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大友氏與海
先對昨天的文做個訂正,再繼續這主題
另外,前一篇每次的遣明船之後註明的年份指其進入寧波的年份
而非從日本出發的年份,有時由於種種因素,從出發到抵達會經過兩三年
還有前一篇曾提到「室町中期」,這樣有點籠統,做點補充說明
關於室町時代的分法,有「大」的室町時代,與「小」的室町時代
所謂大的,是指從足利尊氏成立幕府(1338)開始,到足利義昭的幕府倒閉(1573)為止
只要室町幕府還存在就叫室町時代
所謂小的,則是將南北朝時代以及戰國時代兩個分裂時期去掉
從南北合一(1392),到應仁之亂(1467),連一百年都不到
不過像這麼極端的分法應該比較少見,大多是將戰國時代去掉
故一個室町前、中、後期單純的名詞可能給人有數種印象(主要差在前中期的定義吧)
在下概念中的室町時代是「大」的
而前期指第一代足利尊氏到第三代義滿為止,中期指第四代義持到第八代義政為止
戰國時代的開始時點在下則較偏好以1493年為基準(明應政變、北條早雲亂入伊豆國)
扯遠了
※ 引述《minemei (五島海賊大將青方尾張守)》之銘言:
: 事實上,大內氏與細川氏的貿易之爭同時亦為幕府分裂的象徵
: 明應政變(1493)以後,被廢的將軍足利義材(義稙)輾轉投靠大內氏
: 新的將軍足利義高(義澄)則是由細川氏所立
: 大內氏的勘合來自義材,這算是對大內氏幫助他的回報
這裡說「明應政變之後的大內氏所獲得之勘合,來自流亡將軍足利義材」
經過今天翻閱相關資料之後,發現這是在下把勘合與對朝鮮外交的「牙符」搞混
第十七次遣明船,也就是寧波之亂時(大內船與細川船為爭進港順序,發生武裝衝突)
大內船持有的勘合是前一次,也就是第十六次遣明船回程時從當時的細川船上搶來的
至於牙符,則是1482年開始生效,對朝鮮外交時幕府使者證明自己身分的符印
和勘合不同的是,前往明朝進行朝貢貿易一定要有勘合,不然不會被明朝政府接受
而牙符則僅是證明其為貨真價實的幕府使者的信物,並非只有持牙符者才可交易
其他還有「圖書」,以及對馬的宗氏發行的「文引」(太閤立志傳五代中有這些道具^^)
足利義材回報大內氏時給的是「牙符」
: 另外1495年的第十五次遣明船回日本之時
: 當時已失去將軍寶座,人還在越中的義材甚至異想天開地下令:
: 將三艘船(幕府船,細川船兩艘)的利益賜給大內氏、大友氏、島津氏作為兵糧經費
這三艘船,可考的是幕府船一艘,細川船一艘,剩下的一艘經營者則不明
並不是細川船兩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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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友氏與遣明船的關係,以及獨力對明貿易的嚐試〕
大友氏的領國以豐後為主,另隨著勢力增強,朝豐前、肥後、筑後、筑前發展
這些地方之中,除了肥後與筑後之外,都位於遣明船的航道上
故僅僅就這點來講,大友氏必定會與遣明船有所關聯
這層關係也就是在船隻航行至領國沿海時,派出旗下水軍負擔警衛任務
據推測接受幕府「遣明船警固命令」的大名、國人、海賊眾等人,應該都有某種回報
不過遺憾的是目前尚未發現史料可以得知「某種回報」的具體內容
