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16歲性侵2歲 「沒反抗」不算強暴

看板WRADPE作者 (這麼冷怎麼作研究)時間16年前 (2008/02/03 03: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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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PackinGo (酷)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不爽]16歲性侵2歲 「沒反抗」不算強暴 時間: Fri Feb 1 20:33:10 2008 加害人該死 但是法官更該死 記者怎麼沒有把法官名字公佈出來阿? 看這種新聞真是令人生氣......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31/2/stz1.html 中部地區兩件性侵稚女的判決最近引起議論,分別是2歲女童被16 歲小叔性侵, 及2歲8個月女童遭惡鄰居凌辱,檢方都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法官卻認為被告 未施用暴力,被害人沒有反抗,改依姦淫幼女罪從輕判刑,法界認為被害人年紀 這麼小,根本「沒有選擇權」,法官見解大有可議。 法界人士指出,2歲及2歲8個月兩名被害人都還穿著尿布,人生階段正開始,不解 人事、性事,遭性侵根本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也無力量來反抗,縱然是在半騙 半誘下遭性侵,被法官認定為有利被告的「沒有反抗」,然違反被害人意願,十 分值得商榷。 案例一: 弟性侵女兒 法官:未使用暴力 91年4月初,一名16歲的少年性侵年僅2歲姪女得逞,被害人父親下班返家,要為 小女兒換尿布,發現內褲沾有血跡,帶到醫院驗傷發現處女膜破裂,向警方報案 ,查出竟是親弟弟性侵女兒,檢察官偵辦後認嫌犯罔顧人倫道德,依妨害性自主 第222條「對於未滿14歲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 交者」起訴陳嫌,可判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過,一審法官認為嫌犯性侵年幼姪女時,「並未使用暴力」,更改起訴法條, 依227條「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判決,該法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刑,法官將嫌犯判刑4年。 後來嫌犯獲得哥哥原諒,撤回告訴,二審時合議庭引用「兩小無猜」條款判決公 訴不受理,台中高分檢不服上訴,由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中。 案例二: 強插女童下體 不算「強制性交」 另一被性侵的2歲8個月女童是於94年8月間,遭隔鄰蔡姓男子以手指插入下體性侵 ,「阿嬤」要為她換尿布,女童下體疼痛不肯換,哭著說「隔壁叔公把我打針」 ,「阿嬤」將孫女送醫驗傷,發現女童處女膜紅腫,由於下體撕裂傷,遭細菌感 染發炎潰爛,前往醫院就診60多次才痊癒。 被害女童做心理復健時,看見蔡嫌的照片時,極為生氣、又害怕,拿著筆或玩具 榔頭打蔡照片;蔡嫌雖否認性侵女童,但測謊未過,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 起訴,請法官從重量刑。 一審法官根據驗傷單、女童指證、蔡嫌測謊未過,雖認定蔡嫌性侵女童,但卻認 為被害女童年幼「慣於服從」,沒有反抗或拒絕,不符合強制性交罪的強暴、恐 嚇等犯行,改依「姦淫幼女罪」將蔡嫌從輕判刑5年。 不過法界人士認為,所謂嫌犯「未用暴力」、女童「慣於服從」,都頗有可議, 被害人不到3歲,根本不懂性交是怎麼一回事,要如何反抗、拒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79.251

