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關於法律條目的繁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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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不會編Wiki,只是覺得這個版很有趣沒事會來看看。. 剛好看到這篇,稍微提供一下小弟意見。. 英美法系的 Property Law 真的硬要對應的話,比較像是我國的物權法。. 然後剛剛過去稍微看了一下法律的分類,老實講真的滿亂的。. 完全看不太出來究竟是以什麼樣的系統在做分類..... 不知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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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應該不是參照英美法系的 contract law 所做的分類,. 這個應該跟中國民法草案制定有關。 @"@. 就我所知中國的民法現在還是破碎狀態中,. 立法也是先有各論(合同法就是一例)先解決眼前法律關係,. 完成基礎經濟法制建設以後再求總則貫通。. 我真想合併它們 orz. 我這邊分的財產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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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這個合同法應該是當初照英文版的分類(contract law)作的。. 也許和台灣的分類不太合。. 這點是個麻煩的問題,之前和虎兒和另個維基人水水也有討論過,. 因為在英文版二者是合在一起的,目前尚沒有個明確的解決,. 只有把可能重複的部分盡量合在一起。. 財產法的話,我已經把它連結對應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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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修改的條目內容都已經開始用內容區分的方式來特別寫台灣的東西了,. 應該是沒有什麼大問題才是. 其實就我自己看法律條目的分類來說..是看不出什麼邏輯 -_-;;. 或許是大陸的分類比較不同吧,至少臺灣是沒有什麼合同法這種東西,. 契約只是債法一部份而已. 而且到底法律跟法學是區分在哪裡似乎沒有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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