(補充:雖然遣明船的使者大多從畿內出發,但「遣明船本身」並非全部都直接從畿內啟
航。除了與(土界)商人合作的細川氏等經營者之外,大多都先乘船到博多,或者是以安
藝高崎為首之瀨戶內海各著名造船地租用大型船隻。例如大內氏很明顯地就是與博多商
人合作,租用博多船隻,並且大部分的貨物都在博多裝船。但是史料上記載的遣明船出
發時間,除了最後兩次大內氏獨占之外,則指使者、商人們離開畿內的時間點。在加上
等候季風等因素,故會有從出發到抵達寧波花了兩三年的情況出現)
現存史料明文記載大友氏負擔警衛任務的
有第十二次出發時(1465出發,1468入明),第十三次(出發時1476出發,1477入明)
以及第十六次回程時(1509出發,1511入明,回日本據推測是1513)
雖然史料上能確定的只有這三次,但合理推測實際上應該更多才是
另外大友氏的領國豐後境內有數處硫黃產地(現在別府溫泉也是很有名的^^)
硫磺,是當時每次遣明船一定會裝載的貨物
雖然後來在中國的硫磺價錢大跌,硫磺作為貿易商品賺頭變差
但在呈獻給明朝皇帝的進貢物之中,硫磺是絕不可少的
而既然在九州就有良好的硫磺產地,且九州是遣明船必經之地
故作為遣明船進貢物以及商品的硫磺,其主要來源就是大友氏的豐後以及島津氏的薩摩
在前言提到大友氏曾經向足利義高(義澄)以及細川政元申請勘合成功(1501年)
那麼是不是之後的遣明船中就有大友船的存在呢? 答案是否定的
十九次遣明船之中,只有第十一次遣明船(1451出發,1453抵達)中有大友船
這次是因為內裏及天龍寺火災幕府財政窘乏,將軍足利義政不得已卯起來發勘合
結果派了空前絕後的九艘船前往進行貿易,還讓明朝政府很不爽
大友氏只有在這次機會中得以派出「大友船」進行對明貿易
那麼1501年花了一千貫申請到的勘合難道就從來沒用過嗎? 答案也是否定的
簡單地說,就是大友氏後來自己派的船沒有被明朝政府接受
一共有五次(其中一次不一定是大友),這個過程簡述如下:
1.明嘉靖二十三年(天文十三,1544年)的《明世宗實錄》中的「夷使壽光」
明世宗實錄中其實並未註明這個壽光是誰派的
會有這樣的推測是學者村井章介(東大史料編篡所教授)
在其著書《海から見た戰國日本》中所述
他根據葡萄牙人Mendes Pinto的《東洋遍歷記》敘述此時有船來自「豐後王國」
推定「夷使壽光」就是大友義鑑(大友宗麟的老爸)派的使者
不過在下其實沒看過《海から見た戰國日本》,也沒去找《東洋遍歷記》來查
(村井章介的這段推測是從別人的著作中得知)
不知道這「夷使壽光」是在《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三年的哪一段中出現
也不知道Mendes Pinto說船來自「豐後王國」時,他人在哪裡
但還是姑且採用村井教授的這個推論
2.鄭舜功的《日本一鑑》窮河話海記載
「丙午,夷屬豐後國刺史源義鑑得請勘合於夷王宮,遣僧梁清等來貢」
丙午也就是嘉靖二十五年(天文十五,1546年),源義鑑也就是大友義鑑
故很清楚地,在1546年大友義鑑派了僧侶梁清等人為使者意圖進行朝貢貿易
此時大友義鑑「得請勘合於夷王宮」,所以他是擁有勘合的
過去的研究並沒有追究這個勘合究竟是何時入手
最近新銳的中世日本外交史研究者橋本雄(九州國立博物館研究員)則經過史料分析
推測這個勘合就是前述1501年大友氏申請到的勘合
然而,大友義鑑的這個嘗試沒有成功
理由是「以不及期卻之」,這所謂的「期」指的是日本的「十年一貢」限制
