊要求公平沒有意義

07/20 02:24, , 29F
那這樣難道不是不公平的對待嗎?
07/20 02:24, 29F

07/20 02:26, , 30F
對認為不正常的人說不正常,沒有不公平阿。
07/20 02:26, 30F
還有 18 則推文
還有 6 段內文
07/20 02:30, , 49F
只是闡述自己的看法而已
07/20 02:30, 49F

07/20 02:30, , 50F
那看我那個舉例,其實明明三十公斤不算胖,我卻說胖。
07/20 02:30, 50F

07/20 02:30, , 51F
阿這樣我有歧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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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31, , 52F
大多數人都會覺得三十公斤不算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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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31, , 53F
即使這樣我還是沒有歧視阿,我就只有表達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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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31, , 54F
應該說,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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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33, , 55F
既然要說大多數人說30公斤不算胖 那大多數人被說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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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多數人,主觀感受,都不是歧視的判斷依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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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是說有缺陷 這樣不算是種歧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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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34, , 58F
因為我們兩個例子,一個是多數,一個不是多數,一個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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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35, , 59F
感受差,一個主觀感受不差。卻有不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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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35, , 60F
歧視的判斷根本亂飄,所以不是一種有效而唯一的判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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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36, , 61F
其實這串一開始還沒有有缺陷的說法,一切的討論都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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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36, , 62F
我認為同性戀不正常」這句話上。
07/20 02:36, 62F
※ 編輯: tomcoollee 來自: 123.192.250.213 (07/20 02:42)

07/20 02:45, , 63F
那原PO你把胖替換成瘦來看看?
07/20 02:45, 63F
同理,你把正常不正常也換過來說說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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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本來就是主觀感受差所以認定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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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47, , 65F
自己明明是正常人 為什麼要被說"不正常"的不公平對待
07/20 02:47, 65F

07/20 02:49, , 66F
推原po:不公平的點就在於那是你覺得他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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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50, , 67F
說別人不正常就是在否定別人身為正常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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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51, , 68F
否定一個正常人的存在 不就是種不公平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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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mcoollee 來自: 123.192.250.213 (07/20 02:54)

07/20 02:57, , 69F
同性戀正常==>沒有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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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58, , 70F
如果只因為把正常替換成不正常,改變了歧視判定結果。
07/20 02:58, 70F

07/20 02:59, , 71F
那歧視有唯一的判定標準嗎?
07/20 02:59, 71F
根本廢話 正常、不正常這兩個詞彙帶給別人的感受本來就不一樣 今天你把正妹叫成恐龍她會高興才怪 ※ 編輯: tomcoollee 來自: 123.192.250.213 (07/20 03:00)

07/20 02:59, , 72F
所以跟正常不正常哪個詞語無關阿,換成胖瘦美醜高矮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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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2:59, , 73F
樣。
07/20 02:59, 73F

07/20 03:03, , 74F
胖瘦美醜高矮會因個人審美觀不同而不同 同性戀 黑人會嗎
07/20 03:03, 74F

07/20 03:04, , 75F
胖瘦美醜高矮 那是你定義的胖瘦美醜高矮
07/20 03:04, 75F
※ 編輯: tomcoollee 來自: 123.192.250.213 (07/20 04:31)

07/20 08:12, , 76F
那把恐龍叫成正妹就不是歧視了嗎?
07/20 08:12, 76F

07/20 12:10, , 77F
......當然不是啊?如果是真心的說,而對方也接受的話
07/20 12:10, 77F

07/20 12:10, , 78F
(充其量是說正的那個人會被問候審美觀吧
07/20 12:10, 78F

07/20 12:12, , 79F
故意言評為醜者正,「字詞」未必屬歧視,但嘲笑即有惡意
07/20 12:12, 79F

07/20 12:13, , 80F
而若言詞已明顯使人知為反語,那要規避歧視罪名也有點難吧
07/20 12:13, 80F

07/20 12:14, , 81F
FinalAce大大好匆明,談話技巧好粒害,像您這樣真是強啦
07/20 12:14, 81F

07/20 12:14, , 82F
↑上面這句我打錯字了,您會認為我歧視您嗎QQ~
07/20 12:14, 82F

07/20 12:15, , 83F
為了證明我的真誠,改個錯字,您好聰明~您好厲害~
07/20 12:15, 83F
文章代碼(AID): #1HwNWggV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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