02/01 20:33,
白痴的法官
02/01 20:33

02/01 20:33,
記者搞不也是亂報的...
02/01 20:33

02/01 20:33,
OP
02/01 20:33

02/01 20:34,
白癡呀!!
02/01 20:34

02/01 20:34,
0P...
02/01 20:34

02/01 20:34,
OP...
02/01 20:34

02/01 20:34,
M型法官
02/01 20:34

02/01 20:34,
能反抗就是神嬰了
02/01 20:34

02/01 20:34,
迷姦算嗎?
02/01 20:34

02/01 20:35,
弱智
02/01 20:35

02/01 20:35,
鄉民一人一屌 去肛了法官!!
02/01 20:35

02/01 20:37,
我覺得是女嬰的爸爸想要私了 所以要求法官從輕量刑才變這樣
02/01 20:37

02/01 20:37,
隔壁叔公把我打針...科科...樓下開放幫法官女兒打針
02/01 20:37

02/01 20:40,
因為事情不是發生在法官身上 所以可以亂判? 幹
02/01 20:40

02/01 20:40,
看來書唸的多並不代表懂的比較多 怎不公佈法官的名字?
02/01 20:40

02/01 20:41,
紅色比較明顯 OP啦
02/01 20:41

02/01 20:41,
  
02/01 20:41

02/01 20:42,
OP
02/01 20:42

02/01 20:41,
余鐵雄法官v.s.魚翔拳奧義師範 看誰比較北懶阿
02/01 20:41

02/01 20:41,
12樓說的也有可能 另外法官可能是看加害人只有16歲所以輕判
02/01 20:41

02/01 20:42,
說OP的 可以搜尋一下相同的新聞嗎?
02/01 20:42

02/01 20:44,
下午那篇被砍了阿
02/01 20:44

02/01 20:45,
======以下開放"有讀書"+"精通法條"的法律人推/噓文======
02/01 20:45

02/01 20:46,
背法條背到頭腦不清楚了嗎...
02/01 20:46

02/01 20:47,
12樓說的很有可能 另 記者好像很期待鄉民罵爆這個法官?
02/01 20:47

02/01 20:48,
OP
02/01 20:48

02/01 20:51,
性侵2歲?? 阿門
02/01 20:51

02/01 20:52,
第二個案例的"叔公",是我以前待的律師事務所的委託人
02/01 20:52

02/01 20:53,
這個案子就是我們替他辯護的,我還有跟他對談過 囧
02/01 20:53

02/01 20:59,
我在樓上的推文嗅到八掛的味道 .. 科科
02/01 20:59

02/01 21:01,
幹=. ="
02/01 21:01

02/01 21:01,
Ciline爆一下料吧,我會強烈要求版主給你M的XD
02/01 21:01

02/01 21:01,
Ciline大可以匿名偷偷爆料嗎 囧rz 總之 這兩個人真是人渣!!!
02/01 21:01

02/01 21:05,
台灣法官罵不得阿 開玩笑 一堆人法律會出來說是立法的問題d
02/01 21:05

02/01 21:13,
是奸淫幼女罪的罰則本就太輕吧
02/01 21:13

02/01 21:12,
怪了 這時後媒體報的就變得可信了 M也沒出來 女支者也沒
02/01 21:12

02/01 21:13,
這是鄉民選擇性相信媒體????????????????
02/01 21:13

02/01 21:17,
ㄎㄎ 律師都黑心肝
02/01 21:17

02/01 21:19,
法官是對的
02/01 21:19

02/01 21:19,
那以前兩情相悅還被判刑的是活該喔 ?!
02/01 21:19

02/01 21:19,
啊就算錯了也論不到沒唸書的鄉民說三道四
02/01 21:19

02/01 21:20,
那我去應召站 不給錢也不算嫖妓啦? 神經病 (關電視)
02/01 21:20

02/01 21:20,
記者亂報.這根本和姦淫幼女罪無關.是直接適用準強姦罪.
02/01 21:20

02/01 21:22,
OP
02/01 21:22

02/01 21:21,
樓上的,說不定是喔
02/01 21:21

02/01 21:24,
沒給錢....本來就不算嫖啊 算白嫖
02/01 21:24

02/01 21:28,
法官腦殘啊,這應該是準強姦
02/01 21:28

02/01 21:35,
考上之後才不會再碰法條勒 科科
02/01 21:35

02/01 21:49,
幹你媽的夜遺腥快來抄他媽的阿!!!
02/01 21:49

02/01 21:53,
誰敢惹法官?記者再笨,也不會笨到去招惹法官.....
02/01 21:53

02/01 22:06,
襙 這種人X
02/01 22:06

02/01 22:31,
法官!你他
02/01 22:31

02/01 22:42,
該死!
02/01 22:42

02/01 22:45,
幹拎娘哩 法官是腦殘了喔 幹!找人去肛法官啦
02/01 22:45

02/01 22:46,
幹 真是比肚正剩還腦殘
02/01 22:46

02/01 22:50,
白癡法官 白癡法官 白癡法官 你的道德觀死到哪裡去了
02/01 22:50

02/01 22:56,
這個法官很欠月工
02/01 22:56

02/01 23:10,
書讀得死了就是醬子
02/01 23:10

02/01 23:10,
法律系不好 法官也不好 難怪台灣亂
02/01 23:10

02/01 23:45,
法律系的人為什麼不去跳海阿 這就是鄉民們的結論
02/01 23:45

02/01 23:50,
這法官....................
02/01 23:50

02/01 23:57,
這鄉民............
02/01 23:57

02/02 00:00,
另外 222哪來的無期徒刑 記者不只會編劇 還會修法了
02/02 00:00

02/02 00:01,
白癡法官 白癡法官 白癡法官 你的道德觀死到哪裡去了
02/02 00:01

02/02 00:02,
這種被告根本沒人性,法官你良心被狗啃了
02/02 00:02

02/02 00:48,
管他法官法律有沒有問題 難道這是應該有的社會正義嗎.......
02/02 00:48

02/02 01:43,
怎麼還沒有法律很強的人出來護航??
02/02 01:43

02/02 02:05,
人本在哪...
02/02 02:05

02/02 03:06,
有八卦可以說是哪兩位法官嗎?真是令人髮指。
02/02 03:06

02/02 06:33,
我有寫信給聯合晚報請他提供裁判字號.不過結果應該是可預見ꨠ
02/02 06:33

02/02 19:33,
王八蛋 去死 幹他娘的 垃圾 那法官也有問題
02/02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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