明朝對朝貢國都設下限制,例如最優惠的琉球一開始是「一年一貢」後來「二年一貢」
對明朝來說,日本的上一次入貢是1539年入明的第十八次遣明使
故在1546年的時間點,尚未到十年,故不准入貢
3.《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六年(1557)八月甲辰的記載
「前總督楊宣所遣鄭舜功,出海哨探夷情者,亦行至豐後。豐後島遣僧清授,附舟前
來,謝罪言:前後侵犯皆中國姦商潛引小島夷眾,義鎮等初不知也。」
浙江總督楊宣在嘉靖三十四年派鄭舜功到日本探查倭寇情報
鄭舜功曾派使者到幕府要求管制倭寇,他自己也在豐後待了兩年
在他要回國時(1556年12月),大友義鎮(宗麟)派僧侶清授同行,並向明朝政府謝罪
但是他的說辭是:倭寇都是中國的奸商前來日本招集日本人加入,對此他不知情
這次的通交行動,完全是跟隨著鄭舜功的返國才成行,並沒有動用勘合
而且僅就這段記載,無法得知其有無「順便」帶貨物進行走私貿易
4.同樣是《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六年(1557)八月甲辰的記載
「浙直總督胡宗憲為巡撫時,奏差生員陳可願、蔣洲,往諭日本。至五島遇王直、毛
海峯。先送可願還,洲留諭各島。至豐後阻留,轉令使僧前往山口等島,宣喻禁戢。
於是,山口都督源義長,且咨送回被擄人口,咨乃用國王印。豐後大守源義鎮,遣
僧德陽等,具方物,奉表謝罪,請頒勘合修貢,護送洲還。」
胡宗憲派陳可願、蔣洲前往日本
陳可願先回國報告在五島與王直、毛海峯(倭寇頭目)見面的情形
蔣洲則留在日本繼續進行要求管制倭寇的活動(與鄭舜功一樣,蔣洲也是留在豐後)
山口的大內義長(陶晴賢擁立的大內當主,大友義鎮的弟弟)對其做了善意回應
願派使者送回被倭寇俘擄的中國人,並使用「日本國王印」通交
(補充:這個日本國王印現在在毛利博物館,換句話說大內氏滅亡後落入毛利手中
毛利博物館展示物 http://www.c-able.ne.jp/~mouri-m/collect/colle.html
然而真正由明朝賜給足利義滿的日本國王印,在戰亂中已遺失,此印為日後重製
此印實際上如何落入大內氏手中,目前尚未明朗。另太閣五中亦有此道具^^)
另一方面大友義鎮也藉此機會派僧侶德陽,請求明朝政府重頒勘合,並護送蔣洲回國
(補充:前面一直沒提勘合是要隨著明朝年號更換而更新的(一個年號共一百道勘合)
更新時,理論上舊勘合要繳回,且舊勘合不能再使用
然而實際上在大內氏與細川氏爭奪貿易利權的那段期間,新舊勘合並用,極為混亂
前述的大友義鑑使用的勘合,在那個時間點很明顯地也是舊勘合)
大友氏「具方物」,故可確定這次是攜帶貨物,準備在正式獲得勘合後進行貿易的
不過對大友義鎮來說,這次的結果也是非常遺憾
明朝政府的回應是:「豐後雖有進貢使物,而無印信勘合。山口雖有金印回文,而又
非國王名稱。」
也就是說大友方面雖然帶了進貢的貨物,卻無勘合(不管這時有無攜帶1501年的勘合)
大內方面雖然呈上印有「日本國王印」的文書,卻不是以日本國王名義通交
明世宗實錄記載其為「山口都督源義長」
故大內義長很可能是很老實地使用「周防守護」之類的稱號(應該要誆稱日本國王的:P)
(題外話:大內氏應該是自稱百濟王後裔多多良氏才對,這裡怎麼變成源義長了
若大內義長真在國書上寫源義長,那豈非是把大內當大友。大內變大友屬國?)
