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發現引述案例不實該怎麼辦呢?

看板Wikipedia作者 (當不成孩子王)時間15年前 (2010/08/21 15: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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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mberhack (炸彈客)》之銘言: : 維基我不熟, : 所以對你們而言, : 我不太懂得所謂的"善意推定", : 抱歉,不太懂得你們維基的規矩, 很簡單,就是不管對方做了什麼,先「儘可能」假定他出發點是好的。 換言之,對方已經有確切引述的二手資料,在你真的證明他無效之前, 不要隨便說別人「無恥」。 : 我還記得台灣某位學者批評開羅公報沒簽名所以不是合法的說法, : 他說他有去求證, : 結果他不曉得如何求證? : 只說對方沒回覆所以就如何? : 結果另外一位學者反駁他, : 並舉出美國國家檔案管理局的檔案編號, : 以及開羅公報完整的內文, : 這是確定收錄在美國檔案管理局的資料裡面, : 確實是正式合法的文件, 其實以你這個案例來講,無論是稱開羅公報不合法的說法 還是反駁的內容,要驗證的方式都「不是」自己去找原始文件解讀 而是檢視這兩個言論發表的場域,若是在嚴謹的學術刊物或出版刊物裡, 那麼就可以視為「可信」,相反的,若只是在媒體放話被報導, 那只能在維基中表示「有人這麼認為」 若是學者當面告訴你而沒有文獻可徵,那連寫都不能寫。 你個人去查核一手文件的熱誠很可喜, 但是在對你的資料解讀能力、相關背景知識無法掌握的情況下, 你去查核之後得出的結論極大部分「不能」做為證明。 (當然極少部分顯而易見的除外,例如「開羅宣言」上有沒有簽名, 這個的確可以從原件看出來。至於合不合法這一點就不行了。) : 至於你那兩句話的意思, : 是認為追求真相是一種鬥爭的方式, : 個人非常不能認同, : 我當作你個人抒發對我不滿的表達方式, : 我虛心接受. : : 推 flamerecca:樓上 他不是這個意思吧@@" 08/21 10:00 : : → flamerecca:不過確實 引用別人書裡的東西一般不會還刻意寫說 08/21 10:01 : : → flamerecca:"有某書寫" 畢竟書本的作者比較可信 08/21 10:01 : : 推 reke:K有啊,雖然bomb板友犯下沒有"善意推定"的錯誤 不過我們還是 08/21 11:30 : : → reke:維持善意推定的格調吧! 就當他只是熱心追求真相的朋友 08/21 11:3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5.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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