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目擊]3月17號早上7:30~8:00 萬華區萬大路和 …已刪文
本來不想講的.....
容我說點廢話
不管責任歸屬,我要說的是...真正的問題在
為什麼只有義交??? 義交很公正? 義交神眼?
我就住在附近,幾乎每天天一亮就騎萬大路到青年公園或華中橋運動
那個案發時間差不多也是我回來的時間
不管是西藏路還是萬大路整個交通就是擁擠
警力有這麼薄弱嗎? 主幹道派義交
正牌警察在哪? 路邊開單賺業績
我多年的經驗...常常懷疑那義交是附近的社工幫忙的
別說動作有問題,早就搞到經過的人只看號誌
也難為人家,高危險地帶 又緊張又危險
他的集中力是在交通還是自身的安全? 不得而知
由非專業人士作為唯一佐證 對事故雙方人來說本來就不公平
單純不滿...義交....把交通弄得更亂
誰麼鬼...好幾次沒先擋直行
居然頭也沒回指示對向轉彎....
一沒擋前排的車常常有啟動比較快的跟對象衝轉彎的卡在路中間
"八~~八~八~八~八~~~"路就塞爆了
今天爆發的是大條的.....
其他每天因為這種情況擦撞的大有人在...我自己車子左側也長期遇到這種狀況
擦出一堆刮痕
單純批評...這種重要的事情為什麼常常交給義交或是替代役
不是聽說替代役不能指揮嗎? 還是我搞錯
警力不足? 我們這一百公尺內有三四間警局
開罰單的時候就出來了...真是太奇怪了
※ 引述《RentCar168 (新.鄉民租車)》之銘言:
: 延伸討論一下:
: 1.現在是以絕對路權為判斷,超速或其他違規都是次要的,
: 是在路權之下的。
: 2.有交通指揮的時候,交通指揮優先權最高。
: 3.所以,依照看得見的資訊,人證和照片都指向機車闖紅燈,
: 管你是撞到前保桿A柱B柱C柱後保桿,
: 就是機車(無路權)撞汽車(有路權)就對了。
: 4.在上述的前提之下,機車駕駛....只能說他得到懲罰了;
: 家屬固然會很難過,但是還是請客觀地判斷是非。
: 汽車駕駛也是夠倒楣了,不要覺得駕駛人沒事、車子修一修就好,
: 一輩子的陰霾才是真正的困擾,而且要修車也是很頭痛啊,
: 機車駕駛的家屬肯賠償嗎?汽車駕駛敢要求賠償嗎?
: (因為台灣人有莫名其妙的死者為大觀念)
: 5.chenglihao會被鞭單純只是因為你不分青紅皂白噓文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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