5.《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六年(1557)十一月乙卯記載
「宗憲與直同鄉,習知其人,欲招之。則迎直母語其子,入杭厚撫犒之。而奏遣生員
蔣洲等,持其母與子書,往諭以意謂:直等來,悉釋前罪不問,且寬海禁,許東夷
市。直等大喜,奉命即傳諭各島如山口、豐後等。島主源義鎮等亦喜即裝巨舟,遣
夷目善妙等四十余人,隨直等來共市。以十月初,至舟山之岑港泊焉。」
胡宗憲與王直同鄉,知道其習性
於是厚待其母與其子後,要他們寫信給王直
又派蔣洲帶信前往日本跟王直說:寬恕其之前犯的罪,並鬆寬海禁,允許日本人貿易
聽了這消息王直大喜,也將此消息傳至各地
大友義鎮也高興地立即將貨物裝入大型商船,並派善妙等四十余人跟著王直一起回國
然而這個消息是胡宗憲為了誘捕王直的計謀
「岑港倭凡五百余人,於三十六年十一月,隨王直至求市易。及王直被擒,見官兵浸
逼燒船。」
王直被抓之後,毛海峯跟善妙等人面對官軍的包圍,在舟山據險而守
「海峯遂絕與倭目善妙等,列柵舟山,阻岑港而守,官軍四面圍之」
並且由於船已被官兵燒掉,於是在三十七年七月
「攜帶桐油鐵釘,移駐柯海,造舟」
儘管如此,官軍還是無法成功剿滅他們
「浙江岑港倭徒,巢柯海。總督侍郎胡宗憲屢督兵討之,不能克。」
結果「至十一月舟成。於十三日開洋去。」
這時明軍追擊
「浙江柯海倭,架舟出海。總兵俞大猷等,自沈家門引舟師,橫擊之。沉其末艘,稍有
斬獲。各賊去趨洋南去。」
雖然擊沉最後一艘船,但明軍終究是沒有全部剿滅
明世宗實錄中尚有這批船團之後的記錄
嘉靖三十八年四月丙午
「浙江前歲舟山倭,移舟南來者,尚屯浯嶼。」
嘉靖三十八年五月癸未
「福建浯嶼倭,始開洋去。此前舟山寇,隨王直至岑港者也。」
也就是這批船團之後跑到福建去了
他們在福建做什麼呢? 由於沒有其他記載只能用推測的
或許他們在當地進行走私交易也說不定,正式的路行不通只好玩走私^^
五次沒有一次成功,在明朝的海禁政策下,大友家兩代的嘗試完全失敗了
而最後一次還是被騙去後,被當成賊寇看待
只是這些人還能直接在當地據守,還不會被全滅
可見他們算是武裝商人,這也是倭寇的實態
雖然無法從史料得知,最後抗捕的主力到底是毛海峯那邊的人還是大友部下善妙一夥
常常看到大陸那邊的倭寇研究將倭寇視為「日本大名授意手下出來劫掠」
在持此觀點的研究者眼中,上述的第五個例子可能是他們所謂的證據吧
不過在下不認同這個觀點,對倭寇若只重視「寇」字
那很簡單,把他們當燒殺擄掠的海盜就好了
問題是各個時期的倭寇都有不同的發生原因與組成份子
這時期的倭寇固然侵擾嚴重,但歸根究底還是海禁政策限制浙閩沿海人民的需求
也限制了日本人與葡萄牙人的貿易需求
上面的例子,在下認為應當是先有「許東夷市」,才會有「島主源義鎮等亦喜即裝巨舟」
大友義鎮的目的完全就是在貿易,先前他爸爸兩次失敗,自己也失敗兩次
這次聽到終於開放貿易的消息,可以想見他真的是「喜」
倭寇當中不乏主要目的在走私貿易者
就連王直也不是在被視為倭寇之後就開始燒殺擄掠的,是因為他走私,才被追捕
另外亦有觀點將燒殺擄掠的倭寇上綱至與日後秀吉侵略朝鮮相同,是對領土的侵略
對這個觀點在下亦很不以為然
持上述觀點的學者大概會罵在下漢奸吧...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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