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編寫台灣虐貓事件條目

看板Wikipedia作者 (魔法設計師)時間18年前 (2006/08/10 10: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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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奇怪這個話題可以扯這麼久,一個東西是否有重要性、影響力是否可以由人來認 定能不能寫?應不應該寫是單一個人的意志來決定的?那是否合乎wikipedia的宗旨? 又google查到的資料,22800筆跟7800有差多少?就算7800,就能解讀成比較不重要嗎? 用google查"巴士大叔",搜尋結果是:約有4,360項符合"巴士大叔"的查詢結果 這麼「少」,是不是也去提刪好了?巴士大叔不過就是一個爭吵事件?有什麼可以收錄進 維基百科的價值? 一個小事情可以爭論這麼久,看來重要性不小。 ※ 引述《chinese228 (請補交夏聚心得)》之銘言: : 所以這22800筆資料有多少可用 : 可能要先想想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38.46
文章代碼(AID): #14sfhEXB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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