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們所認識的紀俊麟
※ 引述《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之銘言:
: 其實看到很多人說要開記者會
: 但是有一個問題會產生
: 就是偵查不公開
: 今天這些台南一日遊的球員以及律師
: 都有被檢察官要求不能對外放話
: 如果開了記者會
: 就已經違法了
: 妳要怎麼開??
: 不過檢察官憑什麼把消息放給中國時報~
: 說曾漢州在偵查庭上有承認並且還說出其他人??
: 還是中國時報瞎掰的!!
: 不然今天一大早偏偏只有中時發消息??
: 事後聯合才跟著發?
: 越想越氣!!!!
: ※ 引述《judgement (死過一次)》之銘言:
: : iblue大...你能否跟後援會的夥伴商量
: : 一起請小紀,修明,鮭魚出面澄清
: : 不管有沒有涉案
: : 我想身為死忠棒球迷的我們...都會想親耳聽見他們的說明
那我就想到,不如利用媒體?
反正媒體缺的是東西來炒作,獨家更是他們的最愛
不過我想先知道,所謂"不對外放話"是指怎樣的程度?
小紀可以不說筆錄內容及偵查過程
但法律不能限制他向親友訴苦吧?
後援會會長就是一個例子
或是可以不必小紀出面(目前),請知道詳情的人(如會長)去打個電話給報社
就說:"最近中信鯨打假球的新聞,我有相關消息"
等到記者來採訪時就向他們說,小紀私底下訴苦內容如何如何.....
為了不傷害到小紀,所以必須是親口聽過小紀說的人來講明
不然由他人轉述,會變成八卦,
當然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先經過小紀的同意才能這麼做!!!
(想辦法說服他)
這是我的一點想法,參考看看,也許有點不負責任,但我很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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